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

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一人,一船,无食物,无淡水,身处茫茫大海,面对无尽时间★我只是大难不死,却因此成为英雄。这本书集冒险文学的所有成功特点于一身:客观性,不断推进的情节,优秀的戏剧性转折,悬念与幽默感……最具挑战的是:如何才能将主人公在漂流中度过的这空虚无聊、一模一样的十天写得不重复、不野蛮?一切都是真实而感人的,既无怜悯,也无煽情。这要归功于马尔克斯的文学天才。——巴尔加斯·略萨一阵风浪把军舰上的八名船员卷入了海中,经过四天搜寻,失踪人员被宣告死亡。然而,一周之后,他们当中的一位奇迹般地出现在一处荒僻的海滩。他在一只随波漂流的筏子上没吃没喝地度过了十天,终于靠岸生还。加西亚·马尔克斯对这位海难幸存者进行了为期二十天的采访,同时在报上连载。扣人心弦的报道轰动全国,读者每天都挤在报社门前等待。由于揭露了海难真相,惹怒当局,报社被迫关张,马尔克斯也流亡海外。直到十五年后,这篇故事才集结成书。本书被公认为非虚构文学的绝佳范本。…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我所满意的是描写孤独的书,《恶时辰》里你又一次感受到这种悲剧氛围,就是权力的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恶时辰》是马尔克斯的成名作,也是他第一部获奖的长篇小说。借由一桩因匿名帖而引起的杀人事件,描写了一个小镇在两周内的风云变幻。作品直接取材于社会现实,不同于以往的魔幻风格,而是用最精炼简洁的语言,营造出荒诞、阴郁、惊心动魄的氛围。马尔克斯对权力的奥秘与孤独的揭示,对社会动荡根源的反思,令今天的读者依然深感共鸣。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族长的秋天》运用斑斓万千的意象、光怪陆离的情节、排山倒海的句式,讲述了一个独裁者无所不能却孤独落寞的一生。他在难以数算的岁月中享尽荣光,却无法改变没有能力去爱的命运,于是他一边用权力的罪恶补偿这无耻的命运,一边在只有母牛的宫殿里沦为自己孤独的祭品。《族长的秋天》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文学成就最高的杰作,将魔幻现实主义发挥到极致,也最好地体现了他在诗歌、音乐等方面的艺术素养,被誉为近五十年所有语种里最伟大的小说。它又是马尔克斯倾注最多情感的内心告白,融入了他个人对孤独的深沉感受:族长的孤独,正是在名望光环下马尔克斯孤独内心的写照。★近五十年来各语种的小说中,《族长的秋天》最为伟大。马尔克斯以抒情诗般不可思议的语言,写下了无人能及的作品。——萨尔曼·拉什迪★有一天,当没有人记得《百年孤独》中的奥雷里亚诺是一个人还是一条街的时候,《族长的秋天》将使我免于被遗忘。——加西亚·马尔克斯★如果你看到的不是独裁者,而是一位对自己的名声非常不安的作家,便可读到此书真正的含义。马尔克斯在写这本书时,自传性的元素凌驾于一切之上,它挖掘人类存在的最黑暗深处、并深刻地反应在他自己的灵魂上。——《马尔克斯的一生》★马尔克斯身为作家最重要的作品是《族长的秋天》,而不是《百年孤独》。因为它把《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其他作品压缩在其中。如果说《百年孤独》是他人生的分水岭,那么《族长的秋天》是他作品的中心点。 —— 杰拉德·马丁(马尔克斯研究权威)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 五十六年了,上校唯一做过的事情就是等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负盛名的中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与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齐名。马尔克斯自认《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艺术成就超越 《百年孤独》。★《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我写了九遍,它是我所有作品中最无懈可击的,可以面对任何敌人。 ——加西亚·马尔克斯★ 就像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举世公认的中篇巨作,其饱满的张力、谨慎的节奏和杰出的结局几近完美。——(文学评论家)杰拉德·马丁《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讲述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上校,五十六年来一直等待退伍金的绝望而固守尊严的生活。