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德茨基进行曲

拉德茨基进行曲

作者:约瑟夫·罗特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1.约瑟夫•罗特的《拉德茨基进行曲》和托马斯•曼的《魔山》、歌德的《亲和力》、卡夫卡的《审判》等一同获得《理想藏书》德语文学排名的前十,并同时获得最佳德语小说第八名。2.《拉德茨基进行曲》英文首版时,得到了两位诺贝尔文学获得者库切和戈迪默的推荐,戈迪默还为《拉德茨基进行曲》撰写了长篇导读。3.《拉德茨基进行曲》是一部哈布斯堡王朝的史诗!也是约瑟夫•罗特最具代表的作品。4.《拉德茨基进行曲》写的不止是特罗塔家族的命运,它也像征了整个奥匈帝国的兴衰消亡,作者把对帝国往昔的审视与怀念,全都倾注在他这部最为平实、看似平淡,却血脉喷张的作品里。《拉德茨基进行曲》通过描写特罗塔一家四代从1859年到1916年的经历,反映了哈布斯堡王朝的逐步衰落。拉德茨基进行曲原本是对1813年前后反拿破仑的奥地利统帅拉德茨基和对哈布斯堡王朝往昔的颂歌。这部小说以此命名,表达了作者对帝国往昔的怀念,是作者唱的一首奥地利的安魂曲。面对20世纪的现实,作者深知奥匈帝国的荣华已经不可能恢复。一部杰作……约瑟夫·罗特的所有作品无异于是他运用现代小说写作技巧创作完成的一部悲剧集合体。除了托马斯·曼以外,任何一个其他的当代作家都无法达到像他这样的创作的整体性。他为我们竖立了一根永远不会停止攀爬的梦想标杆——卢卡斯把它称之为无法达到的目标。——纳丁·戈迪默 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二十世纪德语文学中最深刻、最优秀、可读性最强的文学作品之一:它和托马斯·曼,阿尔弗雷德·德布林以及罗伯特·穆齐尔的最优秀的作品相媲美。——哈罗德·布鲁姆 当代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 《西方正典》作者这是一本关于奥匈帝国末日的书,一本关于社会和人的末日的读本,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写就的最优秀的长篇小说。—— 爱伦堡,爱创解冻文学潮流的苏联犹太人作家《拉德茨基进行曲》是约瑟夫·罗斯的最伟大的文学巨著。作品通过特洛塔家族的经典传奇故事反映了一战前夕奥匈帝国的社会生活,是一幅文明衰落的完美画像,对于我们这个时代也具有普遍性的意义。——约翰·库切 《纽约书评》…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马家辉
    十年典藏增订版。人生就是要放肆!惧飞,有恐人症,怕黑怕鬼,在路途中容易感冒,偶尔拉肚子,容易迷路。马家辉的旅行似乎往往带着一点不情愿,所以他总是反复无常,出入之间总是犹豫,总是敏感。但为了他的女孩儿们,他终于没有戒掉旅行这个瘾。《死在这里也不错》,一段肆意、坦诚又忠于自我的旅程,也是马家辉自己最为钟爱的一场异域时光。
  • 作者:于幼
    【每晚八点更新~wb:于幼是柚子,隔壁预收《她很漂亮》】重回中考失利那年,唐姝决定放弃重点高中的借读机会,按部就班到六中读书。借着重生的机会,唐姝决定追求自己的记者梦。可到了六中后,她发现她的同桌竟然是她的渣男前任?还是这里的大哥大?李思聿在六中混得风生水起,因为长得帅,又仗义,男女通吃。不过,他的同桌学霸好像对他有意见,每次看见他不仅瞪他,还处处与他作对。——报告,老师李思聿睡觉影响我学习。——报告,老师李思聿说话影响我学习。——报告,老师李思聿他喘气影响我学习。李思聿:???最后,李思聿实在忍不了了,把人堵在墙根,老子怎么惹到你了。结果倒好,这丫头一句:渣男!害他被人嘲笑好久。有一天路过燕子巷,看见这丫头被几个高年级男生堵着。她手上抓着书包带,眼睛红着,靠,这些人她怎么怕了?后来因为她,他受伤了。这丫头戳着他的伤口关心他。李思聿舌尖抵了抵嘴角的伤口,冷笑道:你连我都不怕,怎么还怕他们。