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种红菱下种藕

上种红菱下种藕

作者:王安忆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全书以极细腻和平缓的基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秧宝宝的乡下小女孩,因父母外出经商,不得已离开乡下的老屋子,来到城镇。这个与村庄风貌迥异的城镇从此就成了小姑娘的生活天地了。小姑娘在一年内跑遍了华舍镇的角角落落,看到和经历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人和事(包括在她寄宿的顾老师家)。秧宝宝就在这新的环境中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她和她的几个小同学蒋芽儿、张柔桑的友谊也经历了更新和发展。然而,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在等待着秧宝宝呢――一年后,爸爸妈妈要带她走向更大的城市绍兴。 这是一个农村孩子融入城市的最初的不起眼的经历。因为不起眼,故容易被忽略、忘记。可经王安忆传神的文笔,秧宝宝的一年寄宿生活连最最平凡的地方也鲜活有味了。…

最新更新第八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王安忆
    西历一九七二年十二月的晨,米尼将生产队分配的黄豆、花生和芝麻装了两个特大号旅行袋,一前一後搭在肩上,和她的同学们回上海了。她们要步行十二里路去五河县码头乘船,到了蚌埠再搭火车,一夜之後就到家了。她们动身的时候,还是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风,可是一出门脸和手脚就都麻木了。她们几乎一夜没有合眼,回家的兴奋使她们忘了睡觉,在被窝里叽叽哝哝地说话,当困倦袭来的时候,她们不由得紧张起来了,以为天要亮了。於是她们手忙脚乱地起床穿衣,寒冷使得她们打战,牙齿格格地响着。然後,她们就出门了……
  • 作者:王安忆
    王安忆短篇小说全集和散文集
  • 作者:王安忆
    本书是著名作家王安忆最新的长篇。小说娓娓叙述了上海市井之间,一个叫郁晓秋的女子半生的人生历程。这个上海女子,原本可以像雯雯、妹头一样,在上海的屋檐下过着自己平淡却充盈,烦恼又热闹的生活,但是,她显然是个异数。她的母亲是个滑稽戏女演员,年轻的时候有点小名气,终究到老了,也只是个跑龙套的;她的父亲在她出生前的一年半就因贪污和玩弄女性进了班房。历经社会与情场失意的母亲对她只是冷漠和淡淡的恨,兄姐也因了她的出身而鄙视她憎恶她,同学和邻里更是对她侧目而视。她的身世,成为市井间无数人流言蜚语的话题;她的充满青春气息的美丽,在上海人的眼里,被毫无道理地认为是刺眼的不安分的象征。但是,正是这个上海弄堂里的异数少女,却出人意料地走出了一条艰难却纯净的人生道路,以泼辣而旺盛的生命力,从容面对多舛的生活和变幻无端的命运,顽强地灼灼其华。
  • 作者:王安忆
    《启蒙时代》是一部描写一代人心灵成长的小说。20世纪60年代中期,文革狂飙突至,把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青年人抛到了一处。从高级干部公寓和从市井里弄走出来的男女主人公们,带着青春的热情、敏感、躁动和迷茫,顽强而莽撞地为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寻找理由。可以说,这是一部老三届的精神成长史,作者书写了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从来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段历史。在《启蒙时代》中,王安忆以理性、精致、绵密的笔触,解剖和描述了60年代中后期,在上海,南昌、陈卓然、海鸥、阿明等几个年轻人的成长。在小说中,年轻人狂热迷恋马克思的著作和各式各样的革命理论,甚至可以大段地背诵那些欧式的华丽词句。他们燃烧激情,理想膨胀,在磨难中成长,在真实的世界里逐步去发现理想与空想的区别,从热衷于生硬的教条到自觉地去感知有温度的生活。 作家保持了一贯的冷静,并没有去写风起云涌的运动,即使是描写冲突——父子之间、阶级之间,青春的躁动、越轨,等等,也是波澜不惊,静水深流,发人深省。
