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诗选

李商隐诗选

作者:李商隐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李商隐诗的隐秀特征,在感情表达上细腻而又深沉,在脉络节奏上婉曲而又缓慢,在语言色彩上哀艳而又清丽,在吐字音响上又往往表现为低抑而又沉郁。故其言景物则如笼晓雾,抒感怀则如在梦境;以喻声音,常似有似无,不绝如缕,以比色相,则有如镜中之花,相中之色,水中之月,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本书题解对诗作之背景及所涉人名、地名、年号等均尽可能详尽、准确地加以说明,对诗中深蕴之旨义,诗法、诗艺等则视实际情况,短点长评,不拘一格,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对于难解的句子,或诗句之间跳跃性过大、意蕴过于深曲如无题诸作,则多采用串讲,疏通的方法,以使读者在阅读时首先能够达意,然后再进入到诗中的艺术境界。到于注释,凡有典故,尽量注明;难懂语辞,亦酌予讲解;生僻字加注汉语拼音。…

最新更新李商隐诗选

《李商隐诗选》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小酥醒
    【正文第三人称,下方预收:】【安室家的女儿今天吃到糖了吗】【成为人类也太难了啊!喵!】【谁说柯学游戏不能选真酒】我失忆了。因为一场爆炸事件,导致我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昏迷三天,再醒来的时候忘记了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我是谁、我叫什么名字、我来自哪里全部都从我的记忆中被清空。就在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想起来的时候,莫名其妙多了一个男朋友。警视厅搜查一课,松田阵平。他说我们是在摩天轮上确定了关系,我说我不记得了。他说我为了救他不顾自身钻进了有炸弾的观光厢,我说我不记得了。他说我倒追了他很久,我说……这必不可能。追男人?拜托,我可没这样的兴致。长得帅的男人很多,颜值是必选项不是加分项。虽然我否认了自己倒追他的这件事,但身边人都证实了确实是我的主动,且他是我唯一关系亲近的人,我只能选择和这位完全陌生的男朋友同居了几天鸡飞狗跳的生活。在我被他那拽得二五八万的脾气气到肝疼的时候,我确定了。这家伙不是我的菜。所以……曾经的我到底为什么要倒追啊!完全、不理解。如果性格不对口的话,那么难道是……其他方面?松田:~(**)~*就在我以为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律师时,偶然接收到一条来自神秘网域的邮件。——为了取得目标人物的信任您辛苦了,后续备用资金已汇出。再回邮件的时候,对方的地址已被注销。我看着银行卡里空降的九位数字存额,呆若木鸡。这钱……拿着有点烫手。***【阅读指南见顶置评论】***
  • 作者:蒋光慈
    医生说我病了,我有了很深的梅毒……上帝呵,丽莎的结局是这样!丽莎已经到了末路,没有再生活下去的可能了。还有什么再生活下去的趣味呢?就让这样结局了罢!就让这样……我没有再挣扎于人世的必要了。
  • 作者:以五易十