本来想吓唬吓唬这丫头,找回面子可这丫头倒好圆圆的眼睛红着盯着他。靠!他心软了……——某天,唐姝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搞对象吗,我舅姥爷特别有钱。唐姝问旁边的人:这谁给的?同学:不知道啊,是不是你同桌的。后来,唐姝发现全班女生都有这张纸条。李思聿从外面回来,看到唐姝冷脸嘲讽着看他。唐姝:我没想到你不仅是渣男还是海王!那天六中特别热闹,有人传出六中大佬被六中学霸气得差点背过气去。重回高中,唐姝一心向学,可是谁来告诉她,她周围怎么出现了这么多粘人精呢?同桌是个笨蛋帅哥粘着她绿茶小甜豆总是问她问题冤种大表哥总是惹事还有那个腹黑双胞胎弟弟突然关心她笨蛋帅哥傲娇学霸混球混球克星沙雕~搞笑治愈向,双向奔赴。男主高中是个幼稚鬼。*男主出轨是假的,女主误会了——*下本预收《她很漂亮》高中时期,陶桃是一个普通平凡的学生,长相普通,性格平凡,放人堆里不扎眼。她喜欢同年级的男神,男神年级第一,长得很帅。她跟男神是说不上话的。于是刻意接近了男神的朋友——陆岩。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个个受人瞩目。她为了融入他们的圈子,跟陆岩维持一种很奇怪的关系。陆岩是一个很神秘的人,他很冷淡,不爱说话,有一双漂亮的狐狸眼,鼻梁处有一颗小痣。只有陶桃知道他是多么可怕的人,她最怕他那双眼睛,好像能看透一切,看透人心中最黑暗的东西。后来高考结束后,两人正式在一起,一个暑假后,陶桃提了分手,两人断了联系。——步入社会,陶桃冲进短视频行业做起吃播,零星几个粉丝,最后不得不卷起铺盖滚回老家。为了养活自己,她进入一家游戏公司做前台。后来在公司聚餐的时候,出差的大老板终于回来了。陶桃在厨房做饭,男人倚着门框,手里把玩着一枚戒指。熟悉的狐狸眼。他变得成熟了。陆……陆岩?陆岩轻笑,那枚戒指被戴在他的中指上,不似以前的冷淡,嘴角噙着一抹笑。好久不见啊,陶桃。陶桃看到他只觉得双腿发颤,因为她知道他的两副面孔,也知道他腹黑的一面。工作后,有同事问她,你跟大boss一个高中,认识吗?陶桃心虚地盯着房顶,不……不认识,我这么普通怎么会跟他认识。后来有人看到陆岩把陶桃圈进怀里,捧着她的脸:你什么时候能喜欢我。语气卑微又委屈,像一个被抛弃的狗狗。高中时期,初见陶桃是他最困难的时候,他就像掉入深渊的野狗,他并不期待她能拯救他,只想拉她入深渊。自卑但是阳光的小天使天之骄子但是冷漠腹黑的病娇两个人的互相救赎~wb:于幼是柚子
  • 作者:一略二过
    21世纪大好男青年周达赶上了穿越的大潮,可偏偏是在自己穿着女装去漫展时穿越了,这不,竟是穿越到了一个叫唐国的皇宫中一侍女身上。侍女叫如花,长得是人如其名,一言难尽。又恰巧如花的亲戚来了,周达是痛不欲生,想自了重新来过。但周达发现自己被派去照顾的皇室老祖宗竟是修仙之人,还答应教‘她’修行,周达又不想重来了。结果事与愿违,一场针对老祖宗的暗杀却害周达丢了性命,无奈之下,周达的魂魄只好跟着面善的鬼差去地府投胎。这地府又是怎么回事?没有奈何桥没有孟婆汤,有的是轮回塔中轮回路上的【勇士大闯关】娱乐项目。地府的判官推了一个抽奖箱到周达面前,说:来,抽一张。
  • 作者:天下九九
    来孩子,抽个签,抽中了你就是皇帝了。我只会放牛,不会做皇帝!恭喜你抽中了,吾皇万岁!555,我不想做皇帝,不想去和刘秀争天下!
  • 作者:阿菩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场暴力革命终于正式爆发了——夏商两个王朝正式开战。商王成汤的大军势如破竹,长驱直入,直逼夏都阳城(今天的河南开封)。暴君夏桀在惊恐中推开怀里的千古第一狐狸精妺(mò)喜娘娘,派人从天山劫回江离,委以国师大任。在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千古第一战中,对立双方——夏王朝的国师江离和商王国的王孙有莘不破,他们曾是携手闯荡天下的生死挚友,在友情和家国大义面前,他们将做出怎样的抉择?