  • 作者:王安忆
    阿三的初恋男友比尔是一名美国外交官员,大学时,阿三不惜被开除也要和比尔在一起,因为她明确地表示:我爱比尔,与比尔分手后,阿三又结交了法国人马丁、美国专家、比利时人等一些外国男人。阿三这样做都是为了找回与比尔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和情调。她不仅经常出入宾馆,而且还出入这些外国人的公寓。她不是为了钱,但别人却将她混同于暗娼,直至被劳教,被劳教农场的女犯们取绰号为白做。 故事的后半部分是阿三的劳教生活,主要描述了阿三与同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彼此之间在性格,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
  • 作者:王安忆
    小白,妹头,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顺其自然地结为夫妇。他们一个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论家,一个变为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他们的分手,表面上因为妹头的婚外恋,实际上仍然是理想世界和世俗生活的冲突。当妹头准备移民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时,这个平凡的爱情故事突然走出了真实,因为它失去了上海。这正是王安忆试图描述的中心。王安忆最擅长的,就是对极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 作者:王安忆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本书荣获第一届世界华文文学奖,并于2000年获得我国文坛上最具荣誉的大奖——茅盾文学奖。
  • 作者:王安忆
    本书是作者创作生涯中经典小说的结集,共收六个短篇和四个中篇。这些作品多取材于青年人的生活,反映了各色各样青年人的欢乐、苦恼、追求和理想。这个集子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在艺术上的追求。《麻刀厂春秋》写了一群知青从农村上调到社办工厂后的劳动、生活,写的妙趣横生,表现了那个动乱年代的社会风貌,同时又标志着作者创作风格开始变化。此后,写的《人人之间》、《一千零一弄》、《阿跷传略》等,分别反映了学校、里弄、工厂生活,都有独到的笔触。《我的来历》、《历险黄龙洞》两篇从不同的角度写了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演化。被视为姊妹篇的《大刘庄》和《小鲍庄》,描绘了两个普通村庄中人们的生活和他们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揭示了历史的发展和变迁。《小鲍庄》发表后曾引起文坛强烈反响,有力显示了作者在创作上的探索和突破。作者力求作品生活化,虽无明显的情节,却更贴近于现实生活,内涵丰富,主题含蓄,具有历史的纵深感,读后耐人回味、咀嚼。
  • 作者:王安忆
