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双龙

亡命双龙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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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 作者:黄鹰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 作者:黄鹰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 作者:黄鹰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 作者:黄鹰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 作者:黄鹰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 作者:黄鹰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 作者:黄鹰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 作者:黄鹰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 作者:黄鹰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 作者:黄鹰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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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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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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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 作者:黄鹰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 作者:黄鹰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 作者:黄鹰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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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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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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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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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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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故月无闻
    1.都说路边的男人不要捡,这话真是一点没说错。林荞这辈子就良心发现干了一件好人好事,在路边捡了个昏迷的男人,结果当场就被失去重心的对方砸进医院躺了三天三夜。醒来之后,脑袋里不知从哪冒出个总裁,天天教她怎么攻略现实中的他自己。苏正行是一本古早霸总虐文里的偏执反派,为了跟霸总男主抢女主活生生把自己作死了,临死前,他回到了三年前。好消息是,这个时候他还没有遇到女主;坏消息是,他只有意识穿过来了。为了逃脱成为男女主爱情游戏中小丑的结局,苏正行必须尽快结婚,远离剧情!苏正行:我身高一八七,名校毕业,品貌兼具。林荞:没兴趣。苏正行:我无父无母无家庭矛盾,有房有车有事业。林荞:没兴趣。苏正行:三年为期,事成之后给你一个亿。林荞:结!立马就结!别说结婚,跟你冥婚都行,不然这钱我拿的不安心!2.为了拿到那一个亿走上人生巅峰,林荞在总裁本人的指导下兢兢业业地学习了如何攻(折)略(磨)现实中的他自己。女主来临,苏正行教她务必破坏他们的初遇。林荞当即端了一杯咖啡朝现场走过去:你说我把这杯咖啡泼到你们头上能不能搅黄你俩相遇?苏正行:……女主受伤打电话求救,苏正行教她一定要阻止他们患难见真情。林荞:了解!我已经把你的手机跟衣服一起扔进了洗衣机,还给女主打了120!苏正行:……男女主决裂,女主伤心远赴千里,苏正行教她千万不能让他追过去。林荞晃了晃手中的矿泉水瓶:放心!我刚才往你的水里下了泻药,你今天绝对离不开马桶!苏正行:……我谢谢你。3.根据小说的设定,觉醒前的苏正行冷漠无情,心狠手辣,毫无人性,他是佰天集团人人胆寒的刽子手,也是业内鼎鼎有名的神经病。他从泥泞一步步爬到云端,多年饮冰,早已习惯将自己的心藏在厚厚的包裹之下,不曾想滴水穿石,竟有人真的闯进他心里。林荞爱他,懂他,洞悉他所有的情绪,她是唯一一个,无论他后退多少步,永远都向他直进的人。苏正行从不相信命运,却在遇见她后感谢命运的安排,他想他这一生所有的运气大概都用来遇见她了。可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与你完美适配,如果有,那她一定是在骗你。4.苏正行知道,林荞留在自己身边大概是另有所图,但他不在乎。既然要骗,那就干脆骗一辈子。预收:《同居的男人他死十年了》【文案】京南豪华度假村开业当天,官方微博号上诞生了一位幸运儿,TA将获得度假村内第1号别墅一年的使用权。高兴从未想过,这张天降大饼竟然砸中了毕业即失业,下一秒就要流落街头的她。当她开开心心地拖着箱子前来入住时,却发现这栋房子里还住着一个人,一个来自十年前,早已死去的男人。沈行健死在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可直到十年后,他才从高兴的口中得知自己的死讯,原来他们从一开始就错过了……一栋别墅,两个时空。我一定会找出杀你的凶手,我向你保证。【轻松版文案】跟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同龄人住在一起是种怎样的体验?高兴有话说:大概就是我吃方便面要煮,他吃方便面要泡;我半夜三点精神抖擞,他晚上九点强制熄灯;我夏天吊带短裤铺凉席,他长袖长裤空调不许低于26度!这真的只是十年前的人,不是一百年前的化石吗?夏天空调开16度是犯法吗?!高兴:我不理解。沈行健也有话说:怎么会有人每天睡到下午三四点起来饭都不吃就玩手机?手机里有仙丹吗?怎么会有人手脚健全却从不出门,全靠垃圾食品过活,她不怕把自己躺退化了吗?怎么会有人大白天门都不关就观摩H色作品,这世界真的没有她在乎的人了吗?沈行健:我不理解。【小剧场】沈行健:别熬夜了,熬夜等于慢性自杀。高兴:……沈行健:要按时吃早餐,不吃早餐等于慢性自杀。高兴:……沈行健:不要久坐,久坐等于慢性自杀。高兴:合着我一天什么都没干光自杀了?清醒冷淡善良女X外冷内热嘴硬男来自不同时空的两个人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和携手追凶PS:女主是小H文写手
  • 作者:霜枫血舞
    现代成功人士穿越到了战国时代,成为大秦未来的秦昭王嬴稷,并且得到了金手指诸天帝国系统,可以穿梭征战于不同的位面。此时大秦国风雨飘摇,国内内乱不止,将自商鞅变法以来的底蕴消耗过半,自身又身为质子,看嬴稷如何平内乱,强国家,一统华夏大地,带领大秦铁军征战不同世界。秦有锐士!谁可争锋!虎狼悍卒!席卷诸天!从此嬴稷开始带着大秦帝国走上了征战诸天万界的道路,永恒不朽……PS: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书已签约,请放心收藏,群聊已设立,群聊QQ:790601508欢...
