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太子挖野菜

我为太子挖野菜

作者:乔己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清醒冷静事业型女主腹黑谋权又卑微追妻男主———————————冯春生尚未出世,便与太子指腹为婚。太子赵群虽显赫,却因其生母一族助陛下登基后被鸟尽弓藏诛杀殆尽。他被四皇叔赵北秋带走修行,赵北秋已是剑神,由他庇佑,这才躲过一劫。命运难料,冯春生因为权相爹有个私生子被赵北秋看中欲带走而不舍,只能舍弃女儿冯春生。如此,她与太子又成了师兄妹,成了青梅竹马。赵北秋答应授冯春生武艺,唯一条件是此生除却慕剑,唯慕赵群。于是两人在终年覆雪不化的枯木山相依为命。苦极时,冯春生为博太子一笑,不惜一把火烧了剑神醉酒时卧榻的草棚子取乐,险些被剑神吊在凝水阁冻成冰棍。她却乐呵呵与太子道:烽火戏诸侯。太子表面吝啬一个笑脸,余光却瞥一眼这个圆滚滚白团团的未婚妻心道:又蠢胆子又大,还这么可爱,怕不是脑子全献给了可爱吧。后来,冯逆之学成下山,成了赵群攻城略池谋取天下的利剑。忠诚,信任,甚至身家性命冯春生都给了赵群,唯独感情,她作为魂穿而来的现代人,始终保持着清醒冷静,她无法爱上任何人。但霸道如斯,城府极深又吝啬情爱的太子早已动了心,怎能放过这个曾于黑夜拥他直至光明的人?赵群连生母自戕都未动一下眉头,连手下将军一夜屠城都因尚有用处而夜宴庆功,唯独冯逆之醉酒跌入一个男人的怀里,就叫他破防,叫他不惜伤己八分种下情蛊。情满则分,情亏则合,无有始终,不得善果。然而,就在冯春生深陷甜蜜爱意中时,赵群步了先帝后尘,狡兔死,走狗烹,权相被诛夷九族。冯春生怒而剖心取蛊,挥剑斩情。世人皆赞,治国有方的贤君,却为博冯春生一笑,当真是火烧烽火台,引来五路将军王侯狼狈而至。君王撑脸凝视乐不可支的冯春生,心道:叫声夫君,江山都给你。再后来,北朝初定,天下未安,良将或酷戾,或身死,南征北战何以为继?冯春生挺身而出愿做宝剑,赵群却亲自教她权谋,默许她做大……再回首,千里之地俱是她马蹄征踏,饮冰十年,收拾旧山河。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这一场宿命难解的爱与救赎。排:1v1双洁,强强对峙[喜欢冯春生的可以移步接力棒篇《与卿兵甲事》,这里是男女主完结篇。]求收藏啊!!~~~…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水渝
    花姬不但人长得标致又年轻,说话的声音更是吴侬软语,再加上她对花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因此所有人都尊称她为花卉界中的花之女王──花姬。但唯独杨招展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她只要一靠近他,他全身就会长满了红色疹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他的脑子里却无法把她的身影挥去?因为他只要一闭上眼,花姬就在他的眼前笑着、软软地偎在他的怀抱中;而她的红唇、她的容颜以及那美丽的身躯,都让他无法忘怀!只是,他十年来不是一直埋怨着、讨厌着她,不是吗?还是说……埋怨了十几年,事实上是念念不忘十几年?