    我们生不能同时,死同日,她坚决地说。他们到了荒山底下,开始上山。她扶着他坐下,像抱婴儿似的抱着他,用脸颊抚摩着他的脸颊,温存了一会儿,便从白色的女式手提包里取出一个小瓶,撬开封口,喂给他喝,他听话地喝下去,再不问喝的是什么……又取出一瓶。她一直喂下七瓶,然后自己开始喝了……也喝了七瓶。她从包里又掏出一团绳子,是用各色毛线拧成的绳子……本书作者试图制造的环境与背景之中的男女关系。意图是男女关系其实不是孤立地发生的,而是时间和人,正巧走到一个交合点上,是一种机遇的性质,所以,故事是在四个人中间展开的,男女主角分头走过各自的生活,在某一点上相逢。
  • 作者:王安忆
    这部王安忆最新出炉的力作,讲述的是当今时代背景中一个原本过正常生活的普通人,因为一次意外事件而进入异样的境地。小说主人公韩燕来是上海郊区征地农户家的孩子,高中毕业后几经择业,最后选择了开出租车。圣诞夜遭遇劫车是韩燕来的人生转折点:渐渐被劫车人大王吸引,鬼使神差地与他交上朋友,并跌入黑道。看似荒诞的江湖故事,在王安忆缜密的演绎中环环相扣,枭雄不是英雄,善恶一步之遥,触目惊心。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缪娟
    缪娟殿堂级新作浮生若梦三部曲华美登场将清朝最后一个王爷的乱世绝恋写到极致一个在风雨飘摇的年月出生的王爷,一个拿猎枪指着人鼻子抢婚的王爷,一个亲眼目睹皇后婉容发疯的王爷,一个醉生梦死却暗守破碎河山的王爷,一个终其一生都没留下骨肉血亲的王爷……一生仅此一次的爱恋,一旦错过,便是永恒。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事,不是失去最爱的人,而是明明知道你会失去她,却还要亲手将她推开……他是清朝最后的小王爷,哪怕大势已去,他依然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她是他没有名分的妾,是他的魂,他的梦,也是他的恨,他的不甘。他与她,虽相爱入骨,却也抵不过一场乱世,一次错爱,一生永诀……
  • 作者:张扬
    1956年秋,药物研究所苏冠兰教授家,来了一个华侨打扮的不速女客。教授夫人叶玉菡热情迎接这位不相识的客人;但苏教授却显得又惊愕又痛苦。来客望了望两位主人,什么也没有讲,就匆匆离去。原来,早在1928年,苏冠兰在齐鲁大学读书,暑假去江南度假。一次,他奋不顾身地跳江救了一个落水的姑娘丁洁琼。科学救国的共同志向使他俩产生了爱情。在南京火车站,他俩握手告别,并立下海誓山盟。苏冠兰的父亲苏凤麒,执意迫使儿子与故友的女儿叶玉菡成婚,苏冠兰无奈,只得以20年后结婚为借口推迟婚期,不料叶玉菡竟然接受了这个条件。苏冠兰为了摆脱父亲的束缚,准备与丁洁琼一起赴美留学。谁料齐鲁大学校长、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务查路德从中作梗,迫使丁洁琼只身赴美。丁在美国学者奥姆霍斯指导和帮助下获得了博士学位,后因反对美国在广岛使用原子弹,被美监禁,从此中断了与苏冠兰的联系。这时,苏冠兰的父亲骗儿子说,丁洁琼已与奥姆霍斯结婚,使苏冠兰痛苦万分。在苏冠兰与美国特务搏斗时,叶玉菡用身子挡住了射向苏冠兰的子弹,苏冠兰深受感动,便与叶玉菡结为夫妻。丁洁琼始终铭记与苏冠兰的誓言,拒绝了奥姆霍斯对她的真诚爱情,毅然回到祖国。当她满怀希望地找到苏冠兰时,才知道苏冠兰已与叶玉菡结婚。丁洁琼怀着深深的痛苦,离开了苏冠兰的家,决定到遥远的边疆去搞科研工作。在周总理的关怀和科学界友人的劝慰中,在苏冠兰、叶玉菡热诚挽留下,丁洁琼抛开了个人的不幸,终于振作精神,第二次和他握起手来。握手,是人们生活中发生过千千万万次的寻常事情。但对苏冠兰教授和他的琼姐来说却是例外;他俩之间,一共只有过两次握手——然而,却是那种让两颗心脏一齐振动,让两个灵魂一起燃烧的握手。第一次发生在他们的初恋时节,那是一九二九年夏季,在古城南京的火车站。那时的他俩,都还是翩翩少年;那时的他俩,怎么会想到啊,他们的第二次握手,竟会在整整三十年之后!这部抒情诗般感人肺腑的小说,文革中曾以手抄本形式流传全国,是划过沉沉黑夜的一道闪电,使成千上万的人在冷漠的寒夜里得到了瞬刻的温暖,感动了整整一个时代的中国人!它在那个年代曾使千百万读者心里燃起光明的火焰,作者却因此被逮捕入狱并内定死刑。小说于1979年平反和正式出版后,430余万的总印数至今仍高居新时期当代长篇小说发行量之首。在广大读者质疑风靡全国的《第二次握手》何以绝迹之时,原来是作者张扬潜心三年,大刀阔斧,毁其少作,直到今天才将重新创作的《第二次握手》再度面世。重写后的《第二次握手》,不仅足以唤起那一代中国人对过去那一段历史的复杂记忆与情感,同时也将再度感动乃至震撼今天这个时代的中国人。
