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动物园的崽崽都喜欢我[经营]

全动物园的崽崽都喜欢我[经营]

作者:枳晚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修仙界最强御兽师林灵眼一闭一睁——穿到21世纪一个同名同姓的女孩身上。这是一个灵气匮乏的时代,到处充斥着污染,许多小动物的家园也被破坏,而林灵穿到的是一个破产动物园园长的女儿。系统给她的任务是,救助小动物,壮大动物园!完成后她可重回修仙界继续飞升!眼下的动物园凄凄惨惨,大部分动物都被弄走了,留下来的是都是一些还没来得及安顿的老、病、残。动物们没有吃的,天天都在叫着饿饿。好在这个时代虽然灵气不足,没办法让动物们成为神兽,但是她的御兽能力还是存在。她可以和他们对话,也可以为他们治疗。巴乔是从马戏团解救回来的狮子,他已经8岁了,又老身上也都是病,5天没有人喂食,它知道,人类抛弃它了。直到那一天,那个女孩走了进来,它朝她低吼。但是她没有后退,摸着它的头:乖,很快就不疼了。.A市有一家很神奇的动物园,又穷又偏又破,但是居然有很多小动物主动投奔,藏狐、金丝猴,野生大熊猫…动物园里的每天也很热闹。两个熊猫宝宝轮着小熊掌打架:我才是麻麻最爱的小熊!被救回来的狼崽子:哼,我才不想让你来抱我!虎虎不高兴了:你身上有别的动物的味道!可爱的小动物越来越多,参观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动物园终于不会破产了!小动物们的家园也越来越舒适!大家都发现里面的是动物是最有野性,却又最有爱的!百灵动物园从此爆火了!这件事惊动了各大媒体,纷纷想要报道动物园。清晨,动物园还没开园。主持人开好机,准备开始一天的报道。远远的,他看到林灵坐在草坪上,阳光从树叶间洒落,斑驳的光影落在她妙曼身形上。树上是各种漂亮的小鸟,叽叽喳喳,清脆好听。东北虎坐在她身后让她依靠,狮子趴在她旁边求摸摸。小老虎小狮子小狼崽在旁边追着蝴蝶奔跑嬉戏。大熊猫宝宝在她面前翻跟头。人与自然最和谐的一幕发生了,美好得不像真实的人间。这张照片发布后,网友纷纷震惊:这他妈是动物园园长?这明明是动物之王吧?!影帝、顶流、总裁纷纷转发:是人间精灵。——推预收治愈文——小妖怪今天也在幼儿园被团宠作为一只半妖幼崽,胡笙笙一点都不被妖怪喜欢,连妖怪幼儿园都进不去,没办法,爸爸只能送她去人类幼儿园上学。爸爸叮嘱她,千万不能暴露自己的耳朵和尾巴,要听老师的话,和小朋友友好相处哦。笙笙乖乖地点头:我知道啦!爸爸!于是笙笙每天乖乖吃饭、乖乖睡午觉,认真上课,成为老师们心中最可爱的小孩,看着心都要化了。直到那天,幼儿园最聪明最帅的男孩子抓住了她的尾巴!胡笙笙:呜呜!爸爸!我被发现辣!>…

最新更新第19章 第19章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鱼没刺骨
    苏州秦家女,肤如凝脂,丰姿窈窕。百里因貌闻名,觊觎贪恋者无数。十五被逼嫁,当日夫君就发病呜呼。苏家人传她克夫媚态,秦家人谣她不孝歹毒。为营生计,被赶出秦家的秦倾勾搭上了隔壁搬来的玉琢贵气的小公子。小公子风姿绰约,和秦倾不小心对视上眼,白皮俊脸还会红透……而重要的是,小公子一在,就没人敢来秦倾的饭馆闹事。终于一日,赚足银两的秦倾,彻夜带着弱母幼弟离了苏州城。*厌烦朝权争斗的小皇子,隐姓埋名跑到苏州城散心。遇见了倾心之人,没想到情窦初开,却被骗了身心,然后再也找不到人。几年后,少帝登基。听闻长安城搬来了个貌美谪仙的女子,带着老小,开起了一家小饭馆。当夜。随从们目睹着喜怒无常的陛下砸了一屋子碎屏花器。然后又沉着脸选了半夜的衣裳。……*秦倾没想到还会再见到人。更没想到,彼初纯情不禁逗的少年,再见时,已是威凌厉色的九五之尊。