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反派双宿双飞的日子[穿书]

和反派双宿双飞的日子[穿书]

作者:长明夜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预收文《剑灵和龙傲天怎么可以HE》求收藏呀】赵月在年少时曾看过一部言情小说,并尤其痴迷于书中冷漠无情的大反派。没想到后来她一朝惨死,再次睁开眼时,却见到书中的女主角跪在她面前,求她拯救修真界。赵月:……究竟是我没死透,还是这世界太魔幻?然而最终她一时心软,还是答应了下来。魂穿原主身体后,赵月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大反派。正当她准备大展拳脚之时,却突然发现……这位反派,你好像ooc了啊!原本书里清高淡雅的天才修士,竟莫名其妙变成了一个神色恹恹毫无求生欲的大魔头!面对危险时,他说:何必着急,反正所有人都会下地狱。被质问修仙之道时,他说: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祸端。除非杀尽天下人,否则九州永不得安宁。得知计划行不通时,他说:那就让他们全都去死吧。默默拽住他的赵月:……您有病,得治!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她开始竭尽所能为大反派灌输根正苗红的正能量价值观。为他包扎伤口时,赵月会说:有一位海先生曾经说过,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大反派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忽然拿出匕首,对她说:来,试试。赵月含泪给了自己一刀……削去了一缕头发丝。当面对遍地横尸之时,赵月会走到他身边,硬着头皮说:世界上从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大反派一脚踩扁地上的眼珠子,偏头问她:你喜欢这个?赵月含泪摇头,内心直呼天亡我也!好在通过她持续不断的努力,终于在某一个黄道吉日,她确信了大反派完全没有毁灭修真界的想法。赵月不禁长长地松了口气,感慨自己一路上的不易。但事情的发展,显然超出了她的想象……只见那个家伙面带微笑抚摸着她的长发,轻声开口: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对吧?赵月:?他凑近少女的耳畔,犹如恶魔低语:跟我一起下地狱吧。赵月:!虽然完成了原主交代的任务,但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俢北辰当了上百年妖王,敢与整个修仙界为敌,甚至一度让这九州沦为炼狱。他曾是群仙盟最耀眼的天才,也曾一夕跌落尘埃。等他带着满身伤痕,一步步从泥泞中爬起,走向那万人之巅时,周围早已是物是人非。人人都恨他,人人也都惧怕他。只有那个少女,会俯身擦去他眼角的鲜血,对他说:师兄,你不要不高兴。从此之后,他便困在美人关,沉沦于温柔乡,却又甘之如饴,心向往之。戏精少女厌世魔王。大概是一个我以为我很变态,没想到大家都比我变态的美好故事。双处双洁双疯批,结局he。【以下为预收文剑灵的简介】姜翎生前为公主,死后却意外穿越。不仅穿到了她最讨厌的一本书里,还变成了男主角的剑灵。为了生存,她被迫按照原定剧情,和龙傲天男主绑定契约同生共死。好在那个日后叱咤九州的男人,此时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脸。他处境艰难却不甘堕落,性格温和谦逊,对姜翎有更是求必应,和书中描写的完全不一样。看在他凄惨又听话的份上,姜翎勉强放下成见,与他和睦相处。具体表现就是:抢他的床、花他的钱、掐烂他的桃花、压榨他的灵力……嗯,这才是她堂堂九公主应该有的待遇。直到后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姜翎亲眼看到,这个小白脸一剑劈飞了来追杀他们的人,踩着尸体笑得猖狂。他不紧不慢擦干剑上的血迹,对着她说:阿翎,你不会背叛我的,对吧?姜翎:呵呵。原著诚不我欺!但为了重获肉身,姜翎不得不继续待在他身边,冷眼看着他发疯。莫齐轩练功,她在旁边吃东西,等着他功力进步躺平升级;莫齐轩杀人,她在后面捡功法、捡灵宝,将防御技能全部点满;莫齐轩休息,她支使对方帮自己干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当个剑灵好像也不错##龙傲天男主不过如此##本公主才是天下第一#总之,在那时,除了她的出现,一切都与书中描写的情节无异。然而,随着剧情的展开,姜翎却莫名发现,这个世界好像……崩坏了?书中对男主痴心一片的花魁,愿意为她生为她死;本该与男主相爱相杀的女将军,真情实意地与她兄弟相称;就连那无情无欲只为男主心动的天才剑修,也哭着对她宣泄感情。而失去了感情线的男主莫齐轩,望向她的眼神也逐渐奇怪起来……姜翎茫然地看着这一切,隐隐意识到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穿越后拿错剧本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后来的某一天,姜翎终于获得了肉身,她兴高采烈,打算远走高飞。也正是这一天,漫天星辰为她坠落,那个从前无论她做什么都一味纵容的男人,踏过尸山血海走到她面前,温柔地抚上她的脸。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男人藏起眼底的疯狂,近乎乞求般低语,永远不要离开我。姜翎:……这个世界,没救了!再后来,这个本该为了权力不顾一切的男主角,竟当着万千信徒之面,亲自将王冠加诸她身。姜翎看着乌泱泱的人群高呼万岁,终于意识到——原来她才是真的龙傲天!可男人只是牵起她的手印下一吻,笑得张狂不羁:臣莫齐轩,恭迎公主殿下。美艳傲娇小公主腹黑张扬龙傲天。…