  • 作者:体三爷
    他是来自欧洲联赛的恶棍!他有一双可以吞噬一切的眼睛!从欧洲到NBA,从塔乌到明尼苏达,他的双手带满了冠军戒指,他的身上背负着罪恶深渊!他是欧洲塔乌的冠军教头,他是明尼苏达的黑衣教父!他是折服阿泰斯特的猛兽,他是让加内特俯首称臣的魔鬼!他就是欧洲联赛出身的深渊主教卢克,他就是站在深渊上空跳舞的疯子!!而关于他的故事,将会在04年那个夏天开始说起…
  • 作者:锦鲤喃喃
    【通知:本文将于1月19零点入v感谢宝贝们的支持以后会更新多多】文案:《贵族学院甜甜恋》漫画里,有个女配狗见了都摇头。作为小白花女主对照组,她将反派buff拉满,同为免费特招生,却要凹千金人设,使手段冒领女主功劳,成了男主江净理的白月光。最后败露翻车,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阮柚穿书成了同名女配,同时绑定黑月光系统。只要走完剧情修正世界,她就有重生的机会。【叮。宿主绑定成功!】【任务发布,请宿主告知即将醒来的男主,救命恩人是自己。】她望着靠坐墙边苍白清冷的男主江净理,啧,惨兮兮。待男主睁开眼后,她乖乖念起台词。谁料,少年却不按常理出牌,拉住她的手,乖戾一笑,……那我以身相许好不好?阮柚忙缩回手,茶色瞳孔微颤。玩笑可不能乱开!系统,你告诉我这是传说的清冷男主?!回到学院不久,阮柚发现整个剧情都乱了。温润男二顾叙成了她同桌,主动给她补习。拿下奖学金那天,他支下巴看她,嗓音如玉,阮阮优秀到,整个人像在发光。她:?酷拽学弟成玉乖乖穿上校服,频繁在她周围打转。一天叫她出来,一米八大高个红着脸递信,学姐,我不想当胆小鬼了。她:??就连女主宁糖,都牵着她的手,笑着和她拉勾,阮阮,我们要当一辈子朋友。她:别过来,我真的超凶QAQ后来,她本分走剧情,彻底翻了车。阮柚:乖巧端坐等下线。然而——宁糖:阮阮只是努力想融入大家,她的痛,我心疼!顾叙:哦,所以呢?成玉:唔,学姐怎样都可以。空旷画室,窗帘浮动。少年撑靠桌面,缓缓拉近两人距离,在她避无可避时粲然一笑。修长手指压过她的裙摆,眼底是摄人心魄的占有欲,这个时候了,还在装傻么?阮柚狂点头,没错,我要主动申请退学!男主笑了笑,哦,你去哪,我就在哪。阮柚:……系统!!【系统默默流泪:为什么它不早知道这位宿主是万人迷体质!】*【指南】1.古早玛丽苏,逻辑服务于剧情,修罗场单箭头2.世界观架空+/不黑原女主3.女主自带万人迷体质/开局数值拉满4.本文中角色均已成年
  • 作者:令章
    【正文完结,番外更新中,求个作收!】【预收文《春色撩人[火葬场]》《掌上至宝》求收藏!】【追妻火葬场带球跑】——后知后觉,我爱你。宁岫十八岁那年在私人会所打工,被醉酒的客人堵在走廊尽头,徐逢玉正巧路过,出手帮她解了围。她不可避免地丢了心,这一丢,就丢了五年。熟悉徐逢玉的人都说他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白月光,宁岫偏不信,执拗地认为他要是不喜欢她,那也没必要和她恋爱。直到那个传闻中的白月光回国,她才知这一切只是徐逢玉设的一个局。白月光暗恋的学长曾对她表示过好感,徐逢玉为了让白月光能和心仪之人顺利在一起,所以才把她留在自己身边。在他的认知里,他们的这段关系也称不上是恋爱。五年的仰望爱慕换来的只是一句极尽淡漠的——我以为你清楚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宁岫彻底醒悟,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大学毕业典礼当天,她消失得无影无踪。