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噔——”

“噔噔噔——”

昏暗的房间里,柔软的床铺上。

一家三口排排坐着。

坐在最外面的人,当然是傅骋。

他靠在床头上,一手端着林早和林小饱的水杯,一手拿着他们的零食。

不用担心,他的手可大了,完全能够拿下这些东西。

林早和林小饱不用说话,只要把手伸过去,或是撅起嘴巴,把脸凑过去。

傅骋就知道他们是要吃,还是要喝,该把什么东西递过去。

当然了,纯正的丧尸,是绝对不懂这些的。

这是林早对家养丧尸进行临时特训后,才有的效果。

傅骋拿着东西,坐得板正,随时待命。

林早坐在旁边,歪着身子,倒在他身上。

像林小饱最爱吃的毛毛虫软糖(融化版)。

林早整个人都黏在傅骋身上,脑袋也搁在傅骋的肩膀上。

他低着头,微微垂着眼睛,任由屏幕光亮打在他的脸上,映照出一片阴影。

他好像不太喜欢看这张光碟。

林小饱又不一样。

他可是《爸爸和大爸爸结婚录像》的狂热爱好崽!

片头还没开始播,他就激动得举起小手,站了起来。

“耶!爸爸和大爸爸又要结婚了!太好了!”

他转过头,扶起林早的脑袋,轻轻摇了摇:“爸爸,快起来看。”

林早无奈地应了一声:“好,小饱,爸爸在看呢。”

林小饱又跨过爸爸,来到大爸爸面前,按住他的脑袋:“大爸爸,你也快看!”

傅骋终于舍得把目光从林早脸上移开,顺着林小饱所指的方向看去:“呼噜——”

就在这时,电视里传来的有节奏的鼓点声,越来越重,越来越快,越来越急。

随着激昂的音乐响起,原本漆黑一片的电视屏幕,开始变幻,有了画面。

背景是青绿色的广袤草原、碧蓝色的辽阔天空。

音乐渐进,三本书册,从天边飘过来。

第一本书飘到面前——

《竹马竹马》!

这本书甚至还能被翻开。

翻开第一页,就是林早和傅骋很小很小的时候,穿着蓝色小罩衫,在居民楼底下啃冰棍的照片。

傅骋大一些,也高一些。

林早小一些、矮一些,也乖一些。

傅骋一手拿着冰棍,一手搂着林早,好像搂着自己的小弟。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林早正歪着脑袋,偷偷啃他的冰棍屁股。

第二页,是两个小孩一起玩跷跷板的照片。

第三页,是两个小孩光着屁股蛋,一起玩滑滑梯的照片。

现在的傅骋,虽然认不出小时候的自己,但是他一眼就认出了小早!

现在的小早,简直和小时候的小早一模一样!

天杀的!小早的屁股怎么露在外面?

傅骋马上伸出手,捂住林小饱的眼睛,又转头看向林早。

“不要看我啦!”

林早哀嚎一声,倒在傅骋身上,直接把脸埋进他怀里,不愿面对。

所以他最讨厌看结婚录像了!

一点都不好看!

紧跟着,第一本书合上飞走,第二本书又飘了出来——

《两小无猜》!

是林早和傅骋少年时期的照片。

两个人穿着校服,坐在教室里,还是同桌。

林早认真写作业,傅骋趴在桌上睡觉。

第三本书——

《修成正果》!

“不要看了!”

林早抬起手,试图捂住傅骋的眼睛。

但是傅骋已经完全被吸引了。

他反握住林早的手腕,不让他捣乱。

傅骋和林小饱坐在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

“大爸爸,我说的没错吧?这个节目好看吧?”

“吼——”

好看。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电视?

父子两个深深沉迷,无法自拔。

林早管不了他们,只能管住自己。

他最后哀嚎一声,扑进傅骋怀里,不敢回头。

不看不看,他不看!

他和傅骋,是五年前结的婚。

当时他刚大学毕业一年,考进小太阳幼儿园做老师。

傅骋早几年,就拉了一帮兄弟,买了几辆货车,做运输送货、倒买倒卖的生意。

后来有一次,傅骋在回来路上出了车祸,人没什么事,就是把林早吓得半死,害得林早大半夜爬起来,一个人跑到现场去找他。

傅骋觉得,总是让林早担惊受怕的,太不好了。

正好钱也赚够了,于是他决定金盆洗手,过安稳平淡的日子。

然后他就开始买车子、建房子,筹备和林早的婚礼。

他的一帮兄弟,也拿着赚来的钱,各自转行,开店做生意。

可以说,林早和傅骋的婚礼,除了他们本人,几个兄弟出力最多。

采购鲜花、布置现场、订购酒席、邀请宾客、分发喜糖,都是他们一手操办的。

有个兄弟转行去学摄影,还有个兄弟自学电脑特效。

这个视频,就是他们在傅骋的指导下,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这个片头,还是傅骋特意要求的,和当时大热的电视剧一模一样!

傅骋做人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拉着林早看了好几遍。

现在好了,就算变成丧尸,还是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林早趴在傅骋怀里,一动不动。

偏偏傅骋和林小饱还要来动他。

“爸爸,你怎么不看?你说好要和我一起看录像的!”

“早?吼?”

林小饱摇了摇他的肩膀。

傅骋顶了顶自己的胸膛。

——小早/爸爸,快起来!