  • 作者:鸣海章
    访日途中的某国首相连环遇刺,四名狙击手展开生死一瞬之豪华对决!冥冥中自有天意到底谁才是传说中那神秘的第四支枪神秘的子弹即将射出,性命相搏的刹那,唯有真正的强者才可以存活日本亚马逊五星级满分推荐开创狙击手小说史无前例的好评狂潮不顾自己生命的士兵被冠以死士之名,无论何时何地,都被认为是最强大的士兵。所以,尽管美国在武器和其他军事装备上都处于绝对优势,但当面对拥有如此多死士的对手之际,胜败亦会变得很不明朗。这就是他们急需这种由连续杀人犯和快乐杀人者组成的军队的原因。根据研究结果,军方制订了培养杀人机器的方案,而且该方案必须从十岁以下的孩子开始实行。最初的实验对象不仅仅是美国的孩子,还有从世界各地选来的孩子。
  • 作者:柳残阳
    《枭中雄》是柳残阳的转型期作品。绝大多数不明白他底细的人都会有类似这种印像和想法的;其实,燕铁衣只是生就了这么一副令他烦恼,却也令他庆幸的容貌而已,他实际的年岁,已经有三十二三岁了——至少比他外表的显示要长十年
  • 作者:妩卿
    专栏完结文《金殿为欢》可戳~~~1+【接档文《表少爷黑化后》和《夫人她修无情道》,文案在下方,求收藏】2+同期连载文《偏执仙君为爱入魔后》求收藏白莺莺是一位漂泊江湖的孤女,她从家族中逃了出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掌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她一个弱女子平日里谋生不易,因此她便操起了行骗的勾当,打算从一位风流多情的贵公子手中骗取钱财。后来,她在雨天惊雷时看见一辆马车,那马车做工讲究,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出行。白莺莺当即决定,就是这个冤大头了。装成孤女,她柔柔弱弱在马车边呼救。果不其然,车帘掀起的那一刻,她看见了一位面容清俊、气质高华的贵公子。雨声淅淅沥沥,那公子眉眼温和、语气轻柔道:姑娘,可是需要帮助?煞费苦心,她终于成功勾搭到了这贵公子,情浓意切时,他在她额头落下缠绵的一吻,郑重承诺道:放心,莺莺,我定会娶你为妻。公子薄情,世人寡欢。逢场作戏,她可不信。得偿所愿骗取钱财后,当机立断,白莺莺便逃得远远的,在一处偏僻的镇子置办房产,准备就此度过一生。一天回家,雨声淅淅沥沥、海棠花在雨中无力飘摇,她归家时见宅子被官兵包围。为首是一位身穿白衣的贵公子,踩着细细碎碎的雨珠,他轻轻掐着她的下巴,言辞飘忽道:莺莺,你不想活了?京城无人不知,谢小侯爷身姿清绝、容貌俊秀,只是这性子一向阴晴不定、腹黑深沉。世家贵女诚惶诚恐、避之如蛇蝎。只是白莺莺知道的那一天,后悔已经晚了。那一天,大雨瓢泼,他踏着碎玉撑伞而来,捉她回去。庭院深深,藏娇一人。赠你爱憎,与我沉沦。(PS:本文1V1,双处,结局he)————————————接档文《表少爷黑化后》文案如下,求收藏:元昭十四年,府中新来了一位表少爷,家境贫寒、敏而好学,即便是穿着粗布麻衣,仍旧是气质非凡,把那些世家少爷衬得黯淡无光。那年,段映月十六岁,对这表少爷一见钟情,她容貌艳丽、性子狠辣,唯独对这表少爷温柔似水。可他却把她的一番真心踩进泥里。那时候,她以为爱是包容、是克制,是让所爱之人事事顺心、如意。可后来,段映月明白了,爱是摧毁、是镇压、是折辱。他既不要她的爱,那便承受她的恨吧。或许这些日子对他太好,他都忘记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了。那一日,梨花皎皎、春雨空濛,她撑着一把六十四骨油纸伞约他出来,那人面如冠玉、仍旧是冷言冷语,段映月只是笑着看着他、神色温柔。趁着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用迷药弄晕了他,把他送到了戏班子里面。他不是高傲、不识好歹吗?那她就要亲手敲碎他的傲骨。她向来骄傲,由不得任何人践踏。他即便面对一个婢女,也是言辞和缓、神色温柔,唯独对她是满腔冷漠。