徐逢玉这时才明白,原来宁岫早就住进自己的心里。他发了疯似的翻遍整个江城想找回失去的女孩。但,一无所获,一年又一年……四年后,俩人再度重逢。宁岫一双杏眼温柔似水,手上还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徐逢玉听见那女孩叫别的男人——爸爸。,心脏瞬间一麻。更后来的某个深夜,宁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男人的嗓音带着醉意,唇齿间的眷恋下几近哀求:宁岫,让我听听你的声音好不好?不换男主,孩子是男主的坚韧清冷乖乖女痞帅不羁贵公子双c双初恋 白月光是误会 男主不爱白月光——预收文《春色撩人[火葬场]》情人节,浪漫的烛光晚餐后,常砚洲提出结束这段关系,张赤缇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意识到自己不过就是想和常初宜一样,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哥哥,所以才想方设法接近常砚洲。但是她想错了,她不是常砚洲的妹妹,他怎么可能对她好?常砚洲惊讶于她的洒脱,觉得这其中必有诡计,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张赤缇还真就没联系过他一次。后来某次宴会。一公子哥问起他们二人关系,张赤缇笑得风情万种,唇角还沾着一抹香槟,挑了下眉道:不认识。常砚洲将人拖进角落压在墙上,漆黑的眉眼压着戾气和危险,喉结滚动:不认识我?那你昨天晚上在谁床上?张赤缇慢条斯理地抬起手,酒红色美甲刮过他的喉骨,朱唇轻启:各取所需而已,常总不会当真了吧?再后来,一向倨傲优越的男人低声哀求:缇缇,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张赤缇冷眼问道:怎么,你要当我哥哥吗?钓系美人高岭之花追妻火葬场双c双初恋——预收《掌上至宝》#婚后文#娇软野猫美人禁欲寡情大佬段宝宝人如其名,是家中的掌上宝。人乖嘴甜,又占了名字的便宜,真真可以称得上人见人爱,从小到大周围人都一口一个宝宝的喊着。唯有一人例外——迟家大公子迟珏。初遇那天,迟珏叫她段小姐,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冷淡至极:段小姐如果没有意见的话,我们这周可以找个时间去领证。婚后,段宝宝仗着迟珏对她没意思使劲撩拨他,怎么不要命怎么来。在她心中,迟珏堪比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她一直怀疑,要不是公司还需要迟珏来管理,他下一秒就准备出家了。某日,迟珏提前回家,竟然听到小妻子在和闺蜜吐槽自己。你是不知道他那个人,就算我现在脱光了站他面前,他都能叫我把衣服穿好,说什么小心着凉之类的鬼话。可能是年龄上来,那方面就不行了吧。你说我要不要踹了他,我这么一个青春美少女可不能吊死在他这颗老槐树上!段宝宝刚挂断电话,就听见迟珏的声音就在背后幽幽响起:宝宝打算踹了谁?……你听我狡辩。——预收3《小哑巴》追妻火葬场温软甜品师痞拽小少爷双c双初恋高三那年,恣意不羁的少年双手撑在书桌上,唇角轻挑:宋书音,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江大?宋书音因为这句话,成绩从中下游到年纪前十,从未离开过文市的她拿着江大的录取通知书,孤身到陌生的江城。*那天祁越生日派对,一人举杯调侃:越哥,还是你行,这么快就拿下哲学系那个小结巴,学校里多少男的前仆后继,她看都不看一眼,那辆跑车归你了!门外的宋书音脚步顿住,哲学系那个小结巴,指的是她。她患有先天性口吃,说话容易结巴。自那天起,祁越没再听过宋书音说一句话。*很多年后,祁越路过一家甜品店,从门口出来的情侣低声议论:这甜品店的老板娘手艺好,人也长得漂亮,可惜是个哑巴。祁越猛地一下冲进店里,声线微颤:音音,是你吗?