    预收《被皇帝赐婚后》文案在后面五年前,林府的大姑娘救下了一名倒在血泊中的少年。五年后,这少年成了重权在握的大将军——季濉。众人都以为林府的好日子要来了,却不料,一道圣旨下,林府满门被抄家流放,独独留了大姑娘林臻一人。也是,哪个权臣能容下见过他潦倒落魄之人,人心却又都是肉长的,他到底是不舍这大姑娘。可第二日,林臻的轿子就被抬去了专用取悦官员的妓子所在之处——教坊司。有人猜测,一定是这大姑娘三年来给了他不少折磨,如今才会遭此磋磨。不料后来,林臻的死讯传入大将军府时,季濉却在教坊司前杀红了眼。*自林臻死后,他无一日不受心疾折磨。他从未想过此生竟还有再见林臻的一日,彼时她身旁却换了人在,那男子虽双腿皆废坐于轮椅之上,却仍有股与她一般的清风傲骨之气。是他这等卑劣之人,从不敢奢望的。注:女主没有变妓子,教坊司只是男主对女主的变相囚.禁#火葬场+修罗场——————————《被皇帝赐婚后》骊山叛乱,太子魏珏被困整整七日。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那个矜贵倨傲的男人对霖霜说:成王败寇,孤死生不悔,却有一憾。未等她答复,魏珏又道:孤想见一见你穿喜服的模样。霖霜终未回话,却将靠在她肩头面色苍白男人的手,握得更紧了。*霖霜自六岁起便跟在了太子魏珏身边,她是魏珏最得心应手的侍女,也是他最得力的女官。叛乱平复,魏珏荣登大宝。霖霜真是走运,多年情谊此次又护主有功,这回定是要封妃受赏了。众人如是想。新帝登基的同一日,霖霜却被赐给了此次平乱有功的御前禁军侍卫林寒之。旁人皆视霖霜为笑柄,她却不以为然。她自小在东宫长大,深知后妃恩宠只在帝王一念之间,哪有做正头夫人来的自在?不过,这也算全了他骊山那日的心愿。霖霜以为她会如此度过平静而安稳的一生,却不料万寿节当天,圣明贤德的新帝于漫天烟火消逝的一瞬,在黑暗中牵住了她的手。他唤着她的小名,声音低哑失态:阿玉,朕悔了……*最是无情帝王家,魏珏曾认为,他不会被任何事物所牵绊,当它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便该毫不犹豫地舍弃。譬如霖霜。他原以为,那是像幼时割舍掉喜爱的玩具一般容易。却不想,竟是一种从身上撕下淋漓血肉的痛彻心扉。
  • 作者:乔虞
    【0点左右更新;下本写《银河轨迹》】1.林西冉和周祈闻青梅竹马长大,人人皆知她喜欢他,唯独周祈闻不屑一顾。甚至当着众人面,对她说:林西冉,我绝不可能喜欢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后来,林西冉真对他死了心。高二这年,林西冉多了个留学归来的同桌。少年颜高家世好,偏性子冷傲轻狂,是人人皆惧的狠茬,与温室长大的她是两个世界的人。林西冉怕他,悄悄疏远着他。而在她暗恋日记被人恶意贴到公告栏,被众人看热闹当笑话,是梁骁出现,替她擦去成侠崴,耐心哄道:别哭了,跟我走。?决定出国留学那天,梁骁对她放狠话:走就走,以后别哭着求老子接你回来。林西冉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往后六年,也没再回来过。2.经年重逢,梁骁成了高高在上的梁家新任掌权人,而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芭蕾舞演员。宴会相见,男人被众星捧月站在中心,朝她看来的眼神冷淡又疏离,再无旧日宠溺。林西冉鼻尖一酸,匆匆离场。不久后的聚会结束,林西冉被梁骁拉进车后座。男人按住她的下巴吻了下来,笑得痞坏又混:瞧我给你惯的,见面都不跟我打招呼了。3.林家千金嫁与梁氏总裁的消息一经传出,引起圈内哗然。众人皆道两人天差地别,迟早一拍两散。几个月后的科技峰会上,他们看见素来不可一世的梁骁,弯腰为林西冉整理裙摆。林西冉还娇气地嫌他手笨:你能不能轻点儿,我裙子都起褶皱了。不就一破裙子,梁骁笑了声,语气无奈又宠溺:我买一百条赔你行吗?这一幕落在进来的周祈闻眼里,刺的他眼睛发涩。-「是少年慕艾的思春期,少女悸动的脸红。」*温软娇俏拽痞冷傲-芭蕾舞者科技新贵*男二火葬场/男主暗恋上位/从校园到都市/别后重逢/甜文/HE-《银河轨迹》文案:1.温听和沈京叙青梅竹马长大,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前者寄人篱下,循规蹈矩,只会埋头学习;后者天之骄子,恣肆浪荡,女友从不重样。