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1·我的刑侦笔记

余罪1·我的刑侦笔记

作者:常书欣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带你窥探这个时代的黑暗角落,领略触目惊心的真实景象。本书为您揭开的是一张令人触目惊心的当下社会犯罪网络。从混迹人群中的扒手,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悍匪,从横行街头的流氓,到逡巡在海岸线边缘的毒枭;他们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很近,看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作者所描写的,正是这个光怪陆离而又真实存在的地下世界。警校学员余罪,在通过一次意外的选拔之后,被丢进了一间住满凶神恶煞的罪犯的牢房,他迅速发现,要在这个凶险万状的环境中活下来,自己必须比毒贩更奸诈,比窃贼更狡猾,比匪徒更残忍。他不仅要用罪犯的思维去理解犯罪,还要用罪犯的手段去对抗犯罪,更要和罪犯一样突破种种底线。在日复一日命悬一线的斗争中,余罪一步步走到了法律的边缘,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制止犯罪,还是也在犯罪……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不仅向你打开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地下世界,其中近百个性格鲜明的警察和罪犯形象,更是栩栩如生,犹在眼前。翻开本书,进入我们这个时代的灰色地带。…

《余罪1·我的刑侦笔记》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常书欣
    本书为常书欣所著悬疑小说《余罪》第三部。余罪空降新岗,上演贼王VS警王巅峰对决!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带你窥探这个时代的黑暗角落,领略触目惊心的真实景象。本书为您揭开的是一张令人触目惊心的当下社会犯罪网络。从混迹人群中的扒手,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悍匪,从横行街头的流氓,到逡巡在海岸线边缘的毒枭;他们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很近,看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作者所描写的,正是这个光怪陆离而又真实存在的地下世界。警校学员余罪,在通过一次意外的选拔之后,被丢进了一间住满凶神恶煞的罪犯的牢房,他迅速发现,要在这个凶险万状的环境中活下来,自己必须比毒贩更奸诈,比窃贼更狡猾,比匪徒更残忍。他不仅要用罪犯的思维去理解犯罪,还要用罪犯的手段去对抗犯罪,更要和罪犯一样突破种种底线。在日复一日命悬一线的斗争中,余罪一步步走到了法律的边缘,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制止犯罪,还是也在犯罪……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不仅向你打开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地下世界,其中近百个性格鲜明的警察和罪犯形象,更是栩栩如生,犹在眼前。翻开本书,进入我们这个时代的灰色地带。
  • 作者:常书欣
    本书为常书欣所著悬疑小说《余罪》第二部。心太黑!跟着余罪潜伏监狱!卧底毒窝!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带你窥探这个时代的黑暗角落,领略触目惊心的真实景象。本书为您揭开的是一张令人触目惊心的当下社会犯罪网络。从混迹人群中的扒手,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悍匪,从横行街头的流氓,到逡巡在海岸线边缘的毒枭;他们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很近,看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作者所描写的,正是这个光怪陆离而又真实存在的地下世界。警校学员余罪,在通过一次意外的选拔之后,被丢进了一间住满凶神恶煞的罪犯的牢房,他迅速发现,要在这个凶险万状的环境中活下来,自己必须比毒贩更奸诈,比窃贼更狡猾,比匪徒更残忍。他不仅要用罪犯的思维去理解犯罪,还要用罪犯的手段去对抗犯罪,更要和罪犯一样突破种种底线。在日复一日命悬一线的斗争中,余罪一步步走到了法律的边缘,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制止犯罪,还是也在犯罪……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不仅向你打开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地下世界,其中近百个性格鲜明的警察和罪犯形象,更是栩栩如生,犹在眼前。翻开本书,进入我们这个时代的灰色地带。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解青
