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林少英》转载

发现存款够买房后,杨乐怡没有直接下手。

因为她手头的存款不到两万,买的话几乎只能考虑和目前住得差不多面积的公寓,或者小栋的老旧住宅。

这两种房子用来自住其实不错,可要是用作投资,性价比不高。

老旧公寓或住宅租不上价,合作公寓租金不错,但不能往外租。持有期间需要交房产税,盈利只能依靠区域房价上涨。

杨乐怡更倾向于买一块地皮,或者直接在唐人街买一栋公寓楼。

同一个区域,面积也相同的房子,通常比地皮要贵。

买房还会有折旧,虽然区域发展起来后,房价总体会涨,但旧房价格肯定涨不过新房。买地皮则不用考虑折旧,只要选对区域,升职后地皮会比房子更抢手。

而买地皮,有两种变现方式,一是等区域价值上涨直接卖出,大赚一笔;二是成立公司,在空地上盖合作公寓,再卖房子。

未来几十年都是房地产的黄金年代,把控好成本,自己盖楼卖房肯定能赚更多。

至于在哪里买地皮,杨乐怡认为唐人街和法拉盛都行,后者如今属于郊区,地价便宜,但后期会因为华人大量涌入而飞速发展起来,升值空间大。

唐人街的房价在曼哈顿虽然算低的,可和其他区域比,又比较高。但未来唐人街会越来越多,就算升职空间没那么大,在这里盖楼也能赚一笔。

至于直接在唐人街买一栋旧公寓楼,则是考虑到陈阿莲。

搬到法拉盛后,陈阿莲的工友对她羡慕居多,有些人出于搞好关系没坏处的想法,对她更热情。

但总有眼红的人,喜欢在她面前说些酸话,阴阳怪气她女儿有出息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跟他们一样做工?

陈阿莲如今脾气硬了些,但还是不太会吵架,偏偏又听不得人说她女儿不好,于是每次都会跟人吵起来,然后没吵过,气得够呛。

陈阿莲不想让杨乐怡姐妹担心,很少在她们面前表现出来。

但杨乐怡又不傻,哪看不出她不高兴,找她工友一打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其实搬到法拉盛后,杨乐怡就在琢磨让陈阿莲换个工作。