盯着她的眸子阴鸷可怖:倾倾,这么漂亮的腿,可惜会跑……你说朕是把它折了,还是折了呢?秦倾: 我自己来……不砍可以吗?我绑起来还不行吗?qaq#秦倾立马利索地给自己绑了个蝴蝶结##随从:笑死,陛下根本不舍得砍#————预收《朕的皇后温柔贤淑》——永和年,卫后薨。传闻皇后死前拉着皇帝的手深情款款:与君相识相交,梓潼足矣。举国悲痛。为着帝后的伉俪情深。*作为开国皇帝的唯一,皇后不仅得一人承受所有雨露,一人独守后宫连点宅斗的戏码都无,嗑瓜子都没有人一起。皇后:这种狗都不过的日子,再来一次我指定不过!然后皇后真的再来了一次,眼一睁,回到了十五岁,先帝还未赐婚,爹娘还未中计,她还是侯府嫡小姐的绝佳年纪。皇后仰天长笑。今日听戏明天骑马,勾搭耍乐,好不快活。然后先帝的赐婚来了。皇后仗着自己多一世的记忆,不仅将好妹妹推辞出去,甚至给自己找了个相好逃过赐婚。我与江公子情投意合,此生已定,非他不嫁—殊不知,皇上的脸已经黑下。*史书记,永和年,卫帝积劳,念后成疾。不日崩,与后合棺。皇上他,也重生了。
  • 作者:葡萄紫
    王莺霏一觉醒来,已是30年后。不想如同上一世兢兢业业,她这一次只想当条闲鱼,精神体是白猫的她种起田来更加得心应手。吃吃喝喝再晒晒太阳,生活别提多滋润了。只不过渐渐地,她发现自己的未婚夫有些不对劲儿。他竟然是书中的反派?!反派和男主是同一个人?!莺莺,你不是最喜欢我了吗?男主红着眼眶,可怜兮兮地说道。我才是她的未婚夫!反派阴沉着一张脸。嘎嘣!王莺霏嚼着一根胡萝卜,不说话,默默看他们的表演。比起男人,胡萝卜可要香多了……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楚南柯
    单元小故事,主角不同。有人像流星,一闪而过,不经意间,就点亮了另一个人的人生。耀眼而美丽的她们,如果重新遇见,这一次的故事,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答案。这一次,爱上耀眼的她,似乎是命中注定。
  • 作者:红杏
    她从小家贫,生平最最看不惯的就是有钱人家的跩样,所以,她立下伟大的志愿,要A尽全天下有钱人的钱,放进自己大大的口袋里,让自己从此不愁吃、不愁穿,因此,她不怕死的接下那个人称「小恶魔」的家教课,只因他家的钱淹脚目,多到八辈子都花不完!她绝对要一次A个够,再借机修理那个小她两岁的「小恶魔」,没想到他根本不如传说中那——么可怕,不但随她打、随她骂,还很受教的喊她一声「姊姊」,每件事都让她满意得不得了,唯一困惑的是──为什么她对这个「小弟弟」愈看愈顺眼?难道打变情、骂变爱……
  • 作者:蒿里茫茫
    海内沸腾,生民煎熬其实陆悬鱼不太理解这八个字的含义。自从她脸朝下砸进中平六年的土地之后,原本曾有的短暂梦想早就灰飞烟灭了。她路人脸,低情商,没有任何家世,还有个莫名其妙就被所有人讨厌的DEBUFF——当不成哪个诸侯的白月光其实也没什么。她有手有脚,能算账,会杀猪,还有一柄足以孤身行走在乱世间的剑。她的目标也很简单:一座小宅子,一些亲朋友邻,一间放满了吃食的小屋子,凉风袭来的夜晚,一个可以悠然乘凉的院子。所以,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让她的道路彻底转向另一个方向了呢?我做好了战死于此的准备,她手持黑刃,屏气凝神,立于火光之中,傲慢地望向潮水般涌入的丹杨兵,欲据徐州,尔等也当有此决心才是。排雷:女主一辈子路人脸,前期小市民,后期加入刘备团队;大长篇文,男主出现较晚,感情线靠后【重点排雷:女主到死也是个理想主义者,别想着用现实去改造她。V章开启防盗,订阅率不足50%的小天使需要等24h才能看到最新章~带一下预收:《穿越成宋徽宗公主》,喜欢的小天使收藏一下!