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人傻钱多

因为有孟寒舟护着, 林笙毫发无伤,只是被颠得恍惚了一会。

他从孟寒舟怀里出来,一手撩开对方后脑的发丝, 看了眼, 还好没有撞出血包。他放心下来, 才回头看向秋良, 见他呆愣着半天没动, 扬声问:“秋良, 人怎么样?”

秋良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大的狗, 那狗一动弹,他就吓得一个激灵, 哆哆嗦嗦地喊:“不不不是人……是狗!好大的狗!”

“狗?”林笙皱眉从车上下来, 过去查看,“官道上哪来的狗?”

孟寒舟被撞得骨头都要散了,头还有些晕,但见林笙下去了, 他也只好扶着阵痛的脑袋跟了下去。

秋良躲到两人身后,扒着林笙的胳膊, 不让他凑得太近, 小声地说:“这狗还穿着衣服, 不会是成精了吧?它会不会突然跳起来咬我们?林医郎,你还是别靠得太近……”

林笙走过去一看,还当真是只横躺在路中央的大狗,身量奇长, 乌黑油亮,身上套着一件镶着金丝银边的绸衣。

远远的看去, 还真像个人。

“没事,别怕,这世上没有什么妖啊鬼啊的,别吓自己。”林笙有些无奈,拍了拍胡思乱想的秋良,正要上前,身侧孟寒舟已先行一步,将林笙阻在身后,自己则弯腰从路边捡起个木枝。

“孟郎君,你小心点啊。”秋良担心道。

孟寒舟嗯了一声,拿木棍戳了戳那狗。

戳了一下、两下,那狗没动,只微微搐了下尾巴。就在秋良说着“是不是被我撞得只剩一口气,马上要死了”的时候,突然,那狗似回过神来,嗷呜一声从地上弹了起来!

霎时,一道乌黑的、一人高的身影就朝他们扑来。

“小心!”孟寒舟第一个念头,就是反身护住了林笙。

秋良则吓得跌坐在地上,抱着脑袋念叨着:“别吃我别吃我!”

这狗个头是大了点,但也没有超出林笙的认知,瞧着应当是某种牧羊犬种或者猎犬种,所以还算镇定。大狗扑起时,他确也震惊了一瞬,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这狗只是受了惊吓,并没有想伤人的意思。

此时,那大黑狗跳过来,在一步远的地方歪着脑袋打量他们,一边吐着舌头,哼哧哼哧地朝他们摇尾巴。加上一身花里胡哨的金边衣裳,竟莫名有几分滑稽。

不知怎么,林笙竟从这黑狗眼中看出几分清澈来,他与这狗对视了一会,开口道:“坐下!”

大黑狗乖乖地蹲坐在了地上。

林笙见状,心中便有了估量。他撕开搂在身上的孟寒舟,扯下挂在腿上的秋良,走到大狗面前,躬身摸了摸它的脑袋:“握手。”

大黑狗喷了声鼻气,在林笙身上嗅了嗅,竟当真抬起一只前爪,放在了林笙手里。

秋良看的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地问:“林医郎,它听得懂人话?”

他见这狗如此温顺,也来了兴致,跑过来也想摸一摸,学着林笙的样子让它“坐下”。没想到这狗竟丝毫不领情,回身一拱,就把秋良给怼得摔出了一个屁-股蹲,还跳在他身上啃他的袖管。

“错了错了,我不敢了狗大人!”把秋良快吓哭了。

林笙拍拍手:“回来!”

大黑狗迟疑了下,才吐出了秋良的袖子,呼呼地跑回林笙身边,蹭了蹭他的小腿。

孟寒舟也没见过如此之大的狗,体型与狼比也不逊色,也想伸手去摸。

结果这狗对他,比对秋良还不给面子,直接似见了仇敌一般,朝他龇牙咧嘴地哈气。

林笙笑了下:“大概是同类相斥。”

孟寒舟没大懂,但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秋良战战兢兢的爬起来,擦一擦脸上的口水,这下是更加不敢凑上去了。见就连孟郎君也摸不得,他这才心里平衡了一些,感慨道:“看来它只听林医郎的话啊。”

临行时,牢山营的人给他们带了只烤好的羊腿路上吃,林笙撕了块肉回来,那大狗似饿极了,嗷呜一声扑住,三下五除二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又巴巴地看着林笙。