    专栏幻言预收《做题家在贵族学院劝学中》求收藏~啵啵!本文每天早9点日更,11.1周三入V,会掉落万字肥章!-------罗乐乐完成999个世界的快穿任务后光荣退休,被送回了现实世界。她又变回了那个在108线挣扎的小艺人,也终于得知了真相。——原来她是一本娱乐圈文里的对照组女配。罗乐乐:…累了。不想努力了,回家躺平不香吗?然而离开现实世界太久,她曾经的记忆早已模糊了。就依稀记得,她家虽然在乡下,但好像条件还过得去,不差她这张嘴。——那就退圈回家吧,日子拮据就拮据点,忍忍。*老家生活很惬意,罗乐乐闲来无事做起了乡村振兴直播:【24岁全职女儿不上班宅家做什么?今天和我爸一起钓鱼&收拾菜园子!】-观众甲:很迷惑,在这看主播跟她爸钓半天鱼了,除了看出主播很美爸比很帅,既没看到鱼,也没看到别的人。-观众乙:我是做旅游地产的……总觉得主播家后面的山跟海滩都很眼生,像是私人地产……【24岁全职女儿不上班宅家做什么?今天和我妈妈一起带大家来个乡村自建平房roomtour!】-观众甲:EXM?我瞎了吗?这种悬崖边的全海景落地窗高级简约风上千平大别野,现在都叫乡村自建平房了吗?-观众乙:呵呵,楼上刚来的吧,这个主播就是这种凡尔赛风格,我们老粉都已经习惯了。憋问了,再问一会她就给你掏出个北宋名家的古董花瓶来,跟你说这个莫兰迪色小瓶子适合放你的老破小出租屋里打造平民ins风卧室。罗乐乐在网上爆红了,整个娱乐圈都十分炸裂——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小艺人,居然是这种家底么?!!!过去嫌弃罗乐乐的剧组导演打来电话,想借她家取景拍摄。语气极尽讨好。曾经的经纪人本来把她拉黑了,又拐弯抹角托人找到她,邀请她重返娱乐圈。字字恳切,句句泣血。罗乐乐:?虽然但是,我不是乡村振兴频道的农业主播么?-----顶流顾施南,出道以来就被人诟病,天生傲慢,眼高于顶。然而腥风血雨也挡不住他一路红到发紫,跟在顾施南身后献媚的人无数。顾顶流不屑一顾。某天顾施南网上冲浪的时候,误入了某个直播间。——这不是之前总想跟他炒CP的小糊咖么?顾施南看着某糊咖躺在豪宅沙发上,像只树懒一样的快乐样子,陷入了沉思。后来顾施南找到罗乐乐:你好,之前炒CP的事,还算数吗?罗乐乐?大哥你谁?【阅读需知&排雷!必看!】排雷1:架空世界观,女主家是神秘老钱家族,过的是类似欧洲贵族的生活,有动漫式的浮夸!!排雷2:女主在各种光怪陆离从古代到未来的世界快穿了好几千年,不管是三观还是记忆都很脱离现实,这是本文基层的一个沙雕设定哈顾施南是男主,全程自我攻略,对女主箭头粗粗粗苏爽甜+温情亲情风格--------预收《做题家在贵族学院劝学中》-------沈佳期身为小镇做题家,一路卷上一流大学,又卷成五百强业务骨干,是全镇的骄傲。拿到升职通知的那天,却得知老家的亲妹妹因为失恋想不开,坠楼身亡。在懊悔痛心中,沈佳期穿了。系统告诉她,她穿进了妹妹生前创作的一本以妹妹自己为主角的玛丽苏幻想小说里,现在的身份是恶毒女配。如果沈佳期想拯救死去的妹妹,就不能OOC,必须嘲讽女主,欺负女主,并且插足女主与帅气男主男配们的美好爱情。沈佳期:逼女主干她讨厌的事,算欺负她么?系统:当然当然!沈佳期扬起嘴角——她总算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了。于是女主沈菲菲某天在课堂上一觉睡醒,就见平常总欺负自己的沈佳期抱着胳膊,站在自己课桌前,面无表情:起来,带上书包,跟我去自习教室——补课!*整个圣希斯罗琳娜学院的学生都很疑惑——最近沈佳期对沈菲菲的欺负好像有点变了……变得愈发变态了。男主在走廊尽头壁咚沈菲菲,一句做我的女人话音未落。沈佳期忽然出现,看都不看男主一眼就把沈菲菲拎走,语气邪魅狂狷:昨天的物理卷子错太多了,我今天非得让你弄明白电路图不可。男配半夜爬窗,忧郁又温柔地向沈菲菲伸出手:愿意和我去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吗?沈菲菲一句愿意!都到喉咙口了,似乎想到什么,含泪摇头:不!我不去!我还没背会出师表!此时沈佳期推门进来:你,哪来的回哪去。沈菲菲每天都十分痛苦,但成绩进步飞速。沈佳期也因其铁腕性格和无所不能,成为了贵族学院里的风云人物,这本无脑小说里的角色都深受感染,自愿追随沈佳期,一心向学。摆烂贵族学院摇身一变,成为了知名学府,伟大名人的摇篮。当沈佳期的名字被印成学校门口的烫金大字,又写进知名校友册时,她云淡风轻——上辈子,我只顾自己向上攀爬,忘了拉你一把。这辈子,无论如何都要教会你,爱情不是一切,自己的命运必须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哪怕再艰难。——别担心,姐姐来了!