  • 作者:桃因
    【HE,下本写《热恋风暴》】115岁高马尾的夏天,林呓语独自拉着行李箱去遥远营城读书,在国中遇见了那个资助她来上学的少年。此后高中三年未能相识。-朋友形容林呓语不像外表那样安静,内心像个会发光的小太阳,爱笑、烂漫、顽强,脾气好到要命。毕业那天,眼镜男生平静地看着她,又顺着她的视线看那人,说:林呓语,你别笑了。他是天之骄子,被众人拥簇,不会看向你。2后来相逢,他仍旧卓越不凡,高不可攀。林呓语隐藏着长达六年的暗恋,即便跟人过了几夜,也从始至终没想过会有什么改变。后来听他朋友问他,怎么把她拐到手的。叶寄朝眉眼不动盯着远处的林呓语,懒洋洋开腔:能让你知道?他又笑:傻乎乎的她。林呓语只是笑。她暗无天日才得以见天光的暗恋,白日梦都为她守口如瓶。-直到许多年之后,叶寄朝收到一张照片。是一封从未见过的情书,泛黄、破旧,字迹清秀。最后两句写着——叶寄朝,愿你不惧岁月不惧风。此后,山水往复不相逢。你不知道有人在想要很多爱的年纪,爱了你很多年。可是我偏偏就是不想要转弯。-《呓语》欲书花叶寄朝云。-李商隐*高中篇+大学篇*情书内容来源网络…………《热恋风暴》1程茵高二时搬到蒋家隔壁。她被后妈赶出家门时,碰到了同样在路边坐着狼狈不堪的蒋颂。只是一眼,程茵蹲在他面前,一字一句认真说:蒋颂,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成为彼此的家人。高中两年,她不求回报跟在他身后,帮他隐瞒打架逃课,给他送药买粥,像是他的影子一样陪伴他。后来顺应他的选择,跟他上了同一所大学,四年里随叫随到。谁都知道程茵是他默认的正牌女朋友,朋友问起时,他又很随意说:认识太久了根本没心动的感觉,你看上了你试试。程茵沉默地听完,转过身,看到远处站着的盛树昭。朦胧的光影里,他少年气锐减,看上去成熟又旺盛。2蒋颂生来骄傲,顽劣随性,明知高中盛树昭疯狂追过她,还是自信满满觉得她早晚回到他身边。可后来看到她被盛树昭从身后抱着,两人亲密无间到仿佛做过很多事,心底忽然一慌。盛树昭生日,程茵被他带回家吃蛋糕。电话响起,坐在沙发上的两人都没动静。几秒后盛树昭捞过手机,接通,语调有些混故意说:帮你挂了。你应该没空搭理他。电话对面的蒋颂听到模糊的回应,一个嗯字。他脸色煞白,才骤然意识到,这场感情里从来都不是她离不开他。3程茵不知道怎么跟盛树昭混在一起的,只是在她走投无路时盛树昭帮了她的忙,她觉得要报恩。又觉得他可能还记恨着高中的求而不得。于是很多夜里,程茵都会抱着他的腰,一遍又一遍重复:树哥,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