林笙只好又喂了它好几块肉,发现它只是一条后腿受了伤,毛毛被血迹濡湿了,别的倒是没什么伤处。想来刚才并没有真的被马踢到,这伤应当是之前就有了。

他拿出棉布给狗包扎了一下。

黑狗也能分辨林笙是给它治伤,分外老实。

四周散落的包袱里除了几身华贵衣物,还有几张银票,林笙把东西捡起来收好:“这狗被调-教过,肯定是有主的,只是不知主人去了哪里,竟叫它独自跑了出来。”

其主人肯定是相当阔绰,极其喜爱这大狗,不然一般人也不会想到给狗穿衣服。

他说完,扭头看了看站在八丈开外的孟寒舟和秋良,纳闷道:“你们离那么远干什么?它很乖的。”

乖?

孟寒舟面色阴沉。

他倒是想靠近,可那畜生只亲近林笙一人,旁人一靠近,它就凶神恶煞地乱叫。

也就林笙觉得它“乖”。

大黑狗吃完投喂来的几块肉,似乎对他口中的“主人”二字有所反应,它呜呜低唤了几声,垂头叼住林笙的衣角,把他往树林深处拽。

这狗使起劲来,比人力气都大,林笙身形单薄,很快就被它拽的站也站不稳。

“畜生。”先时看林笙喜爱这狗,才没动什么心思,这会儿孟寒舟以为这狗要伤害林笙,当即抽了割肉的匕首,一手握着林笙的腰稳住身形,一手将锋锐指向那狗。

黑狗自然也不示弱,压低了脊背朝孟寒舟低吼着。

林笙忙按住孟寒舟的手:“别,别伤害它。”

黑狗变得焦躁起来,但又害怕孟寒舟手里的尖刃,只能原地转了几圈,一会儿看看林笙,一会儿朝树林深处叫唤。

“它好像想带我们去什么地方。”

林笙犹豫了一下,决定进到林子里面去看看情况,他拍拍黑狗的脑袋,“带我们去吧。”

黑狗通人性一般,吐了吐舌头,吧嗒吧嗒地就往林子里窜。

见林笙去了,孟寒舟只能追上。

秋良仍觉得那狗精明得不像寻常畜生,不敢独自留下,赶紧将马车栓好,捡了两根木棍防身,远远地跟上两人——此处是官道,尽头只通往牢山营,所以平日罕有人至,倒也不怕丢了什么。

三人跟着黑狗走走停停,一直到密林深处。秋良仰头见这深山老林的,脑子里不断闪过一些古树昏鸦精怪吃人的传说,越走后背越凉。

孟寒舟亦紧绷着眉头,边走边在手边树干上刻几号,以防迷路。

不知过了多久,黑狗才停了下来,四处嗅了嗅后,欢急地奔向了一片小土坡。

几人随即跟了上去,绕过一棵井口粗的大树后,见那黑狗正拱着地上什么东西,哀怜地呜咽叫着。

林笙近前一看,赶紧道:“来帮忙,是个人!”

秋良站在坡上半信半疑地探头,见真是个人趴在地上,他跳下小坡把人扶起来,仔细看了看,也奇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少爷。”

穿着与黑狗身上如出一辙的金线绸衫,腰上挂着玉佩,脖子上戴着金饰,瞧着非富即贵。

人还活着,只是晕过去了,也不知道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这林子实在是太深了,要不是孟郎君一路做记号,怕是连他们几个都会走丢。

林笙道:“先别管了,带出去再说吧。”

秋良把他背上,沿着来时的记号回到马车旁。这人脉象细弱,脸色苍白,但身上并未见到什么严重的外伤,胸口腹部也没有明显的病态,一时难以辨别他究竟为何昏倒。

此时林笙的药箱基本上已经空得差不多了,找不出什么适合他的药。

“前头有个小村子,也许会有药卖。”秋良把人背进车中,累得擦了擦汗。

林笙点头:“只能这样了。”

秋良说的小村子,当真是小,不过十来户人家,平日里靠种种地、打打猎自给自足。马车驶进村庄的时候,刚过了饭点儿,村里家家户户烧的炊烟还没有熄。

几人刚在村头找了一户人家落脚,正打听村上有没有药材能买,突然一只手拽住了秋良的衣角,一道声音幽魂似的飘了起来:“饿……给我吃的……”

此时秋良刚用湿帕子给他擦过脸,正端着水盆出去,闻声差点惊叫出来,下意识要把盆甩出去的时候,才发现是那昏迷的小少爷醒了。

他忙出去唤林笙:“林医郎!他醒了!”

