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AHMM》

《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主角叫凯西,她哥哥于一八四八年淘金热初期前往加州,留下她和母

亲相依为命。

四九年初,她母亲重病去世,因为儿子到加州不久便杳无音信,咽气时仍在担忧地呼唤他的名字。

凯西看在眼里,加上自己也想知道哥哥杳无音信的原因,母亲去世后,便收拾行李,走陆路前往加州。

布法罗到芝加哥路段,她需要横穿五大湖。

因为价格,她选择了慢但相对便宜的中型客船。又出于安全考虑,她选择了价格相对统舱大通铺贵一些的头等舱。

头等舱区中间一条长走廊,左右两边各有八间独立的小客房。每间客房两张床,可以住两名乘客,除了夫妻,男女不混住。

船头是船员室,夜晚有人值守。船尾是头等舱的客厅和餐厅,也有船员的值班室。

另外,船头船尾各有一条楼梯通往下层,但出入口有铁门,晚上会上锁,其他层的客人上不来。

所以出现死者后,凶手直接被锁定在头等舱的乘客中。

因为死者的房间在中间,两头又有船员值班,所以越靠两头的乘客,嫌疑越小。

这些背景,在前一千词通过主角视角带了出来,同时出场的,还有死者以及几个有嫌疑的人物。

唔,这是埃莉诺的猜测。

悬疑推理小说嘛,总不会出现太多无关紧要的人物。

死者是个中年商人,生意似乎做得挺成功,手上戴着金表,口袋鼓鼓囊囊,一看就很有钱。

他性格暴躁,唯吾独尊,上船两天,就和好几名乘客发生了冲突,有一次甚至要跟人决斗,到处树敌。

仅这段描述,埃莉诺就想到了他被杀的两个原因——图财,和寻仇。

何况这个商人,犯了最重要的错误,他不仅公开宣称自己讨厌和别人住一间房,所以买了两张票,还说自己相信船上乘客都是体面人,晚上从不锁门。

这和告诉大家,只要你足够小心,就不会有人看见,来杀我吧!有什么区别?

太蠢了。

埃莉诺想,作者的设计也并不高明。

这样的故事,看到这里应该够了。

毕竟这篇文章的作者文笔算不上很好,只有简短精炼可以拿来夸耀。

但这时候的华人,大多会取一个英文名字,投稿也是英文名加姓氏。这篇文章的作者,同样取了英文名作为笔名,但她在投稿时,用的却是纯中文拼写。

虽然近两年杂志收稿限制越来越少,埃莉诺本人也没有种族歧视,但从现实角度说,她认为作者这么做有点冒险。

而敢于冒险,意味着她有足够的自信。

埃莉诺决定往下看。

上船的第三个夜晚,富商果然出了事。

次日清晨,有人注意到富商迟迟没有出现,去他房间敲门,却发现门被锁住了。想到富商说自己从不锁门,发现死者的人找到船员开锁。

但船上客房的门有两套锁,船员来后发现打不开,大家就知道,门是被从里面锁上了,于是用力踹门。

很快,门被踹开,里面的景象也出现在众人面前。

富商躺在属于他的那张床上,右边太阳穴处有一个血窟窿,而在他右手边,散落着一条染血的毛巾,毛巾下放,则是被掩住一半的没有编号的左轮手枪。

富商死了,他在深夜被人枪击而亡。

慢一步赶来的船长,在检查后说,宣布,这是一场谋杀伪装而成的自杀——富商是左利手,但手枪却落在了他的右手边,显然,凶手忽视了这一点。

但有人持不同意见,说富商房间窗户外的栏杆没有损坏痕迹,房门又从里面反锁,如果是谋杀,凶手怎么出去的?

埃莉诺想办法可多了,蒸汽船上客房的内锁,大多是旋转锁,用鱼线、铁丝,都能轻易制造出密室。

而则也是当前推理小说常见的密室手法,不新鲜了。

但小说背景是1649年,当时能算得上推理小说的作品,只有爱伦·坡的短篇,许多密室手法还没出现,更不必说广为人知。船上乘客自然想不出办法。

埃莉诺若有所思。

悬疑推理小说家,通常更倾向于将背景设定在接近现实的年代,因为这样更有代入感。

但现在看,安排在更早的年代也不错,主角是侦探,必然能勘破谜题,众人皆醉我独醒,读起来更有爽感。

只是这样的故事,更偏向于通俗小说,《

不过,

点,继续往后看。

经过医生检查(侦探小说里,总会有医生以各种理由出场),死三点之间,大家正在熟睡的时候。

这也解释了大家为什么没有听到枪声。

虽然枪口被毛巾包裹住了,但声音不会减弱太多,如果是大家浅眠的时候,夜深人静不可能没人听到。

也因为是后半夜,大家可以说都有不在场证明,但也可以说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船上没有侦探,但这天伊利湖上起了雾,客船无法再航行。而根据经验,这样的停留可能要的持续三五天。