  • 作者:苏童
    苏童的成名作当推1987年发表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从那时起,苏童被批评界看成先锋派(或后新潮)的主将。1989年以后苏童的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退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则是典型代表作。准确他说,《妻妾成群》并不能反映苏童作为先锋派的面目。这篇小说已经带有回归传统的意向,甚至不少人把这篇小说推为新写实的代表作。在这里选择这篇小说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主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影响甚大,也标志着苏童叙事风格走向成熟。况且这篇看上去古典味十足的小说,也显示了非常现代的叙事方法;它强调语言感 觉和叙事句法,依然未脱形式主义外衣,因此,它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也恰如其分,这篇小说讲述一个女性遭受的婚姻悲剧的故事。与五·四时期大多新青年 相反,颂莲这个新女性却走进一个旧家庭,她几乎是自觉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她的干练坚决成为她走向绝望之路的原动力。显然,苏童赋予这个女性过多的女人味,她谙熟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和勾心斗角,甚至以床上的机敏博取陈佐千的欢心。然而,她清纯的气质和直率的品性终究挽救不了一个小妄的命运。
  • 作者:叶兆言
    大学教师过路在一次选题会上认识了女导演钟秋,钟秋请过路参与她的新电视剧创作,过路因此走进了钟秋家庭两代人的情感世界,爱恨情仇在戏里戏外交织纠缠……《别人的爱情》是著名作家叶兆言最新作品,小说全力以赴探讨了人类面临的爱情问题,将现在、过去、过去的过去不同时空中的爱情,塞进同一口锅炉里燃烧,重新锻炼。小说真正的主角是爱,读者将读到有关爱的全新阐释。爱的故事,注定非常美丽……
  • 作者:杰克·万斯
    杰克·万斯原名为约翰·霍尔布鲁克·万斯(John Holbrook Vance),1916年8月28日生于美国旧金山。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于是他跟着母亲和兄弟姐妹住到外祖父母的家中。十几岁的时候他广泛阅读各类文学作品,还创作了不少诗歌。他读《诡异传奇》[Weird Tales]和《惊奇故事》[Amazing Stories],读埃德加·赖斯·布鲁斯和儒勒·凡尔纳,读邓塞尼爵士和沃德豪斯。虽然万斯热爱文学,但是在高中毕业以后没能在大学学府里埋头学习。家里供不起他念大学的费用,于是他在全国各个地方漫游,做过各种不同的工作。他曾在农场当过摘果工,曾在生产采矿设备的工厂里当苦力,也曾下过矿井和油井。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对我而言,那是一段蜕变时期。在四五年的时间里,我从一个不切实际的小知识分子变成了一个相当不安分的年轻人,掌握了各种技能和手艺,还决定要尝试种种不同的生活。在觉得自己可以接受更高等级的教育时,万斯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报名上了大学,一开始专修采矿工程,后来转为物理专业,之后再转修新闻学。但他不久就又不安分起来,跑到了檀香山的某个海军造船厂里工作。这份工作没有拿到薪水,于是万斯再次回到加州,时间正好——二战爆发了。接受过一段时间的间谍训练后,万斯认为自己永远学不会日语,就退出训练,加入了海军。正是服役于美国海军期间,他才以《濒死的地球》一书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一直写到今天。他通常以笔名杰克·万斯写作,但也曾以本名和埃勒里·奎因、阿兰·韦德、彼得·赫尔德、约翰·万·西伊等名字写神秘故事。万斯的作品涵盖各个领域,大致可分为四类:星际游记、魔法传奇、战史画卷、田园牧歌。
  • 作者:金庸
    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作于1959年,故事以胡一刀夫妇为主线,通过宝树、苗人凤之女苗若兰、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口讲述了数年前与此相关的一段武林往事,该作品对主人公胡斐的成长之路基本没有提及,所以后来作者又补著了一本相关作品《飞狐外传》来讲述主人公的成长历程。两者虽是相关联,但是故事结构与内容却又各自基本独立,《飞狐外传》可以说是《雪山飞狐》的前传,也可以合为一本来读。本书发表至今,是金庸作品中争论最多的一部。
  • 作者:东野圭吾
    滑雪场里有炸弹!正值滑雪旺季,新月高原滑雪场却突然接到恐吓信,称各雪道下都已埋下定时炸弹,如不满足提出的苛刻要求,将随时遥控引爆……究竟是真是假?要不要立刻报警?滑雪场是否立刻关闭?这次事件和一年前的那次血案是否有关联?在滑雪场尽情享受雪趣的众多滑雪者危在旦夕……经过与恐吓者反复较量和雪山上的惊险追踪,结果如此出人意料……究竟谁是真的恐吓者?翻开东野圭吾编写的长篇小说《白银杰克》,谜底等你来揭晓!