理论上,制衣厂是计件算工资,员工每天上几个小时班无所谓,时间短了工资也少嘛。

可老板是数着机器招的员工,他们恨不得机器一天转二十四小时,哪能容忍员工提前下班让机器空下来。

特殊情况,家里有事,请几个小时,几天假都没问题,但每天都提前下班,老板肯定不愿意。

到业务量大的时候,还会强制员工加班。

从曼哈顿到法拉盛倒是不远,到陈阿莲下班的点,路上也不堵车,开车二十多分钟就能到家。

但陈阿莲埋首工作一天,已经很累,每次回到

家都一脸倦容,杨乐怡担心她疲劳驾驶出事。

杨乐怡想让陈阿莲换个工作,但唐人街招女性的工作不多,工资高的更是少得可怜。而陈阿莲总想担起养家的责任,不愿意辞职。

杨乐怡就想买栋楼,也不用多大,带一层商铺有两三层就行,楼上可以用来出租,每月稳定收入三四百美元。

商铺就用来给陈阿莲开店,争取每月再赚个两三百。

加起来收入能跟在制衣厂持平,兴许她会愿意辞职。

而旧楼升值空间虽然没那么大,但入手总不会亏,主要是能解决问题,在杨乐怡看来很值。

但不管是法拉盛的地皮还是唐人街的公寓楼,都不便宜。

后者不必说,四五万美元起步。

前者地段稍微好点的,每层能建两间公寓的,也要三四万美元。地段不好的倒是便宜,但杨乐怡前世没来过美国,对法拉盛的了解不多,无法确定哪块地皮能升职。

她只能尽量往地段好的区域买。

如果是真没钱,杨乐怡可能会将就,买个差不多的公寓或者小栋旧屋。

但截止到六月中旬,《伊利湖杀人事件》销量已有三百多万,扣掉黛拉的抽成,她能拿到十七万多。

这笔钱九月份能到账。

杨乐怡在心里算过后,觉得可以再等一等。

正好暑假是淡季,制衣厂很少加班,放假后她的时间也比较宽松,晚上可以去唐人街瞪着,和陈阿莲一起回家。

……

二十号左右,布朗克斯科学高中开始放暑假。

放假第一天,杨乐怡和吴文轩见了一面,当然不是为了新小说,她还

医疗题材写完了,还有淘金系列等着她。

不出意外,这小说,她目前也没什么灵感。

这次见面是为了两件事,一是《林少英》的出版,二是香江有杂志想转载《林少英》。

毕竟她是出版过的人,还英文、华文出版都有了,《林少英》能出版,对她来说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何》那样,能定期拿到相对准确的销售数据,但吴文量。

过去几个月,《林少英》销量一路走高,到五月刊,总销量已经突破一万二千册。

《阿珍的故事》大结局时,杂志销量才到一万,文化社都愿意出单行本。

《林少英》六月才大结局,四月刊销量已经破万,按照趋势,结局销量至少能有一万三千册,文化社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赚钱机会。

杨乐怡早有准备,但还没考虑好要不要签出版。

连载期内她还可以隐姓埋名,要签出版,真名肯定要暴露,文化社这边再也瞒不住。

不过《林少英》只在连载到第二期时,短暂地引起过争议,后面风评很好,就算传出木人桩是她,也不会对她造成影响。

而且行有行规,在她本人不想暴露的情况下,文化社就算知道她的身份,也不会随便往外说。

到现在,她是梦里客这件事,知道的人都不多。

一切未知的时候,需要小心谨慎,如今几乎尘埃落定,就算被文化社老板知道她是谁也没关系。

从这里可以看出,杨乐怡倾向于放弃隐瞒。

但她放弃隐瞒的主要原因,不是出版,而是想转载《林少英》的报纸是《明报》。

《明报》啊!

作为九零后,谁年少时没有痴迷过武侠小说?没看过《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

而看过这些,就一定知道金老爷子。

知道金老爷子,就大概率听过这家的报纸。

刚穿到六十年代,杨乐怡琢磨往香江投稿的时候,都不敢想《明报》,怕自己写的小说过不了稿。

虽然了解后发现,往香江投稿这件事本身就不靠谱,作为不知名作者,隔着广阔的太平洋,就算过稿了,她也很难拿到稿费。

知道这一点后,杨乐怡就没做过在香江文坛扬名的美梦。

没想到,兜兜转转,《明报》居然会联系文化社,提出转载《林少英》。

到了餐厅,刚坐下来,杨乐怡便问:“确定是《明报》吗?”

吴文轩现在很兴奋。

香江是什么地方?新派武侠发展壮大的地方,可以说,那里是每一个写新派武侠的作者心中的圣地。

吴文轩虽然不是作者,但作为文艺工作者,以往只能看到北美这边的华文报刊转载香江的武侠小说,如今他经手的武侠小说,能反过来被转载到香江的大报纸,他与有荣焉。

要不是怕走漏风声导致变故,他高低得给那些在华文报刊工作的朋友,挨个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喜讯。

尤其是那几个在《华侨文阵》连载武侠小说初期,到他面前说过风凉话的,必须得跟他们好好炫耀炫耀。

吴文轩说:“确定,对方是通过本地最大的华文报纸,就是之前报道过你们的那家,联系上的我们文化社。这家报纸的副刊长期转载香江武侠小说,和《明报》有合作,他们作证,不会有假。”

杨乐怡疑惑问:“他们为什么会想要转载《林少英?》”总不会是这部小说已经火到香江了吧?

