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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证的前一晚我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答:不记得了。可是,为什么是我呢?为什么不是你呢?我很小气,又爱吃醋。我也是。我怕自己不值得你喜欢。我也是。我没怎么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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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文《穿成六零香江大美人》戳专栏求收~【一米九兵哥哥vs绝色大美人】更新暂定晚十点前上辈子的宋知婉是正儿八经的白富美大小姐,大家族熏陶出来的人儿,长相更是娇媚绝佳。因为得罪了人,就落了难,下放二十年,宋知婉是苦过来的。还没等日子有盼头,宋知婉就重生了。一睁眼,宋知婉回到了一九六零年。宋知婉:……还让不让人活了,好不容易熬到日子开始好过了,难道又要熬上二十年?宋知婉不愿意!在这个当口,想要保全家中所有人,不再过上辈子的苦日子,宋知婉就得换个活法。辞了现有的工作,进部队,做军医,是她能想到最好的路。谁想,这还没进部队呢,部队里那个最凶的男人,就把她娶回了家。*大家私底下都取笑周时誉眼光不好,娶什么人不好,非要娶个资本家大小姐回家当姑奶奶,宠的那叫一个无法无天,哪有平日里那刺头的样,简直就是个媳妇奴。周时誉只是冷笑一声。这帮人明明看到他媳妇就眼睛发光,和他媳妇说句话脸都能红,羡慕他羡慕的简直眼睛要滴出血来,真以为他不知道?排:请勿长篇大论的写作指导,但接受友好探讨。评论区不要提及其他作品,作者介意。禁止一切不友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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