无人认为他们会在一起,但温听对沈京叙的喜欢从未停止。毕业晚会上,温听被追求者表白,一片起哄声里,沈京叙朝她走来。温听愣了一下,看着沈京叙当着众人面,一字一顿问她:温听,选他,还是要我?2.分手多年后重逢,沈京叙依旧出类拔萃,是声名鹊起的风投新贵,而温听同样优秀,所写文章被盛赞为一字千金。大年三十,两家人吃团圆饭,长辈安排他们坐一起。温听轻声拒绝,被长辈笑着调侃一张床上抱着睡,现在长大反倒害羞了。饭后,温听去露台吹风醒酒,撞见出来抽烟的沈京叙。温听转身要走,沈京叙伸手攥住她纤细的腕,低头贴近,一副浑不吝的语气:他们知道,咱俩长大还睡一张床吗?……温听心一跳,腿心齿痕隐隐泛疼。3.温听给沈京叙写的那封告白信,彻底复合也没能送到他手里。这天,温听清理家中旧物,无意翻出这封信,打开来看,泛黄信纸背后多了一段话,是沈京叙写给她的回信——「他人曾问我,对你是爱,还是占有欲。少时不知答案,直到看见这封信,我寻到了答案。因为爱,才会滋生占有欲。……温听,我远比十八岁更爱你。」*清醒内敛恣肆混球;自由撰稿人风投新贵*青梅竹马/暗恋成真/破镜重圆/浪子回头/校园到都市/HE
  • 作者:左岸
    我舅姥爷说了,我们杨家从古至今出了不知多少英雄,英雄的下场除了凄凉就是悲惨,所以,他更希望我当个奸雄。老人临终的吩咐,我也不能不听不是。谨记舅老爷遗言的妖孽初九进入了这花花都市,他必将泛起一场惊天波澜,收获暧昧无限!
  • 作者:张炜
    《蘑菇七种》是张炜的中短篇小说力作,小说语言活泼生猛,场景或在深山或在林野,俱活色生香,人物则灵动传奇,即使野物如一条狗、一只猫,也各有神气。《蘑菇七种》颇有魔幻写实色彩,在细微之处写实,而情节转换间天马行空,既出乎想像又滑稽突梯令人忍俊不住。《蘑菇七种》这篇小说写得非常自由,复杂却又单纯。整个看是一个破案故事——一桩用毒蘑菇害死亲夫的凶杀案发生的前前后后。可它又是一个林中老人设法获得一个年轻美丽的女教师的故事。从另一外角度看,它更是一场内部曲折争夺领导权的严酷斗争。
  • 作者:东方玉
    江南春来早,但却春寒料峭,雨丝洒洒有声!这是南方一座山头的龙王庙,此时,庙的神像后面走出一个身材矮小、神情猥琐、缩着头,耸着肩的糟老头来,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主人翁方振玉也在这里展开了踏入江湖的首次较量。他以一柄通天犀角摺扇,威震武林;以无极门传人的身份,驰骄江湖。然而,方振玉插手救下的这个糟老头,竟是见面便要杀他灭口的毒华忙。这起因竟然为何呢?方振玉为什么要救他呢?这重重疑团,读者须到书中寻……
  • 作者:兰晓龙
    他来自农村,他生性层懦,他经常让人失望,他直接影响连队的荣誉,但他有着一种本能的直扑,和潜藏着一种超人的智慧与耐力,一经发挥,即可战胜自己,同时战胜他人。他有过无比的骄傲,也有过无比的孤独。因为杀死了一个人,他曾想离开部队,可他发现自己又只能是一名军人,就连父亲的入狱也动摇不了。在一场世界军人的生死角逐中,他几经危难,却从不放弃……他是当代中国军人最真实的士兵形象,他叫许三多,《士兵》里的一名二级士官……这是一场世界军人的死亡角逐,中国士兵许三多,在突击中失散、负伤,昏迷在地,他想他可能要死了。他怕死。因为走到今天,对他来说太不容易。他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士兵,生性怯懦而本份,去招兵的班长史今不想要他,但被他父亲给灌醉了。到了新兵连他怎么都学不好。村长的儿子成才与他同时入伍,因为出色分在了全团最前锋的钢七连,而且很快成了优秀的狙击手;许三多却去了一个偏远荒僻的草原看守输油管道。那里并不艰苦,但却极为枯燥,除了站岗,班里的士兵没有人有太大的理想,就连手里的枪也是空的,从来不配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