这位著名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被誉为20世纪小说中最难忘的人物,小说结尾也被誉为所有文学作品中最完美的一段。记者:有人说《百年孤独》是一部不可超越的作品,即使它的作者也不能超越。对此你怎么看?马尔克斯:它在问世之前就已经被我自己超越了。事实上,我认为我最好的作品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一部完美杰作。——《2666》作者罗贝托·波拉尼奥★我认为,从叙事技巧这方面来看,《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在多年前就已达到炉火纯青之境(我一直认为这是他写得最好的作品)。哪怕是《百年孤独》,也没有能超越其带来的震撼。——著名作家、学者格非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 从写《枯枝败叶》的那一刻起,我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作家,没有人可以阻拦我。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序篇 : 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 《枯枝败叶》为加西亚·马尔克斯小说成名作。故事发生在《百年孤独》的小镇马孔多。描述了马孔多镇一家祖孙三代在一个大夫死后为其收殓的半小时内发生的故事,折射出小镇被香蕉公司侵入后二十余年来的变迁。因其具有《百年孤独》雏形而被誉为《百年孤独》序篇,开启了马尔克斯日后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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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和人生中最好的那些朋友欢聚一堂,我开心得忘了那是自己的葬礼。七十六岁的老妓女在梦中窥见自己将死的预兆,开始无比耐心地准备身后事,甚至教会了一只狗狗长途跋涉到她的墓前哭泣……德国家庭女教师简直是个纳粹。我们从爸爸的古董罐子里弄来些残存的希腊毒酒,掺在那女人偷喝的酒里。第二天她看上去一点事儿没有。但第三天她真的死了!淑女和小混混相爱了。钻石、豪车、貂皮、盛宴护卫的真挚爱情完美得不像是真的,直到淑女娇嫩的手指被玫瑰花刺扎了一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口子。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 不容错过的马尔克斯经典短篇小说集,略萨、余华、三毛力荐★ 《礼拜二午睡时刻》入选中国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 《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收入美国大学文学课本★ 除了生活没有别的目标,输了,也输得愉快,别有风格。★ 这些故事与冷酷的官方无关,关于普通人面对逆境时的作为。★ 《礼拜二午睡时刻》中那个没有姓名的母亲成了一位永恒的母亲。★ 诞生了格兰德大妈——拉丁美洲文学作品最成功的典型形象之一。《礼拜二午睡时刻》是马尔克斯第三部正式出版的作品。共收录8篇经典短篇小说,包括《礼拜二午睡时刻》《平常的一天》《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蒙铁尔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纸做的玫瑰花》和《格兰德大妈的葬礼》。这些故事将读者带入普通人的私人生活,用特写的镜头、温暖的色调讲述他们在绝境中如何生活,如何尽自己一切力量在逆境中活出勇气、活得体面、保有尊严且心怀敬意。在《礼拜二午睡时刻》前7篇故事当中,马尔克斯的写作手法十分简练、十分明晰、十分客观。故事虽然平凡简单,但情感深沉、笑中有泪。人物原型和故事主题等大都和马尔克斯的生命有着某种重要的联系。《礼拜二午睡时刻》中的母亲形象来自马尔克斯童年时代记忆中的一个印象;在根据《咱们镇上没有小偷》改编的同名电影中,马尔克斯积极参与剪辑,更亲自在影片中扮演电影院售票员;《周六后的一天》则展现了一系列马尔克斯最喜欢的主题,以瘟疫和人类的孤独为开端……不同于前7篇,在《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中,马尔克斯以夸张的笔法和磅礴的叙述,讲述了马孔多独裁者格兰德大妈宏大奢华的葬礼,在神话传说方面拓宽了《枯枝败叶》中马孔多的前景,预示了《百年孤独》的诞生。