最新更新第28章 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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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柯云路
    史家大多认为,曹操在东汉末年的动乱中奠定了中国随后被晋朝统一的基础。其实,更确切地说,是曹操与汉献帝一同奠定了中国再次统一的基础;两人二十多年的共事,形成了一种别样的平衡体制,这段历史的余音未尽。至于曹操与白芍的故事,则是新近发现的一个传说⋯⋯毛泽东读《三国演义》很早,十三岁就对这部课外书爱不释手。到逝世前,还热衷于谈论三国人物。三国英雄星罗棋布,最受毛泽东关注的还是曹操。1952年,已是大国领袖的毛泽东视察河南安阳,一点没忘怀自己布衣时代的偶像。参观殷墟时他兴奋地补充导游的讲解:漳河,就是曹操练水兵的地方。曹操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在这里进行大规模的扩建,还在这一带实行屯田制,使百姓丰衣足食,积蓄力量,逐渐统一北方,为后来晋统一全国打下了基础。毛泽东在别的场合也说过:曹操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抑制豪强,发展生产,实行屯田制,还督促开荒,推行法制,提倡节俭,使遭受大破坏的社会开始稳定、恢复、发展。1957年,毛泽东与《人民日报》负责人谈话时,为曹操辩诬:历史上说曹操是奸雄,不要相信那些演义。其实,曹操不坏。曹操是代表进步一方的,汉是没落的。柯云路最新长篇小说《曹操与献帝》扑朔迷离的惊险故事,前所未有的崭新曹操,出类拔萃的政治智慧,超尘拔俗的爱情绝唱,《新星》是当年的新星,曹操是当下的新星!扑朔迷离的惊险故事!前所未有的崭新曹操!出类拔萃的政治智慧!超尘拔俗的爱情绝唱!柯云路酝酿构思十余年,回归文学的长篇小说新作。《曹操与献帝》是柯云路酝酿构思十余年,回归文学的长篇小说新作。写曹操,当然得有政治、有权谋,这当然是柯云路的长项;曹操呢,当然是文武忠奸具备,坏得有理,好得必然,小说家嘛,这都是看家本事。读者心里都有一个曹操,不用谁告诉;所以,要读者认可你写的曹操,并不容易。简单说,小说好不好看,关键在细节;作者的才智、功力,主要体现在细节运用上。细节好,假的也有趣;细节不好,真的也叫人兴味索然。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说白了就是编故事。柯云路编故事的能力,可谓一流,他生给曹操编出一位红颜知己。乍一听觉得不甚靠谱,可是越看越觉得是那么回事,有意思,好看,干净,大气。这就是细节的力量。又当然,如果柯云路写了一个沉湎于男女之情的曹操,他就不是柯云路了,那曹操也不是曹操了。曹操的舞台天高地阔,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他的雄才大略、奸诈权谋,都是为了天下,对女人也是别样的情怀,这才合乎逻辑。曹操爱女人爱到无欲无求,挟天子挟得有理有道——连汉献帝本人窝囊之余,也觉得与其被别人挟,还不如被曹操挟——这样的立意对小说家是极大的考验,弄不好就成了夹生饭,强扭的瓜。柯云路写的曹操看着舒服,不矫情,出彩儿,不枉他三十多年练就的看家本领。如果把小说分为本色派和演技派,《曹操与献帝》似乎属于演技派。但细细琢磨,里头也有本色派的意思。写过《新星》《夜与昼》等等的柯云路,总要在小说里表达点什么吧。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这个曹操,有点意思。
  • 作者:易河洛
    我叫何诞,小名何五七,本是一个普通的穿越者。直到有一天,地下蹦出来一只哥尔赞,世道就变了!雄兵连?TPC?帝王计划?好家伙!都是些什么玩意啊!我本想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与你们相处,但你们却非要搞事情!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备注:以超神学院世界为主线的综漫世界,当前明确加入的世界有:《迪迦奥特曼》、《哥斯拉》,其余伏笔暂不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