一直蹲在旁边的黑狗见主人睁开了眼睛,兴奋地扑上去舔他的脸。

大狗突然跳上来的重量,差点又把刚苏醒的小主人的魂儿给踩飞出去。

林笙快步回来查看了这人情况,听他虽然还没完全清醒,嘴里却喃喃自语着要饭吃,终于反应过来——怪不得没瞧见外伤,也没查着内伤,原来根本就不是伤着了,而是饿昏过去的。

他哭笑不得,于是也不问药的事了,管农家人要了些糖,兑成浓浓一碗糖水,让秋良喂他喝下。然后又用一块羊腿肉,换了些米面蔬果,再借用一下农户家里的灶台。

夏季炎热,这肉他们几个吃不完也容易坏,不如送出去讨个好。

农户一家人能给的不过是些山野小蔬菜,却白得了块上好的羊腿肉,哪有不愿意的,便高高兴兴地让林笙他们随便使,还把西边闲置的小屋子让给他们歇脚。

林笙谢过他们,便进了灶房。

饿伤了的人不能上来就吃肉,否则会坏脾胃,林笙也懒得做什么复杂的饭菜,便挑些好消化的蔬菜,做了一锅软烂适宜的大杂烩焖饭。

小少爷渴极了,就着秋良的手咕咚咕咚把一大碗齁死人的糖水给灌进了肚子,喝完又呆愣了好久,不知今夕何夕,直到闻见了飘来的饭菜香味,才慢慢回过神来。

秋良有一句每一句地跟他搭话,很快打听出来,这小少爷叫尤真,来自锦宁城。

“锦宁城?”秋良惊讶。

锦宁城位于大梁西部,虽说是靠边境,但因为西边外族不好战,好经商,所以锦宁城成了与外族通商的中转站,城中来往诸多异国商队,因此异常繁华。

秋良当然没去过,只是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锦宁,说那是个满地流金的地方。

不过繁华归繁华,锦宁城距离这里,足有千里之遥。

这时林笙端着一大锅焖饭进来了:“都洗洗手,吃饭了。”

“饭!”

糖水自然不管饱,尤真看到端来的饭,眼睛都直了,顾不上回答秋良的话,捧过来就是一顿狼吞虎咽。往日里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饭菜,现在吃的比谁都香,吃完了,毫不客气地还要。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秋良道。

大黑狗蹲在床脚底下,看主人吃得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它向往常一样巴巴地翘着脑袋,等主人丢下东西来喂自己。

然而这回等到碗都吃空了,主人也没想起它来。

也不知道这是饿了几天了,林笙怕他暴饮暴食出问题,在他吃完第二碗就叫停了,叫秋良把饭端走。

许是饿红了眼,尤真才昏迷醒来,都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力气,竟龇牙咧嘴地拽着碗沿怎么也不肯丢手,秋良只好无辜地看向林笙。

“你饿了太久,饭菜刚下肚是感觉不到饱的,消化一会就好了。”林笙恐吓他说,“再吃会把肚子撑炸,肠子都会流出来。”

小少爷一听,惊吓地松开手,捂住自己的肚皮。

秋良好笑地给他递了杯水喝。

几人也围在桌前吃饭,孟寒舟用小刀慢慢片着羊腿上的肉,切得薄薄一层,铺在林笙的饭上。林笙慢条斯理地动着筷子,不过是粗陋的焖饭,却让人觉得他那碗比旁人的都好吃。

尤真看得直吞口水,又想吃,又怕把肚子撑爆,只好盯着他们管个眼饱,没话找话地问:“是你们救了我和小珍珠吗?”

林笙抬眼:“小珍珠?”