  • 作者:厕所勇者
    【本文倒V15章-50章,看过的不要再买啦!入V万字更新,评论随机有红包~】上辈子是丧尸的林知鹭穿越了,在海洋废土世界里她只想当个平平无奇的打工人。然而新身体基因崩溃,为了每月100万的天价药剂,她选择一项高薪高危工作。入职研究所后,同事们各个身怀绝技,要么肉身爆改终结者、要么化身海中巨兽,还有随时能从兜里掏出核弹的。林知鹭:...嗯,我很能吃也算工作技能吗?[灯塔论坛app]多了些满是怨气的帖子,抱怨对象竟都是同一人。【月初评定等级,结果第一名是空降的新人[黛玉],吊车尾的我被挤掉了!】【我接的B级吞骨巨鲇任务,结果被她吃到灭绝!】【我只想接个任务赚钱买菜,她的小队清空任务大厅所有任务,我穷得啃了一周豆芽!】【黛玉大佬,你是魔鬼吗?】等待队友烹饪美食的少女微微一笑:哪有,她只是饿坏了而已。-后来林知鹭和她的星火小队撕开了捆缚人类的海底囚笼。当那一抹阳光时隔百年照亮人类的世界,她的名字被世人传唱——[燎原者林知鹭]-当队友a不怀好意地给她顺毛并询问救世感受时林知鹭:我说最初我只是想吃饱饭你信吗?食用指南:海洋末日,废土异能+机械改造,略带克系元素。女主是从来没吃过人的丧尸,全文武力值天花板,男主是会做饭顺毛的队友a大胸男妈妈(bushi)封面是女主人设,画手:一只软fufu呀
  • 作者:飞鸟藏
    姽婳是千年古玉温养出的玉魂,妖不懂爱情,所以妖才游戏人间玩弄爱情。一招不慎,姽婳穿书了,成为魔尊百年来独宠的一个空有美貌的废物小花妖,都说魔尊十分喜欢她,当作眼珠子护着。姽婳:都是假的,别被骗了!花妖是那魔尊找来的替身,并且不久之后要因为护着魔尊而惨死在神君剑下。喜欢的对象是个薄情寡义的负心人,原主还是个恋爱脑……对此姽婳表示:有挑战,但渣男变tg还不简单。她用爱意酿出毒酒,亲手喂进魔尊的口里,一点一点蚕食着他的理智。为了渣他,还不忘别有居心利用正在历劫的神君奚芜,说爱他答应永远不离开他,成为万千水火中奚芜唯一的光。在他们齐齐爱上她之时,姽婳决绝挡剑赴死成为奚芜手下的亡魂。任务结束,但感情没有。她成了四海八荒人尽皆知的妖女。魔尊绑了他的白月光让她假装姽婳的一颦一笑,曾经看不上她的竹马因为她的死奋起修炼早已成为一方妖主。而那曾经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神君,因为她对他始乱终弃只是利用竟生了心魔,用了心头血无数次试着让只剩一缕亡魂的她复活。刚摸鱼没几天就复工的姽婳:生气,不想说话。神君奚芜:你很爱我。姽婳怀疑脸:这人是个疯子吧。奚芜循循善诱:我们曾互相许了终身,发誓这一生都不离开彼此。姽婳震惊脸:这人果真是个疯子。多次之后,她还在尽职尽力装一个有魄无魂的傻子……奚芜漂亮的手抚过她的脸颊,眼神黯然,又唤不回她的神魂,可惜了这么好的灵骨。眼看又要死在他手里,姽婳连忙阻拦:不是这位神君,你到底在做什么啊?奚芜的眼睛亮起,舍得说话了?看着他诡异又满足的神情,姽婳忍不住颤栗:你们神界的人,都这么有病吗?*战神奚芜强大高冷没有感情没有弱点,因这些被众神忌惮合力坑他轮回渡劫,没有人知道奚芜历劫时经历了什么,只知道他拥有的第一份感情竟然是嫉妒。自此,她描绘了他的每一份感情。真火葬场,男配上位——预收文案——【万人迷修罗场 强取豪夺 追妻火葬场】霍幼安穿书了,成为权侵朝野霍将军的小女儿,系统告诉她要攻略原书中的铁面修罗虞掠横。打住,她想跑路,表面上点头认真攻略,实则积极划水。无忧无虑在道观长到豆蔻,她被接回望京,不想招惹虞掠横,却偏偏被虞掠横本人招惹。大概是她被夺刀还拔簪反抗的样子太过与众不同,自此在虞掠衡的心里留下痕迹。望京的人都恪守规矩,一板一眼做事,只有她不一样虞掠衡对她一见倾心。但霍幼安没有,保命守则第一条,切记不要嫁入高门簪缨世家,她说她们的命运就像是瓷器,等到烧制出窑的时候就被装进红色喜庆的盒子里,从此为另一个姓氏所有。但她灿若朝瑰,若相遇怎愿就此错过?