杨乐怡做梦也不敢梦这么大。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这个时期,香江擅长写武侠小说的知名作家太多了。

名作家多,不那么知名的写手也多。

说得简单点,香江连载小说的报纸,根本不缺武侠题材的稿件。

香江的读者,看本地作家写的武侠小说都看不过来,也很少会想方设法去看其他地区作家写的武侠。

何况还是一洋之隔的北美。

是,隔着太平洋,香江许多武侠小说也能火到美国。

但两边情况不同啊。

北美华人社区相对封闭,所以华人虽然身处纽约,却融不进西方文化,看英文通俗小说没那么有代入感。

很多人英文还不好,也看不了英文小说。

北美这边华人作者写的又大多是散文诗歌,或者纪实文学,现实题材的小说都不多。武侠?几乎没有人写。

但武侠是华夏文化特有的题材,根植于华人的骨血里,想看,爱看这个题材的华人很多,这才有了华文报纸转载香江武侠小说。

香江许多武侠小说也确实写的很好,转载到北美后,总能在华人中掀起热潮。

到如今,华文报纸转载香江武侠小说已经成为常态,但反过来,被转载到香江湾岛的小说,不能说没有,但确实屈指可数。

如果限制题材,只算武侠,那不用问,一部都没有。

《林少英》本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冷题材,杨乐怡也不敢说自己写的,比香江那些知名作家都好。

就算失去理智,她也说不出小说火到香江这种话。

事实也的确如此。

小说没有火到香江,《明报》会联系转载,是因为找上吴文轩的那名编辑,将看在了《林少英》前几期的杂志寄给了《明报》的编辑。

至于为什么会寄《华侨文阵》,而不是自家报纸,可能是想告诉对方,在美华人中,也有能写出好武侠的作者吧。

收到杂志的编辑,在看过《林少英》后,也确实对这个故事很感兴趣,找上中间人索要后面的杂志。

跨过邮件运输时间长,《明报》的编辑等不及,就给中间人打了电话,交谈中得知这个故事在美很火,就动了转载到香江的心思。

但《明报》本身稿费也偏低,普通的新人作者,过稿后只能拿到千字十五的稿费。

《林少英》虽然是编辑看中的,在北美华文社区也算爆款,但在香江,没人知道这个故事,更没人知道木人桩。

这小说也不是首发,所以编辑虽然努力争取了,但给到杨乐怡的价格不高,千字只有二十。

港币。

换算成美元,千字三块出头。

这个千字,对新人作者来说不算低,但杨乐怡不是新人作者,还能稳定发表英文小说,拿到更高的稿费。

吴文轩并不确定,她能满意这个稿费标准。

但他依然如此郑重地将杨乐怡约了出来,跟她提这件事,因为在他看来,比起稿费,这事背后的意义更重。

而为了说服杨乐怡,他准备了不少理由,说道:“虽然《明报》给的稿费不高,但这家报纸发行量很大,《林少英》在上面连载,日后说不定能红遍香江。”

“连载火了,这部小说也许可以在香江出版,如果能卖出几万本,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香江影视行业发达,《林少英》以后还有机会被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若是能这样,也许我们在美国也能看到呢。”

可能吴文轩也知道这饼画得有点大,咳嗽两声说:“我了解过,香江其他报纸稿费普遍比《明报》高,如果你在香江有了名气,日后在其他杂志连载,稿费说不定能翻倍,这样再写华文小说,两边收入加起来,千字也能有十四五块,很不错了。”

千字十四、十五美元,对在美的华人作者来说,收入确实很不错。就算是最顶尖的那一拨作者,也不一定能有这个收入。

不过和前面画的饼一样,吴文轩这话不能细想。

拿到千字十四五是有前提的,《林少英》转载到香江后成绩要好,且杨乐怡后面写的小说,能继续被转载。

这两个前提,一个比一个难度高。

和吴文轩合作这么久,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杨乐怡不跟他虚与委蛇,直接挑明说:“吴叔叔,你要给人画饼,最好是先说服自己。”

“咳咳。”

吴文轩差点被口水呛到,神色尴尬道,“乐怡,我……”

杨乐怡幽幽开口:“其实,就算你没有画饼,我也愿意让《明报》转载我的小说。”

吴文轩愣住,欣喜迅速浮上面孔,有些不敢置信地问:“乐怡,你说什么?”

“我说我同意转载。”

吴文轩终于相信自己没有听错,表情放松下来,感慨说:“我没有想到你会轻易同意。”

杨乐怡反问:“为什么想不到?《明报》给的稿费是不多,但蚊子腿再细也是肉,谁还能嫌钱多?”