★ 《礼拜二午睡时刻》所展示的是作家克制的才华,这是一个在任何时代都有可能出现的故事,马尔克斯的叙述简洁而不动声色,他只写下了母亲面对一切的镇静,镇静的后面却隐藏着无比的悲痛和宽广的爱。——余华★ 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深的感动,《礼拜二午睡时刻》这本书里面说的东西是很平凡的生活故事,可是又那么深刻。马尔克斯有着悲天悯人的胸怀,写的是全人类的情感。——三毛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 马尔克斯四大经典短篇小说集之一,魔性与灵性交织的杰作!★ 马尔克斯的14种孤独,梦境中,困境中,恐惧中,欲望中,沟通中……★ 关于对失去了的世界的回忆;关于不同处境下个人的孤独。★ 收录《蓝狗的眼睛》 《六点钟到达的女人》《有人弄乱了这些玫瑰》《伊莎贝尔 在马孔多观雨时的独白》等名篇★ 翻开本书,不一定能找回每个人失去了的时光,但能够获得一种全新的观看已逝世界的方式,获得和岁月角力的可能。他们在时间里迷了路,他们为失去了的世界哭泣。我和一个女人在梦中相爱,她凭着我们的暗语蓝狗的眼睛在现实中找我,可我每次醒来都会把梦境全部忘掉,我该如何找到那个在梦中爱我的女人?今天是星期天,雨也停了下来,所以我打算带上一束玫瑰去给自己上坟。可那个女人一直守在祭坛前面,二十年了,趁她出去找灯,我总算选准了几枝特别棒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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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劳拉神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一个长发委地的少女,坐在一扇无始无终的窗户前吃葡萄,窗外是大雪覆盖的原野,女孩每吃掉一颗,葡萄串上就又长出一颗新的来。他被派往克拉拉修道院为一个女孩驱魔,十二岁生日前夕,她被一条疯狗咬伤了脚踝。踏进修道院,神父愣住了:和他梦中吃葡萄的女孩一模一样!在那间幽暗破败的牢房里,他们疯狂地相爱了。★万物都和爱有关 ,献给浸在泪水之中的人们★爱情是什么?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它是一种病,在《爱情和其他魔鬼》里,它是疯狂的魔鬼。《爱情和其他魔鬼》是马尔克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是马尔克斯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之一。★从写法上,其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魅力可以与《百年孤独》媲美,故事围绕四五个人物展开,以十二岁女孩和中年神父的爱情为主线,魔幻依旧魔幻,现实更加现实。★ 这些天里,女孩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爱情能战胜一切。没错,他答道,可你最好别信。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部被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称之为自己最好的作品,描写的是发生在1951年的真人真事。出身显赫的巴亚多·圣·罗曼来到加勒比海沿岸的一个小镇,爱上了出身平庸的安赫拉·维卡略。这个在金钱上游泳的富翁为新娘买下了镇上最豪华的房子,举行了奢华无度的隆重的婚礼,以为用金钱和无限的权势买到了幸福。然而新婚之夜他却发现新娘不是处女,万分沮丧之下,几个小时之后就把她休回了娘家。姑娘的母亲大为恼火,当即将女儿毒打一顿,而后又叫来姑娘的两个哥哥,逼问是谁破坏了她的贞节。姑娘无奈之下将其归罪于一个叫圣地亚哥·纳赛尔的人,两个哥哥不分青红皂白,拿上杀猪刀凶残地杀害了圣地亚哥·纳赛尔这个无辜者。一桩悲剧发生了。小说通过一个小题材,辛辣地嘲讽了权贵,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愚昧无知的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封建观念、封建迷信和仇杀行为,从一个侧面较为深刻地揭示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 《纯真的埃伦蒂拉和残忍的祖母》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中占相当重要的地位。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被贪财的黑心祖母逼良为娼的故事。