“我的狗。”小少爷摸摸黑狗的耳朵,“它很可爱吧,叫小珍珠。”

秋良:“……”

他看看这单是蹲坐着都有半人高的大黑狗,一身的腱子肉,一爪子能拍死一个小孩,口水流得仿佛要吃人一般……

心想,这哪里小,这是巨珍珠。

这取名的水平也真是没谁了。

林笙已经见识过郝二郎家那头名为“妞妞”的爱驴,这回听见一头猛犬叫“小珍珠”,竟也适应良好,说道:“是你的小珍珠救了你。它冲到我们的马车前拦路,这才带我们找到你。”

他说罢看了大黑狗一眼,见它可怜兮兮地蹲着,于是目光又移向了孟寒舟。

孟寒舟将小骨上的嫩肉片给了林笙吃,自己正吃上头的残肉,见林笙这般盯着自己,轻啧了一声,把手里的骨肉丢给了黑狗。

小珍珠嗷呜一口咬住,欢快地啃起来。

林笙眯了眯眼,见孟寒舟一副狠辣的表情,仿佛下一秒能气得跟狗去抢骨头,不由笑了下,从自己碗里夹了肉,递到他嘴边:“这个给你……不要?不要算了。”

孟寒舟一愣,瞬间散了郁闷,张嘴咬住,舌尖一卷扫走了肉片。

他俩以前也常如此你来我往,只是秋良当时没往那方面想,现在再看,终于明白什么叫“眉来眼去”,他只觉得自己不应该坐在桌上,应该蹲在桌底,和狗在一起。

秋良赶紧移开视线,看向同样是局外人的尤真小少爷,纳闷问道:“尤少爷,你人生地不熟的,怎么会去那片林子?那里少有人去,平日连个过路的人都不会有。要不是今天我们恰好经过,你怕是要死在里头了!”

说到这个,尤真突然想起什么来,赶紧往胸口处摸了摸,确切摸到一个硬物后,他才松了口气,瘪着嘴,颇为胆寒地说:“我是被人骗到那里的!”

“骗?”

小少爷气愤地点头:“有个王八蛋说要买我的宝贝,结果到了地方,他竟然想白抢!要不是有小珍珠,我恐怕早被他们埋了!”

他义愤填膺地说起这事。

原是尤真急需用钱,所以想出手一件珍宝,经人介绍才认识了这个买家。这买家的管事说,自家主子在城外隐居,所以约他到外头的庄子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他没想那么多,跟着上了对方的马车后,稀里糊涂就被拉到了一片野林子里,山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尤真正想问说好的庄子在哪。

没想对方压根没想掏钱,早埋伏了好几个人,一早就盯上了他这头好宰的肥羊,打算把他骗到郊外来劫了。

多亏了小珍珠忠心,一直在马车后边跟着,见主人有难,巨型身躯突然跳了出来,一顿撕咬吼叫,把这群歹徒给吓住了,他才得以脱身。

尤真逃命时一路狂奔,根本不敢回头,等停下来时才发现迷了路,这地界他第一次来,更不提周围全是茂密山林,他走了两天也没走出来。

他打小养尊处优的,哪里知道在野外如何生存,加上又累又吓,还找不到吃的,又不屑去啃野草树皮,很快就饿得头昏眼花,倒在地上。

秋良问:“都饿成这样了,怎么不叫你的……呃,小珍珠,去捉些野物吃啊?它这么大,应该很会捉猎物吧?”

小少爷震惊地看着他:“小珍珠不会啊,它这么娇贵,怎么能用来做这种事?它平日吃的饭,都是专门的厨子做的。”

众人:“……”

这就是活该被饿死。

林笙看他这会儿似乎是已经恢复了一些精神,便插话道:“那你之后打算去哪里?我们的车是要回上岚县的,顺路的话可以捎你一程。”

小少爷问道:“这里我不熟,你们知道哪里有好当铺吗?”

孟寒舟看他护着胸口:“你想卖东西?是什么?”

尤真犹豫了一会,觉得他们也不像坏人。若是坏人,早把他搜干抹净丢山里埋了,也犯不上救他出来,还给他饭吃。

如此一想,便卸下心防,掏出了一直藏在怀里的用锦布包裹的宝贝,递给他们看:“哝,就是这个,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

孟寒舟没以为这败家小少爷真能掏出什么好东西来,不想瞥了一眼,就被他手上的东西诧住了——这还不算好?

这古镜,便是贡到宫中,都值得在皇帝的博古架上占一席之地!

“你就带着这个,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卖?”

“这是什么,铜镜吗?”林笙只瞧着是面古镜,满是铜锈,多的也看不出什么来了。但看孟寒舟这个神色,便知这是真碰上好东西了。

尤真茫然地问:“这个很好吗,这样的,我家还有十一面。”

孟寒舟:……

这人傻钱多、到处漏财的夯货,是怎么平安从锦宁城来到这里的?

作者有话说:

最佳投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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