“因为,”吴文轩想了想说,“大概是你给我的印象很复杂吧。”

杨乐怡第一次来文化社投稿时,家里确实不宽裕,所以她很需要钱。但随着英文小说过稿,杨家情况好了很多,她不那么缺钱了,写小说也更唯心。

所以明知道英文小说更赚钱,她依然会写华文小说。明知道侠技是冷题材,她依然放弃写更热门的新派武侠。

嗯,杨乐怡在吴文轩眼里,其实很有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派。

而小说被转载到香江,说起来好处很多,但坏处也不少。

香江武侠题材竞争激烈,《林少英》又不是热门题材,在北美连载成绩不错,但去了香江,却可能会遇冷。

到时消息传回北美,可能会打击到北美华人对这部小说的热情,影响到后续出版销售。

木人桩作为北美武侠代表作家(最近有报纸这么吹),如果代表作在香江遭遇滑铁卢,以后人们提起她,就会说她不如香江作家。

更恶劣的言论,是说《林少英》还好是在北美华人报纸连载,如果是在香江,这部小说根本出不了头。

倘若如此,对木人桩的前途,绝对是严重打击。

杨乐怡点头前,吴文轩巴不得她同意,为此想方设法给小说转载找理由。可她真点了头,吴文轩又担心她考虑得不全面,忍不住将转载的弊端分析给她听。

杨乐怡听完很感动,吴文轩确实是个好人。

能在第一次投稿碰到吴文轩,她挺幸运的。

至于吴文轩分析的转载弊端,杨乐怡不是完全没考虑过,但她并不在意。

香江武侠的镇圈作家是金梁倪古,如果小说转载后,她能被和他们放在一起比较,她可太荣幸了好吗?

说她不如他们,对她毫无伤害。

至于影响前途,杨乐怡满不在乎道:“影响的是木人桩,关我杨乐怡什么事?哦,也不关梦里客的事。”

看,笔名多藏得实是有好处的,比如可以致敬鲁迅先主。

虽然这句话好像不是他本人说的。

这个来自未来的梗,在这个年代给吴文轩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他好一会才把嘴巴合上,恍恍惚惚道:“还可以这样?”

“嗯。”

杨乐怡耸肩,“总之,你担心的问题,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比起你画的那些饼,我个人也更在乎小说转载后,是不是被刊登在《明报》上。”

听到前一句,吴文轩还有些尴尬,到最后一句表情就严肃了起来:“你放心,肯定是《明报》,不会是其他报纸,转载也是要签合同的。”

“那我没问题了。”杨乐怡顿了顿说,“只是文化社这边……”

“文化社怎么了?”

“刚才你不是说《林少英》转载到香江遇冷,会影响北美这边后续的出版销售吗?”杨乐怡问,“文化社还愿意出版这本小说?”

“这个……应该还好。”

吴文轩犹豫着说,“香江离得远,信件一来一回都要一两个月,合同定下来,《林少英》真正开始连载,至少要半年时间。”

出版过《阿珍的故事》后,文化社也算是有经验了,当然也和老板迫切想赚这个钱有关。

吴文轩说:“只要你点头,单行本三个月内就能上市,等香江那边开始连载,单行本说不定已经卖完第一批。就算遇冷,影响的也是再版。反之如果成绩好,也能激发大家的购买热情,也许可以加速再版。”

哦,单行本上市时,他们还可以提前把这消息透露出去,先刺激一波销量。

吴文轩想,也许老板是打着这主意,所以得知《明报》想转载后,他非但没犹豫,还催他赶紧找木人桩谈一谈,趁早把事情定下来。

《林少英》单行本的首印量,也定得比较高,有三千册。

文化社没问题,杨乐怡就更没问题了。

签一份合同,和签两份合同,对她来说没差别,钱还能多一些。

哦,是多不少。

《林少英》字数长,出版的话应该是分两册,单本零售价三美元。按六千册算,收入是一万八千美元。

给杨乐怡的版税还是百分之八,所以她能到手的版税是一千四百四十美元。

和英文小说比起来,杨乐怡能拿到的版税确实不多,但一千多也不是什么小钱,反正她不嫌少。

今天说定,隔几天杨乐怡就拿到了出版合同。

请林永年帮忙看过,确定没问题后,就带着陈阿莲去文化社签了约。

得知杨乐怡是木人桩,文化社上下震惊不已,但他们接受得也很快,虽然题材不同,可严格来说,梦里客和木人桩的文风确实有点像。

只是大家没想到杨乐怡会在有成绩的情况下,换笔名连载《林少英》,才灯下黑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