作品情节生动感人,催人泪下,读来令人爱不释手。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它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百年孤独》中运用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对于我国读者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它遵循了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 的原则。通过作者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者创作真谛的欲望。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本书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继《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的力作,描写一八三○年拉丁美洲独立战争的领袖西蒙·玻利瓦尔在其生命的最后十四天,沿着马格达莱纳河去圣玛尔灯塔作的一次幻影般的旅行。透过旅途中的种种事件与追忆,我们也逆溯这位英雄人物辉煌的一生。他的一切爱与憎,理想与破灭,以及宿命的孤寂,都在流亡的旅途中,划上了句点,留给历史的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加西亚·马尔克斯经过三四年的辛劳,自读了所有关于玻利瓦尔和玻利瓦尔本人的全部材料,包括他的大约10500封信件纲领和演说词之后,以严谨而犀利的笔触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和许多著作、电影、照片、雕塑的铜像既有相像之处,更有不同之点文学形象,比那些难免为官方所操纵的历史学家和史记作家刻画得要人性得多的玻利瓦尔,一个深受欧洲浪漫主义影响的加勒比人。
  •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摈弃了《百年孤独》时期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这部小说里,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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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帝驾崩,前朝后宫倾轧,阉党扶皇幼子登基。那场宫变中,除新帝以外的皇族和外戚都死尽,周昕枂因生母是奴,自幼被遗弃在宫外,所以侥幸活了下来,被迫当上幼帝的监护人,摄政长公主。昕枂面临危局,一边是时刻盯着她言行揪错的内阁集团,一边是身边残忍奸诈手握批红大权的阉党首脑,赵掌印,她这个半路荆钗换金玉的草包长公主,稍蹙个眉都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偏偏这种时候,有人还拿她养父的命,逼迫她给内阁铺路,下嫁给阉党首脑。寻常女子遭阉人折辱都恨不得自缢,偌大宫中,就连浣衣局那种暗无天日地方的杂役宫人都在可怜长公主。新婚夜,赵掌印阴戾可怖地握住了昕枂的脖子,公主殿下今儿来这,到底想偷什么?昕枂终于不用抑制自己,满脸羞得通红,指尖一点点小心抚挲上他青筋外露的手背,以仰视的虔诚姿态仰望他,紧张羞涩得有些磕巴:本宫想偷,掌印的心。赵掌印瞳孔震颤,唯恐避之不及似的松手,用力甩开她爬蔓其上的手指。后来大奸宦每天卑微地忍着冷风在宫廊前等他的公主路过,奢望她能多看他一眼。结果长公主提裙就走:哼!暗恋成真恋爱脑长公主X阴戾自卑忠犬大太监一个恋爱脑公主一心想谈恋爱,结果一不小心差点被她碉炸天的太监忠犬捧上女皇之位,惊惶之下赶紧修正,把奸佞拨回正途的故事。+++++++下面是预收文,喜欢的记得收藏一下哦^_^预收《每天都想让驸马杀我》男主视角:重生复仇归来的左垣,发誓这辈子定要先杀掉上辈子折他腿还羞辱他的荒`淫公主。可他发现,这荒`淫公主竟开始半夜祭祀忏悔恶行了,他陷入困顿也会偷偷出手相助。但是...!幸好他是重生回来的,才不会轻易被诡计多端的女子所骗。女主视角:银符公主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反派女配,她荒`淫无度,贪财好色,日后将会丧命在自己捡来养的小乞丐手中。原来眼前眉清目秀的小乞丐就是当年被她父皇追杀的前朝余孽,他是天命之子,话本中的主角,大晋日后会被他覆灭。银符看着刚刚被自己打断腿,准备叫大夫给他截肢的左垣...