群狼环绕,最凶的头狼即是虞掠横。她女红课被罚,他帮忙解决。游猎宴她得了一直鹰,被污蔑作假,他出面作证。……虞掠横:是时候求亲。霍幼安:是时候回离郡道观。架不住虞掠横设局强取豪夺和系统任务,她嫁了。但整个霍家因为虞掠横的私仇下狱,他说求娶霍幼安只是为了霍家的权势。这婚由他来求,由她来退,倒也相得益彰。再相见,霍幼安即将成为太子妃被锁进四方城,虞掠衡还是骠骑大将军,过往一切荒唐都可以被满身的荣耀一笔勾销。她低眉行礼,恪守礼数,仿若从未爱过,让他心痛至极。你去找太子对不对?你们的亲事。她没想拿这事来气他,是他过不去这个坎,更过不去她真的全然无所谓。如今这样局面,他更愿她气他。是。如果……虞掠衡听到自己的声音这么说:我用我的军功换皇上给你我赐婚呢?霍幼安陈清他的荒谬,皇族颜面君命难为,却不曾提她的想法。缘分已尽,她也早已放手。不过让霍幼安想不到的是,虞掠衡疯了,先是为了给她治病用他的命去换,再又是办丧礼说自己离世引她去见,见了面说着要给她当外室的胡话。给她当外室???文案已截图1.1V1,SC、HE2..封面为模板封3.作者爱好,男主不正常
  • 作者:起跃
    (日更,晚上九点~作者修文狂魔,最新版本只在晋江,订阅比例80%,72小时)谢家长孙大婚当日,老夫人藏了私心,有意偏袒三爷谢劭,担心其太懒散,将来败光家底,素闻温家长女持家有道,于是偷梁换柱,换了新郎。不料温家这头也起了谋算。温老夫人跟前的嫡出亲孙女温殊色,容颜绝佳,奈何从小娇惯坏了,担心其将来被夫郎看轻,素闻谢家长孙温润体贴,温老夫人不惜背负骂名,将她推上了姐姐的花轿。当夜,谢家大房幸灾乐祸的讽刺声,隔着婚房,都能听到。红烛下,纨绔少爷和娇气大小姐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了谁,相继摆烂,唯一安慰的大概只有对方的那张脸。婚后,两人将身上的劣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日子捉襟见肘。温殊色倒也从未埋怨过,只不过每当谢劭黄昏时归来,都见其望着隔壁大房的院落,轻罗小扇扑面,面容惆怅生慕,真想将这墙砸了,果不了腹,闻个味儿总也行。好歹是跟了自己,总不能将她饿死,隔日,谢劭第一次进了书房,抄书。可温殊色不只是个娇气的主,还是个无底洞。嫂子今天新置的襦裙真好看。小叔子昨儿送了弟妹一对耳珰,那白玉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相公你可知道,今日吴家小娘子用的罗扇,竟然是金的耶。谢劭:......谢劭咬牙从软榻上爬了起来。后来,当谢劭将一品夫人的诰命交到了她手里时,实在忍不住,够了吗,你要再不够,为夫就该去篡位了。这日子,真特么累。—接档文《退婚》谢家长子谢彦到沈家的那日,沈明酥悄悄地躲在屏风后,窥见了屋内的那位清隽大哥哥,不觉面红耳赤,芳心大动。四年后,家父离世,她带着两人的婚书,跋山涉水地寻到了谢家。再见谢彦,他已是清风霁月的国公府世子,一身五品官服,英姿飒飒,沈明酥满心欢喜地迎上前,紧张地唤了他一声,谢公子。对面的谢彦却是一脸清冷,匆匆地从她身旁走过。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沈明酥立在那儿,一双手不觉已紧紧地攥住了衣裙。一年的寄人篱下,如同初到之日那般,沈明酥受尽了冷眼,终于明白了强扭的瓜不甜,她不能再挟恩图报。*谢彦在落魄之时,沈家对他施以援手,扶持之恩以姻缘相报,理所应当。谢彦对此并无怨言。胜在沈家的那位小娘子性子乖巧,从不给他添麻烦,也从不对他哭闹,极为省心。直到商议婚期的那日,她突然从自己的身旁站了起来,身板子挺得笔直,面含微笑地道,婚姻之事本乃父母之命,家父既已离世,便可不作数。他以为她是疯了。后来才知道,疯了的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