后来他终于放下傲骨,在她身前卑微如尘。脱吧,你若是能让我开心,我便放了你,如何?段映月轻笑道,语气轻蔑如同对待一个玩物。一月后,她厌烦了他,居然要同旁人成亲。成婚当日,新娘不翼而飞,庭院深深,院中时不时传出来女子的抽泣和呻吟。姑娘,你若是让在下开心,我便放过你,如何?————————————接档文《夫人她修无情道》文案如下,求收藏:叶清云死的那一天风和日丽,她道行尽失、修为散尽,就连唯一的肉身也逐渐消散。她并没有觉得不甘心,只是觉得可笑。她荒冢骨枯,他得道成仙。再次醒来便是百年后,彼时仙界多了一位清正的仙君,容貌性子都是一绝,偏生修炼的是断情绝爱的无情道,据说他是杀妻证道,这才得道成仙。叶清云并不关心这些事情,往事烟消云散,她的肉身一点点腐烂,留下的只是一具白骨。她站在断桥下,一心一意只求长生,死亡的滋味太难受了,她要好好活着。可偏生那仙君看见她时红了眼,黑发寸寸成雪,拉着她的手泣不成声道:清清。叶清云只是笑着推开他,道:公子,你认错人了。随钰是仙门最有天赋的弟子,生平所求就是得道成仙,年少时为了渡情劫奔赴人间,他遇见了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姑娘,可偏偏他一心断情绝爱、羽化成仙。后来他才知晓,他得道成仙那一日,她荒冢骨枯误轮回。成仙百年,她一直都是他心口的伤疤。百年孤寂,从前见他蹙眉都要心疼的人,如今笑着说不认识他。他指尖颤抖拽着她的衣袖,最后却什么也留不住。从前日日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再也不愿意见他了。+人间春雨连绵,他散尽修为、剔除仙骨,所求只是她回头看他一眼。随钰,你还不懂吗,我不爱你了。她撑着六十四骨油纸伞,嗓音悲悯道。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才知晓她修的原是无情道,先死后生、漫漫岁月,他们再无瓜葛。
  • 作者:约翰·勒卡雷
    《冷战谍王》(The Secret Pilgrim)又译《秘密朝圣者》在1990年发表。奈德是一名活跃于冷战时期的英国间谍。铁幕崩溃后,即将退休的他,力邀心目中的英雄和导师——情报局传奇人物斯迈利再度现身,为新进人员发表演说,斯迈利激昂的言词,使得奈德恍然明白自己看似成功的谍海生涯竟全是在自欺欺人。于是他开始正视那些萦绕心中三十年的疑虑,重新回忆那段浪迹各国从事谍报活动的不凡际遇,及其间所面临的挫折、冲突,对生命有了另一番体悟……
  • 作者:在酒
    [钓系懵懂小祖宗白切黑疯批权臣]将于本周六入V,届时肥章+红包掉落~方沁生在望族,家中人丁昌盛,她出生便和孙辈同岁。十五这年,侄媳领来个清贫俏书生,说是认的干儿子,名叫曹煜。他是新科进士,雏凤清声相貌不俗,忍常人不能忍,给大不了他几岁的人当儿子,还要叫她这个小姑娘祖宗。旁人只知曹煜孝顺,却不知他不光会为小祖宗敬茶,还会为她描眉涂唇、穿鞋袜。她当着众人懵懂赞他乖孙,曹煜回以轻笑,唯方沁看到了他那双狐狸眼中的薄幸少义。***与心上人婚期在即,方沁喜溢眉梢却等来噩耗。彼时曹煜鱼跃龙门身居高位,方家大厦将倾盼他搭救,竟被他利用过后弃如敝履。一夕间,从前譬如昨日死,往事消散不可谏。穷途落魄,亲人下狱,未婚夫生死不知……方沁再见到那双狡黠的丹凤狐狸眼,扬手便赏了一记耳刮,不肖子孙!你这邀名射利的狗辈!曹煜稳坐中堂,拇指蹭去唇边血迹,一如当初蹭去她唇畔胭脂那样,放进口中吃掉。你是小祖宗,打我是该的,不过何故骂我狗辈,不是连自己也一道骂进?他揽过腰肢,反剪她两手按倒桌案,贴身耳语,也好,那就来与我做对枉顾纲常的狗男女吧。***曹煜不愿别人记得他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模样。如果那个人是方沁,他想她记自己一辈子。