原来话本中的角色都不可能逃脱既定的宿命,但只要反派诚心悔过,偷偷帮助主角别被发现,获得话本子既定下场,完成故事线后,就能改头换命躲角落肆意地活了。于是,夜深人静,银符抱一堆元宝蜡烛在偏殿偷偷烧给前朝皇族,痛哭流涕忏悔。拿刀威逼宫中最好的御医伪装成民间庸医给左垣治腿,左垣走投无路之际,她又匿名大方赠银钱,甚至,左垣要利用她获得兵权,同她成亲后,拿她当药人救心仪的女子,银符也笑嘻嘻地每天服下一大缸草药,眼都不眨,手起刀落割肉取血,看得旁人都发怵。左垣看着空荡滚落在地的那个,比她瘦弱身子大多了的药缸,心烦意乱地捏紧拳头。终于,到了她这个反派女配完成既定宿命的一幕,银符早早打扮得体,笑容满脸来到城楼前,左垣最后时刻后悔了,他浴血持戟,遇神杀神,挡在了她的城楼前。可银符还是纵身跳了下来。预收《惹狼》南国宫变,皇城血流成河,曾极尽宠爱的南国第一美人襄芙公主被下命抓拿。婢女为救她已经全身血孔被射杀,她逃至南国与北国交界的三不管地带,黑水森林,叛军因不知情,追着她进了森林,掩藏在林叶深处有一双双发绿的兽眼,泛着凶光。叛军被撕咬成碎块,小公主瑟瑟抖抖,从尸堆里探出头。为首的狼王,是个披兽皮、戴兽牙,有一双漂亮凤眼的狼人少年。我...怕疼...别杀我...可以吗?小公主苦苦哀求,流泪道:我想活,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狼人歪了歪头,好像听明白了。他把小公主叼回狼窟,给自己当老婆。后来,公主为了摆脱他,和自己皇兄合谋,杀他杀不掉,逃的话,逃到哪里都能被他找回,那就干脆死在他面前吧...公主死那一年,少年狼王每夜孤独徘徊在她生前最爱爬的那棵桑树下,悲鸣泣血,残月染红。他不知道,其实她爱爬桑树也不过是为了避他。再后来,北国大败南国,为了母国,襄芙公主牺牲自己幸福,去北国做妾。北国那位神秘的新国君据说是近几年才被老国君从邻国找回来的,那冷酷的新国君站在一袭舞衣的襄芙公主面前,修长指节骨节泛白,冷硬去掰她下巴,那张噩梦般的英俊脸容再次出现在襄芙眼前,你死后,知道孤替你栽了多少棵桑?你现在告诉孤你没死?嗯?预收《招惹错太子后》苏苏是苏州某名不经传青楼里尚未梳拢的小清倌。她厌倦了那样的生活,小姐妹们劝她找个恩客养养。她哪里晓得该找什么样的男人当恩客呀,小姐妹就给她支招:要找,就该找全苏州最有才学的男子。苏苏知道苏州最有才学的男子就在幕府当差,他的才学,别说全苏州,放眼整个大晋,大概也仅屈居于那位自幼就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太子殿下之下罢了。苏苏觉得有点难。可有一天,她听说大才子因上战献谋受伤残疾,连手都废了,被幕府的人当乞丐扫地出门。苏苏把人从幕府后门拉回来,养在自己攒钱买的小破屋中。祯祯,不要怕,那些人不要你,你还有我啊。苏苏天真地以为两人终于般配了,一个出了大错被除籍扫地出门的乞丐,一个不入流的妓子。她不嫌弃他残废,还会对他很好很好。后来她发现自己错得厉害。连人...也搞错了!太子李隆祯重伤落难至苏州府,在幕府前寻求救助时,被一缺心眼的姑娘当场拖走,还被迫充当了她的恩客。姑娘趁他伤重行走不便勉强了他,还恬不知耻说将来要给他造一间金屋子。李隆祯如何能忍?后来李隆祯伤好寻得机会回京,派人去抓那胆大的刁妇,才知原来乌龙一场,她原本要找的男人是游祯允。作为明君,此事本该就此揭过,不知者不罪,何况她还救过自己。可李隆祯就是越想越气,做了有生以来最不理智的决策,把她掳回京当了外室。苏苏不肯囿于一隅,几次三番逃走。太子某次差点逼死了她,后怕不已,朝上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男儿无助极了,手抖得不像话。要怎样才肯留在孤身边?苏苏一心刁难,脱口道:除非让我当太子妃。一国储君和青楼妓子,让人听了徒添笑话罢了。可苏苏没想到,这家伙认真了。#嗨呀,好烦,欲当海王的我,被太子缠住了。##我要你那不能浪的太子妃之位有何用?#预收《亡国小公主(火葬场)》被文帝捧在掌心的小公主长大了,她被养得十分娇气,无法无天,哪怕是天山上的玉莲,也有人为她采摘,一次落难,小公主被邻国不受宠,随手扔来南宫当质子的穆玉所救,小公主一心一意要嫁他,文帝生气放下狠话,要嫁他,除非贬为庶人。穆玉性子阴戾乖张,心思敏感自卑,成亲后,小公主为着他没少吃苦头,穆玉他身上经年破破烂烂,小公主一双曾砸下千金来养、如今十只指头没有完好的嫩手为他缝缝补补,那么娇气的人,竟然学会了自己洗衣烧柴做饭,可穆玉当初只想利用她的身份,现在她被文帝厌弃,他看着她就越发不耐烦起来,两国开战,眼见南国即将败战,穆玉想着小公主可怜,就随便把她拎回国当个暖床婢,赏口饭吃,结果小公主看着死去的父兄,很激动地走上城墙,殉国一跃而下,穆玉来到,眼巴巴看着粉色的身影像残破的蝶翅翩然落下,疯了再相见时,小公主被大将军抱在马上,她双眼清澈,依然不记得他,娇气的手握剑足足扎了五次,才刺穿他的身体,看着汩汩流出的鲜血,他哑声问她,现在是否能想得起他了。可小公主只是生气,不可能,我这辈子只喜欢过将军大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