  • 作者:惜之
    她从没见过这么噜的爸爸!她为人师长关小孩是天经地义的嘛!怎么好心一到他嘴边,全成了耍心机的预备后妈?!哼!他以为他是个集团总裁很了不起吗?有钱,很伟大吗?有那种事事用钱解决问题的老爸,就有这种一天到晚找麻烦的儿子!这一家子大的小的,全是出生来折磨她的吗?!哼!她是管不了他用钱解决小孩的瞎胡闹,但她可没答应他可以用钱买她的幸
  • 作者:莫卿歌
    公告:晚九点更新,如果榜单是一万五便是每周五更,如果两万以上就是每日更(懒死你)人间最忠实的信徒是虔诚的恋慕者。被爱慕的人啊?你可曾知晓?你们每一次的相逢,都是他的朝圣。————————艾斯特尔穿越到了自己看过的宫廷漫画,成为了里面的恶毒女配。恶毒女配出身高贵,容貌绝美,仿佛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却偏偏苦苦痴恋皇太子最后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幸运的是,艾斯特尔遇见了同样穿越来的西泽尔,他们成了彼此的挚友。不幸的是,在一次意外,西泽尔惨烈的死去。她开始追寻西泽尔死亡后的真相。大公并非是您看到的那样!他一直都在欺骗你……劝说她的人不知道,艾斯特尔一直知道死去的西泽尔并非良善,他冷漠、偏执、独断且自我。但是这样的西泽尔却深深地爱着她。她也不知道,在西泽尔死后,无数个夜晚,爱慕她的人都在苦苦祈求:究竟怎样才能让一个被死人占据了心的人不再拒绝我呢?于是圣女为她俯首,太子为她献上花束,所有人都付出了全身心的爱与仰慕,他们一步步走到她面前,像是朝圣者一样义无反顾。日式西幻,穿书流恶役千金。女主名副其实万人迷,钢铁直女,固有技能十动然拒。各种神经病出没非传统合家欢强行he,一个从女主的角度看没有遗憾的结局ps:标注双引号的概要皆为引用放两个损友的预收,感兴趣大家可以看看鞭策这两个坑王奋进!《我为创世神牧羊》By随迩作为一个牧羊女,莉莉的工作就是为自己的雇主牧羊,其中包括喂食,洗澡,放牧,薅羊毛,还有防止它们走丢或被狼和人猎杀。有一天,她前去解决偷羊的人时,发现有个恰巧经过的少年已经将小偷给吓趴下了。但她很快发现,羊圈里少了一只羊!艾瑞!她伤心地在附近叫了那只羊的名字,试图找回它:听到我的声音就叫一声!那个少年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道:唉——在这呢,叫我干嘛?莉莉:?她以为他开玩笑呢,没理他,继续道:艾瑞!听到我的声音就叫一声!对此,少年沉默了,少年:咩~了一声。——作为创世神创造且牧养的羊,衪们表示日子过得很艰难。亡灵骑士:每次她给我薅羊毛时,我都觉得她在扒我的衣服。骷髅勇者:每次她喂我吃草时,我都觉得自己吃了个寂寞。暗夜吸血鬼:每次她拖我去晒太阳时,我都觉得自己要见光成灰了。火焰巨龙:每次她给我洗澡时,我都觉得自己变了物种。无头圣女:每次她摸我头时,我都感觉她在掐我的断喉。神使国王:每次她用鞭子打我时,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奴隶。以下受害者还有「死亡医生」、「预言欺诈师」、「诅咒妖精」、「哑巴歌姬」、「白日梦魇」……等等…………至于创世神——某位雇主说:每次她向我祷告时,她都在朝我吐口水唾骂我。《目标是在侦探漫画里杀青》By声声白桃【正文第三人称】我意识到了世界的真相。我生活在一本侦探漫画里,在作者的偷懒画技下,我经常敷衍地换了个发型和美瞳,就被分散用在数个场景中,负责围观或者尖叫,是个没有卵用的气氛组工具人。更加不幸的是,这是一本黑白漫画,唯有当事件+侦探的元素组合到一起时,倒映在我眼中的世界才会染上色彩。这意味着,我竟然还是个全色盲残疾人(痛苦面具jpg.)这不得行。我思考了三天三夜,下定决心必须尽快杀青。最开始,我信心满满,毕竟只要在事件发生的片场,在侦探们的见证下正义地、符合逻辑地死去,我就能圆满地领盒饭下线了。这么简单的事情,不会有谁做不到吧?不会吧不会吧?然而……在第N次试图舍身取义无果后,我瞳孔地震了。究竟为什么啊!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我还是没能在这群侦探面前杀青成功啊??!
  • 作者:古龙
    《三少爷的剑》1975年6月-1976年3月香港武侠春秋246-273期连载原名《江湖人》,1977年8月桂冠出版时改名《三少爷的剑》。小说描写了天下第一剑客,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剑神谢晓峰,厌倦江湖,抛弃生来就有的地位和财富和在武林中的名望,假装去世后化名阿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为生计忙碌,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不得不重现江湖。《三少爷的剑》以谢晓峰与慕容秋荻的感情恩怨以及谢晓峰与他们的孩子小荻的爱恨矛盾为引导,以谢晓峰与和他稍逊一筹的燕十三这两个最伟大的剑客之间的最终决斗为中心,道出谢晓峰不得不再现江湖正是江湖人的宿命。最终谢燕一战打响,然而此时燕十三已悟出了更厉害的剑招,就在谢晓峰将要死在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的第十五剑时,燕十三横剑自杀,谢晓峰深思……终于知道燕十三是因为一来救过自己,二来不想夺命十三剑最狠毒的第十五招变化存于世上而自杀,谢晓峰也因此割掉双手大拇指,终生不再使剑,归隐江湖!然而不能使剑的谢晓峰依然遭到了其他剑客的挑战,就在谢晓峰将他们也打败后,他的朋友铁开诚说,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小说结束,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