为了避免人心惶惶,船长出面主持局面,开始挨个找人谈话。

谈话根据房间号来,凯西的客房在中间,所以离开死者房间后,她便回了房间休息。同房间的乘客被叫去谈话时,凯西检查了一遍行李,然后平静地合上了的行李箱。

看到这里,埃莉诺心里便隐隐有种预感。

等看到凯西走进船长休息室,坐下直接自爆:“杀死布朗先生的手枪是我的。”

不仅文章里的其他人瞪大了眼,埃莉诺也睁大了眼睛,她回头去看标题——伊利湖杀人事件,确实没有说主角是侦探还是凶手。

所以,主角是凶手?

不,应该不是。

如果她是凶手,跳出来自爆也太大胆了。

虽然如果这么写,主角最终能成功逃脱,反转应该会很精彩。但在制造出完美密室后,她实在没有自爆的必要,甚至可能画蛇添足。

因为她从来没对别人说过,自己行李中有手枪。

也不对,乘客上船要检查,客船公司应该知道她带了手枪。上船有枪,下船枪却没有了,嫌疑很大。

从这个角度看,她确实有跳出来承认枪为她所有的必要。

埃莉诺想,她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故事里,震惊过后,医生很快想起凯西也和死者发生过冲突。

得知凯西准备前往加州,寻找失踪的哥哥,死者曾说淘金者都是蠢货,并恶毒揣测她哥哥已经死去。

凯西因此和他发生争吵,但他不仅不愿意道歉,还叫嚣她有本事就揍他。

有杀机,凶器也是她的,医生和船长对她的怀疑持续上升。

对此,凯西辩驳说她去加州的目的是寻找失踪的哥哥,圆母亲的遗愿,找到人前,她不可能动手杀人。

但医生和船长认为她的理由并不充分,人在愤怒的时候,很容易被冲昏头脑。

当然,她杀人的理由也没那么充分,问题主要还是凶器是她的。

凯西听后,便说知道是谁偷走了她的枪。

船长问是谁,凯西说出对方名字,是和她同一间客房的乘客琼斯小姐,对方看到过她行李箱里放着的手枪。

同时,她说昨晚特别困,而且平时睡眠很浅,可昨晚她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明明她的房间离死者房间不远,所以怀疑自己昨晚被下了药。

凯西还说知道琼斯什么时候偷的枪,但没有证据,所以和她对峙前,想知道她来谈话时都说了什么。

船长和医生有点犹豫,但因为对真相的渴求,透露琼斯小姐也怀疑自己被下了药,至于其他的,她什么都没说。

凯西便问她的个人情况呢?住在哪里,家庭如何,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船长一一回答。

凯西听后,说希望能和她进行一场正面谈话。

谈话中,对凯西的指控,琼斯矢口否认,她说自己和布朗先生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你在撒谎。”

凯西说布朗处处张扬,仿佛生怕不知道自己有钱,但他的金表是假的,他的衣服是旧款,他很有可能是个假富豪。

船长和医生面露诧异,他们是刚才检查布朗先生的物品,发现他钱包里装的是废纸,才推测出他可能是假富豪。

凯西又说这是她之前的猜测,就在刚才,她想到了两个月前看过的一份报纸,上面报道了一名富商破产的事。

那名破产富商,也姓布朗,他们也都生活在宾夕法尼亚,所以她怀疑,布朗正是那名破产富商。

报纸上说布

朗破产前,为了挽回生意,欠了供应商不少货款,随着他破产,这些供应商也陆续跟着破产。

琼斯说自己家族早已没落,但她头上戴的帽子,系的丝巾,都是不久前的新款。但她的家庭确实没落了,否则她不会穿几年前的旧衣服。

她想,琼斯近几年的新衣服,应该是都卖或者当掉了。

再联想到后续新闻,布朗公司有一个姓琼斯的供应商,因为要不到欠债破产后跳楼自杀……凯西问琼斯,是不是那名供应商的女儿。

问完又提醒她,蒸汽船靠岸后,客船公司肯定会报案,就算她现在说不是,上岸后他们到底有没有关系,警方一查便知。

琼斯终于承认,自己确实是供应商的女儿。

她和布朗,有杀父之仇。

但她真的没有偷枪。

“这又是谎话。”

凯西再次拆穿她,直接说出她偷枪的时间,并说她当时解释自己去了洗手间。但实际上琼斯偷偷回了房间,打开了她的行李箱,并偷走了左轮手枪。

在琼斯辩驳时,她说自己刚才问过另一名乘客,对方看到她了。

读到这里,埃莉诺有些疑惑,她记得回到自己的房间后,直到被叫来谈话,凯西没有离开过房间。

果然,当琼斯痛哭着承认自己偷走了手枪。

船长询问她刚才不是说自己没有证据吗,怎么又突然有了人证?