*穿越女主战天斗地重铸大一统王朝的血腥之路赵鹿鸣原本以为的顶级女主剧本应该是:穿成一个皇帝很宠,兄长很疼,聪明灵秀,貌美如花的公主,有一票顶级世家美少年爱慕自己,然后展开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旅程赵鹿鸣拿到的剧本是:以上都对,但皇帝是宋徽宗,兄长是钦宗和完颜构,距离靖康耻倒计时还有五年天子肉袒牵羊,宗亲宰相为质,后妃公主皆折千金,充入洗衣院,沦为玩物山河破碎,社稷蒙尘事何可说,恨何可雪?唯有驾长车,收燕云,平西夏,踏破贺兰山缺!小剧场:这原非我本意。甘露五年,安国公主赵鹿鸣在宫变前夜,讲过一句心里话。我的确想做个富贵闲人,公主情真意切地说道,是他们太不争气了。
  • 作者:艾蜜莉
    我需要一个妻子,而你就是最适合的人选。纪向彤从没见过像他这么无赖的男人,竟霸道地钦点她当老婆,还以要收购她父亲温泉饭店的名义逼她签下结婚契约书,实在可恶!这种没有爱的婚姻绝对是囚困住自己的牢笼,她下半辈子毁了……但没想到结婚后,他霸道的温柔和热情卷烧起阵阵炽烈的情火,不止煨热了她的身体,也温暖了她冷寂的心,情况整个大失控,是不是有种恋爱,是从身体开始谈起……婚姻对韩克仰来说是场游戏,而妻子则是里头的对手,所以,他当然要找个有挑战性的女人来结婚才有趣,而这人选绝非纪向彤莫属,她美丽娇悍,好有意思,不止挑起他的征服欲,还勾得他心痒痒,为了要得到她,他不惜设下陷阱,一步步诱她上当,明知道她的爱有代价,他还是想赌一次,无论如何都要赢得妻子的心……
  • 作者:哈珀·李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而它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却使其突破了国界,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成长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西方世界的影响力巨大,是美国中小学的必读书目,图书馆借阅次数最高的图书,以及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图书,在最近一次民意投票中,它甚至压倒《圣经》,成为最具启示意义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塑造了人类家庭教育的典范,并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实例与示范。和很多要去保持儿童纯净心灵的虚构故事不同,它着力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除此之外,书中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父亲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了一本教育说明书:如何去鉴别孩子的问题,那些是年龄造成的,应该给他们时间去成长,哪些问题又是成长中的关键,是原则问题,必须及时干预;父母应该是什么样一个形象,在复杂的社会中,哪些方面应该去适应去顺应,哪些方面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哪怕要为此付出代价。可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课题是永恒的,是突破时代局限的,正是信仰与现实的缠斗,也是创造更好的世界的依据,也是人类对于自身的信心。这是《知更鸟》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