阅读指南:*强取豪夺火葬场*女主有白月光,女非男c*在一起时解除了名义亲人关系*架空,剧情为故事服务,切勿上升现实8.15.2022------+预收古言:《花欲同舟》+------[身不由己长公主病娇皇帝只手遮天摄政王]栀华是当朝长公主,月貌花庞天生香汗,春日里引彩蝶狂舞,乃我朝奇观。传言说她是先帝与宫女所生,后交由暄妃抚养,可也有人说,那宫女早有恋人,栀华并非先帝所出。不管她是龙脉与否,她的弟弟,康裕皇帝都将她当成最亲最亲的亲人。姐姐,他们都离开我不看好我,唯有你真的信我,真的爱我——我也爱你,姐姐。栀华俯首凝视膝上早就比她高比她强健的皇帝,唱起儿时童谣,轻拍他肩上威武的团龙绣纹,软声将他安抚。康裕睁眼抬手捧在她腮畔,有一个人,我好想将他杀之后快,你一定要帮我。***这日忽起传言,栀华乃宫女和侍卫所出,朝中众说纷纭。摄政王进言要皇帝将栀华逐出宫闱,不入宗庙,毁其玉蹀以保皇室威严。栀华出宫想当个女冠,却在道观遇见摄政王裴鹤舟,这个康裕最忌惮的男人,若非他身上流着番邦的血,皇位且轮不到康裕来坐。正值春日她站在花丛,头戴莲花冠,周遭粉蝶翩飞,叔叔,您何时也拜起三清了?我不拜三清,我来看看你。我已不是皇室中人,您既不拜,就请下山去吧。裴鹤舟蓦地捕住一只在她颈侧飞舞的蝶,含笑道:别站得那么远,栀华,到我身边来。***后有一日宫中设宴,栀华随裴鹤舟重新步入那庄严恢弘的朱红色囚笼。康裕拨开她衣领看到红痕,悲戚颤声,姐姐,我送你到那杂种身边去,不是要你和他琴瑟相调,鱼水相欢的。
  • 作者:嚣张农民
    你是经商奇才?你是科研狂人?你是修真人士?别嚣张!我只要一秒钟,就能把你变成对我忠心不二的手下。为我努力工作是你的命运,也是你的荣幸!
  • 作者:钟仅
    广播剧工作室老板x眼盲顶级cv*毕业多年,林循偶然听人提起,她的高中前桌沈郁被豪门父亲厌弃,又因为眼盲难以就业。她对沈郁有几个印象——长得帅、脾气差,以及,酥死人不偿命的神仙嗓,如夜莺在世。林老板抛出橄榄枝:跟着我混,不说大富大贵,保准饿不死。落魄的沈少爷果然珍惜机会,努力钻研配音课程,专业功力与日俱增。终于忙到广播剧上线,林循被平台里铺天盖地的私信和消息炸醒。评论都在艾特一个成名多年的顶级cv——影视圈赫赫有名的配音演员,千寻,有声界难以高攀的人物。千寻大大竟然配了个小制作广播剧?这工作室什么来头?就连千寻本人都转发了剧集首页作宣传:第一次配广播剧,还不熟练,请大家多包涵。小IP广播剧连带工作室一夜爆红。林循:……???#我以为我在接济老同学没想到被接济了?##到底是谁在扶贫谁?#食用指南排雷1.不严谨小甜文,商配私设多,不专业谢绝对号入座。2.双c。3.男主眼睛不会好。沈郁出车祸后,人生黯淡无光的那两年里。没人敢同情他,更没人敢惹他。只有一个轮廓张扬的女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醉醺醺地威胁他。沈郁,快背两句诗给老子驱驱鬼。你自己没长嘴么?谁让你一开口跟个神仙似的……背不背?不背我推你喂小鬼啊。--------下本开《无差别暗恋》,打滚求收藏情感障碍少女x天子骄子盛衾从小就有情感缺失症,缺乏共情能力,难以理解爱。好友兼心理学专业高材生孟许甯建议她找个暗恋对象。最好找个大帅逼,身边妹子一大把的那种,多痛个几次你就好了。盛衾听话,拉了张霖大各个学院的系草名单,投色子确定了她的暗恋对象————金融系院草,傅知黎。盛衾学着同校无数傅知黎的追求者那样,研究他的喜好、去篮球场看他打球、千方百计要到微信……可惜傅知黎周遭虽然莺燕环绕,却从不见动心,始终没能给她致命一击。一年后,盛衾终于等到傅知黎恋爱,亲眼见他守在寝室楼下,给大一的漂亮学妹带早餐,吊儿郎当摸她头发。顾衾深知孟许甯说的时机到了。她抚着胸口————心跳平稳有力,一分钟七十二下,毫无痛感,疗程失败。顾衾灰心丧气,转头删掉他微信。*许久后霖大科考社再次偶遇。她和傅知黎被困南山洞穴,暴雨倾轧。逼仄昏暗缝隙里,男生裸着上身拧干T恤。听说你暗恋过我。他把包里唯一干燥外套罩她头上,又递过来一块化了又凝固的巧克力,嗤道:暗恋人都不会,学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