她狡黠笑道:“我也撒谎了。”

到这里,故事戛然而止。

“就这么结束了?”

埃莉诺不死心地往后翻,反面光洁如新,什么都没有。

虽然从这个结局看,琼斯似乎就是凶手,密室形成原因也不难猜,无非是用了鱼线或者铁丝,通过门缝在外拨动锁舌。

但,琼斯真的是凶手吗?密室真的是用鱼线和铁丝制造的吗?

凯西和琼斯都说怀疑晚上被下了药是真的吗?还是琼斯在说谎,又或者,说谎的是凯西?

还有,头等舱有十六个房间,去掉死者的房间,还能住三十人。

按照剧情,这三十个人应该都有嫌疑,现在才问了一半,有嫌疑的人都没完全出场,故事就结束了?

另外就算两边离得远,死者左右加上对面也有四五个房间,难道这些房间的乘客,除了凯西二人,其他人睡觉都很沉?

又或者,他们也被下了药?

可什么办法,能给这么多人下药?

埃莉诺觉得,这个故事虽然结束了,但她心里的疑惑反而更多。可要说故事没写完,凶手又已经出来,杀人理由也比较充分。

枪杀也不需要蛮力,无法排除力气较小的女性。

至于没有解密部分,在这个年代,密室已经很难写出新意,就像她,看到是个密室,就猜到了可能的手法。

文章里要不要写明,其实没那么重要,毕竟《AHMM》收稿,比起推理解密,更看重悬疑反转。

结局戛然而止,留有遐想,反而更适合。

从悬念和反转上看,埃莉诺认为这个故事完成得不错。

尤其主角自爆凶器是她的那里,埃莉诺手笔瞬间竖起汗毛,整个胃口都被吊了起来。

仅凭这点,她就能让稿子过审。

埃莉诺也确实将《伊利湖杀人事件》放到了过稿那一摞,只是下班回到家,她总想起这个故事。

她觉得还没有结束。

这不是没可能的,很多新人会将长篇小说拆分成短篇连载,有成绩后,再寻求出版的机会。

她不管是在之前的杂志社,还是入职《AHMM》后,都有收到过拆分成短篇的稿子。

但把长篇拆成短篇,难度比直接写长篇和短篇更难,很多新人对故事的把控力也没有那么强,拆成的短篇,总是很难在一个篇章里做到有高潮有结局。

没有高潮,故事会显得很平,难以勾起读者的兴趣。没有结局,一看就是长篇,对杂志来说,万一连载效果不好,砍都不好砍。

所以长篇拆短篇的现象虽然普遍,但真正能过审并刊载出来的很少。

埃莉诺想,如果《伊利湖杀人事件》是长篇拆成的,作者的写作功底肯定不差。这样的人,会是新人吗?

可能不是新人。

以前很多杂志都有收稿限制,不仅华人,有色人种都很难在文坛出头。

她想,《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作者,很可能是这个原因,一直寂寂无名。否则以她的能力,怎么都不该没有刊载过作品。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后面的故事维持现在的水准,如果后面的剧情急剧下滑,她对作者的评价会大打折扣。

此外,如果这个故事只有这么长,评价又会不同。

《伊利湖杀人事件》有亮眼的反转,但也可以看出作者文笔一般,如果故事只有这么长,她前面的猜测也会被推翻,作者大概率就是个新人。

可就算是新人,她在新人中也是比较有天赋的。

理论上来说,埃莉诺只是初审编辑,L.Y.杨是不是新人,有没有天赋,与她没有太大关系。

反正刊载过一篇文章后,她再投稿,信件会直接被转到沙利文那里。就算以后她大红大紫,经常被提起的也会是沙利文,而非她这个发现砂砾的人。

埃莉诺刚参加工作时,就发掘出好几块金子,但她真正声名鹊起,却是在她成为二审编辑后。

她早已认清现实,不会妄想L.Y.杨会因为这短暂的接触记住她,并对她心存感激。

所以她其实没必要深究,反正如果这是个长篇,且后面写得不错,她迟早能在自家杂志上看到故事后续。

但是,在看完这个故事后,埃莉诺心里有种强烈的预感——L.Y.杨可能是她摆脱目前工作困境的突破口。

她必须见L.Y.杨一面。

深夜,合上眼睛前,埃莉诺这么想着。

……

“乐怡,上午有你的电话。”从武馆回到家,还没进门,兰姐就从隔壁开门出来说。

杨乐怡回想了下自己的人际关系,只有文化社会打电话联系她,但最近她没有写华文小说,《阿珍的故事》也没到上市的时候,吴文轩不应该会联系她。

她掏出钥匙,边开锁边问:“电话那头有说是谁吗?”