文化社老板知道这件事,把吴文轩狠狠说了一顿,不过雷声大雨点小,就是恼他瞒着自己。

真要说他主气了,其实不至于。

或许有点可惜,如果梦里客和木人桩是不同的人,以后两人每年能写一部华文小说,分别在上下半年连载,《华侨文阵》的销量就不用愁了。

都是杨乐怡,别说一年两本,以后每年能在他们杂志连载一本小说,都算烧高香了。

高兴也有,《阿珍的故事》完结后,杨乐怡迟迟不写新小说,让他很担心她不打算再写华文小说了。

也想过她是不是不能驾驭其他题材,又怕继续写华人主活,成绩不如《阿珍的故事》才不动笔?

如今他确定了,杨乐怡是真有才华,不管写什么题材都能火。

她愿意继续在《华侨文阵》连载,也能说明他们杂志和她关系好,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新的华文小说,但他相信,他们杂志一定能争取到连载!

《林少英》已经连载九个月,这期间《华侨文阵》销量稳步上升,文化社的广告收入也越来越高,经济状况非常好。

和《阿珍的故事》一样,签完合同,文化社就把版税结给了杨乐怡。

拿到钱,杨乐怡再一次感慨,小作坊有小作坊的好啊。

别的不说,在给钱痛快这方面,文化社真比那些大规模的杂志社出版社强很多。只可惜在美华人太少,杂志受众有限,开不起高稿费。

随着《林少英》出版合同签订,文化社也通过电话,和远在香江的《明报》谈好了转载事宜。

其实转载合作这事不归文化社管,而应该由经纪人负责。

但杨乐怡只跟黛拉签了英文小说的代理权,而且就算让她负责,她不会华文或者粤语,更没

有这方面的人脉,让她来谈,不一定比找文化社更好。

当然杨乐怡自己也可以谈,但在这时候,香江小报偷偷转载北美华人作者的文章,和北美华人报刊,偷偷转载香江作者的小说,且不给稿费的事并不少见。

两地距离太远,就算作者发现这种事,也很容易鞭长莫及。

《明报》当然不是无良小报,否则编辑看中《林少英》后,不会费心思找上文化社。但个人对单位,总显得弱势。

而且《华侨文阵》在香江虽然没名气,但明报和充当中间人的华文报纸长期有合作,就算编辑动歪心思,也要考虑文化社好不好惹。

文化社也愿意帮忙促成这件事,杨乐怡就放手让吴文轩去谈了。

反正最终的合同条款,有林永年把关,也需要她点头,才能达成合作。

她也不让吴文轩白帮忙,提前说好了,按经纪人待遇给他抽成。对文化社来说,这钱不多,但对吴文轩而言,能抵一星期工资了。

杨乐怡点头后,吴文轩很快给香江去了个电话。

这时候国际电话不便宜,美国打给香江,前三分钟十二美元,之后每多通话一分钟,就要四美元,不足一分钟,也按一分钟计算。

香江打到美国也一样,兑换成美元看着可能还好,但这时候打电话都是拨出方付费。

这不是谈成后能赚几千上万美金的大主意,加上两地有时差,经过简单沟通,确定意向后,剩余谈判换成信件方式进行。

这时候两地已经有空邮,但单程也要一到两周时间,所以暑假结束能敲定这件事都算快的。

杨乐怡并不着急,穿到这个年代,她已经习惯什么都慢的工作节奏。而且这事成了是锦上添花,没成也不会是雪上加霜,她有足够的耐心。

比起转载合同什么时候定下来,她更关注《林少英》大结局刊载后反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