  •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本书为俄国文学巨匠列夫·托尔斯泰所著《战争与和平》第二卷。年轻的公爵安德烈为了辉煌与荣耀,在法俄开战的时候,满腔热情地从军出征。但是,事情并不如同他所想象的那么美好。他于一次战役中受了重伤,伤愈后侥幸回到家里时,妻子又不幸难产去世,这给他以巨大的打击,从此他消极处世。在他的好友比埃尔劝导下,他才重拾生活的信心。当俄国卫国战争爆发时,为了民族的尊严,他毅然重返前线。最终为国捐躯,展现了俄国人不屈的民族意志……小说以1805年开始的争夺欧洲战争和1812年的俄国卫国战争为主线,歌颂了俄罗斯民族的英雄品质和坚强性格,从多方面反映了俄国一个重要历史时期中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面貌。
  • 作者:于幼
    【破镜重圆久别重逢蓄谋已久】每晚八点半更新陶桃第一次见许烬是在高三开学典礼,他是学生代表,少年身形修长挺拔,五官深邃俊朗,嘴角漾着温和的笑意,干净清爽。第二次见,是在巷口,她看到他靠着墙指间夹着烟,神情冷淡看着面前告白的女生。黑夜里,他神情慵懒,一双好看的狐狸眼,眼尾上翘 ,眼神藏着狡黠:你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他瞥了一眼不远处陶桃,冲她微微一笑,抬了抬下巴,她那样的。那时候,陶桃还不知道频繁的相遇,是许烬专门为她编织一张温柔网,他期待猎物陷进去挣扎的样子。后来,她永远记得高考后的暑假,他们躲在秘密基地互相亲吻,试探彼此的爱意。——步入社会,她进入一家游戏公司。陶桃总听同事们聊大老板长得很帅,人很好。后来,公司团建,陶桃终于见到那位大老板。阔别多年,许烬一直没变,指间夹着烟,在看到她时,他掐灭烟朝她走过来,抓住她的手:我们谈谈。陶桃腿像是被钉在原地,吞吞吐吐道:我……我有男朋友了,你注意点。许烬弯腰与她平视,俊美的脸突然放大,她呼吸轻滞。他笑着狐狸眼弯着,嘴角下的痣清晰明显,语气带着些许漫不经心坏劲:注意什么,小桃子,你应该了解我的啊,我这个人没什么道德感。高中时期,初见陶桃是他最困难的时候,他就像掉入深渊的野狗,他并不期待她能拯救他,只想拉她入深渊。后来,他只想好好保护她,因为她是他世界里唯一一束光。平凡中央小太阳美强惨黑狐狸两个人的互相救赎~——下本《听说我们结婚了》向栀失忆了,她的记忆回到了五年前。她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单身快乐的大小姐。可回到京都后,她发现大家都用同情的眼神看她,搞得她以为家里破产了。某天逛街,她碰到了一个小娃娃,白净的小脸,漂亮的桃花眼,有两个跟她一样的小梨涡。向栀蹲下来问:小朋友是不是跟妈妈走丢啦?小孩盯着她,不说话。向栀:姐姐带你找妈妈好不好?小男孩回头拉过一个男人,指着向栀:爸爸,妈妈好像变傻了。向栀抬头,站在小孩身后的男人,悠闲地看着她,抬了抬下巴,无比欠揍道:叫叔叔。向栀:……狗东西——向栀从朋友那里得知自己五年前就和陈最结婚了,只不过生下孩子就离婚了。向栀挣扎:这不可能!朋友:当时你很喜欢陈最的。陈最和好兄弟靠墙听着墙角。好兄弟:看来向栀还是喜欢你的。陈最抖了抖手里的烟,眯着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刚准备笑就听见向栀尖叫声。向栀:我就算跟狗结婚,也不会跟陈最结婚的,我怎么会喜欢陈最那个狗东西!陈最:……——小剧场陈最轻挑下眉,懒洋洋地看着坐在自己腿上醉醺醺的小野猫,他颠了颠腿:我是谁?向栀眯着眼睛,凑近:陈最!狗东西!陈最无奈笑了一下:没完了是吧。向栀失忆了,她的记忆停留在她最讨厌陈最的那一年。奋斗女躺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