“说了,但那边讲的是英文,是叫班尼特还是班尼路,我没太听懂。”

虽然在唐人街生活了几十年,但兰姐英语很差,不会说也不怎么会听,跟人交流都是说台山话。

反正在唐人街,会说台山话就够了。

杨乐怡停住开锁的动作,问:“那你记得号码吗?”

“号码有,我抄下来了。”兰姐递给杨乐怡一张便签,见她表情严肃,问,“这个电话很重要?”

“可能。”

“你什么时候回电话过去?”

“明天上午吧,我请假回来一趟。”

兰姐一想,略带歉意问:“真是很重要的电话呢,我是不是误了你的事?”

“没有,如果不是兰姨你接了电话,我可能都不知道对方联系我了。”杨乐怡笑了笑说,“请个假的事,你别放在心上。”

隔天上午,杨乐怡一到学校就去找罗西小姐请假。

公立小学本来就管得松,又是最后一学期,简单询问后得知杨乐怡有事,罗西就允了假。

杨乐怡回到家,敲开兰姐家的门,借用电话机照着报纸上的号码拨过去。

电话很快被接通,是个年轻女人,说:“这里是《AHMM》杂志社,请问你是?”

杨乐怡先介绍自己的笔名L.Y.杨,又说昨天晚上回来,得知她给自己打了电话,特意致电询问怎么回事。

年轻女人“噢”了声,说:“我叫埃莉诺·班尼特,我看过你的投稿,很不错,但我看这个故事似乎没有写完?”

“是的,这原本是一个长篇,我把它拆成了五个短篇。”

埃莉诺说:“好的,我想和你见一面,聊聊后面的内容,你今天有时间吗?”

“在哪里见面?”

“约在格林威治?那里有家咖啡不错,我们可以坐下喝杯咖啡。”

如果是三个月前,杨乐怡不一定会答应和陌生人见面,哪怕对

方声称是杂志社编辑,且听声音是个女人。

何况见面地点还在唐人街外面。

但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杨乐怡身体结实不少,力量变大了,跑得也更快。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开始学学套路了。

虽然学的时间还不长,她不敢保证自己能撂倒一个成年男性,但发现情况不对,想脱身并不难。

杨乐怡应下,同意和对方见面。

出发前,杨乐怡简单做了些准备,她换了身衣服,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些,但又可以看出是未成年人。

然后她翻找出前阵子淘到的匕首,别在腰间。匕首不算很锋利,但用来防身绰绰有余。

从唐人街到格林威治,步行要走近半小时,杨乐怡选择搭乘地铁。

这时候纽约的地铁交通已经很发达,除了史泰登岛,其他行政区都有地铁线路,去哪里都很方便。

但地铁票价不便宜,从唐人街到格林威治要二十美分。

不过看看公交十五美分的票价,杨乐怡又觉得地铁不贵了,毕竟它速度更快,造假也更昂贵。

而且现在的地铁没有后来那么脏乱差,所以手头不紧的时候,杨乐怡更愿意坐地铁。

坐一站路,三五分钟,格林威治村就到了。

这里是艺术家中心,常来的大多是文艺青年,不少人打扮得非常前卫,就算是杨乐怡这个几十年后穿来的人,也被潮得有点风湿。

虽然是写小说的,但杨乐怡受不了潮人,一路绕着他们走。

好在见面的咖啡厅老板走落拓风,里面的顾客也大多是这个路线,杨乐怡站在门口逡巡一圈,没找到符合的人,便到角落找个位置坐下。

点咖啡坐了十来分钟,终于有符合的人进来。

那是个有着暗金色头发的年轻女人,皮肤片冷白,眼睛灰蓝,不大,但眼窝很深。她脸型偏长,鼻梁很直,细长,给人很利落的感觉。

杨乐怡对外国人了解不多,穿越后打交道比较多的是意大利人,她不太能从长相确定她是哪国人。

但如果她是埃莉诺·班尼特,杨乐怡想她至少会有英国血统。

当然这不重要,在发现她只有一个人后,杨乐怡便坐直了身体。果然,刚进来的女人逡巡一圈后,很快将目光落在了她身上。

但她似乎不太敢确认,看一眼便很快转过头,去看其他位置。

杨乐怡见状,挥了挥手说:“这里。”

年轻女人闻声再度将头转过来,上下打量杨乐怡,眼睛渐渐瞪大,走过来时声音里还满是不确定:“杨?”

杨乐怡伸出手,微笑着说:“班尼特小姐,我是L.Y.杨,《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作者。”

作者有话说:

不确定这种算不算文中文,但想不到其他定义,就这么概括了。

后续文中文也会像这样类似解说的方式进行概述,不会模拟主角写的小说片段。

以及第二个故事文中文会比较多,篇幅大的话我会在提要中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