林早被他们闹得没办法了,只好爬起来。

“好好好,看看看。”

他换了姿势,靠在傅骋怀里。

林小饱也倒下来,靠在爸爸怀里。

一家三口叠在一起,像一个美味汉堡包。

还好,难捱的片头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的画面,林早还能接受。

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婚礼一天,正式开始!

——早上四点。

傅骋起床,顺带着把隔壁房间的几个兄弟也薅起来,被兄弟们不满控诉。

因为他们这里有规矩,结婚之前,双方不能住在一起。

偏偏傅骋又只建了一栋房子,所以他让林早留在家里,带着其他人出来住宾馆。

林早在睡觉。

——早上五点。

傅骋洗漱完毕,紧张到吃不下早饭,在兄弟们“如果你不吃早饭,你就会在婚礼上出丑”、“如果你在婚礼上出丑,小早就会不要你”的恐吓下,猛吃八个大肉包。

林早还在睡觉。

——早上六点。

傅骋换上西装,改行做造型师的兄弟入场,给他抓头发,兄弟还想给他画眉毛,被他强硬拒绝。

林早继续睡觉。

——早上七点。

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坐在宾馆沙发上,大眼瞪小眼,就硬熬。

林早终于起床,洗漱换衣服。

傅骋花重金聘请的专业化妆师,也上门了。

屏幕外,第一次看这个视频的丧尸傅骋,和第一百次看的林小饱,都是一脸认真。

林小饱甚至不由地捏起了小拳头,生怕有坏人出来搞破坏。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只有林早最清醒。

废话!他当然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情节!

他趁着父子两个没注意,又转过头,把脸埋进傅骋怀里。

果不其然,下一秒,画面变换,音乐切换。

那股土土的风味,再次席卷而来。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这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婚礼歌曲。

听前奏可能听不太出来,但是——

已经听过一百遍的林小饱,站起身来,开始随着音乐扭动。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经过去,明天就要可惜。”

“今天你要嫁给我!”

林小饱在还不会背《鹅鹅鹅》的年纪,就已经会唱这首歌了!

林早深吸一口气,继续倒在傅骋怀里,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电视里,傅骋带着一群兄弟,冲进家里,就把林早扛走。

一路扛下楼,塞进车里。

好像土匪抢劫。

一排婚车扬长而去,留下一地尾气。

林小饱完全没有察觉到爸爸的不自然,继续扭着屁屁唱歌,还特意改了歌词。

“听我说,今天爸爸和大爸爸要结婚。”

他唱得起劲,连带着傅骋也跟着哼哼起来。

林早不可思议地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不是变成丧尸以后,就不会说话了吗?

怎么忽然唱起歌来了?

林早抬起手,试探着,把手指按在傅骋的喉结上。

是真的。

他的喉结在动,胸膛也在震。

这对吗?这合理吗?

怎么会这样?

爱情,竟然能让一个失语的丧尸,学会唱歌!

林早忽然觉得,这个录像也不是那么差劲了。

他往傅骋怀里钻了钻,认真听他唱歌。

接下来一大段录像,不管是他们到达酒店、举办仪式,还是向宾客敬酒,配的都是这个音乐。

傅骋还能唱很久,他也可以听很久。

当时他们的婚礼,定在小城最大的酒店。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长在他的心里,鲜红欲滴,摇摇曳曳。

原来他在好早好早之前,在还不吃人的时候,就喜欢小早了。

电视里,主婚人宣布,新婚夫夫可以亲吻对方了。

于是傅骋捧起林早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电视外,傅骋模仿着从前自己的动作,笨拙地扶住林早的脑袋。

林小饱没有再唱歌,乖乖闭上嘴巴,保持安静。

他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再看看现实。

哎呀,他都看不过来了!

就在傅骋即将亲到林早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轻响。

止咬器横在两个人中间,变成一道阻碍。

他们都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

好吧,他们现在还不能接吻。

林早抬起手,想把止咬器取下来,却被傅骋握住了手。

傅骋神色清明,目光冷静,像刚刚回到家的时候一样,严肃地阻止了他。

不可以。

小早,不可以这样。

林早只好听他的话,只是扑上前,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好,听你的。

光碟结束,林小饱捂着小屁股,跳下床铺。

“爸爸、大爸爸,我去尿尿。”

“好。”林早回头应了一声。

“不许放下一张光碟,必须等我回来再放。”

“知道啦。”

林小饱跑进卫生间,林早与傅骋抱在一起,倒在床上。

在傅骋的体内,终于是作为人的意志,占了上风。

在傅骋的心里,终于是林早的分量,胜过了一切。

傅骋闭了闭眼睛,再次睁眼时,眼里却仍是满满的、化不开的占有欲。

他忽然明白,自己一直想吃小早的冲动,是怎么来的了。

他也明白了,自己到底想怎么吃小早。

不能像野兽一样,囫囵吞枣地吃,一口吞下去,连味道都没尝到,就没有了。

不能一次性吃干抹净,要慢慢地吃、仔细地吃、认真地吃。

要有计划地吃、有条理地吃。

所以,在傅骋觉醒了作为人的意识之后,他不仅没有按灭作为丧尸,对小早的欲望,反倒让火焰越来越旺盛。

他既是男人,又是丧尸。

所拥有的欲望,当然也是双倍的。

傅骋眼里跳跃着猩红的火光,林早看着有点发毛,抬手捂了一下他的眼睛。

“干嘛这样看着我?婚礼都结束了,晚上的内容可没拍,拍了也不能放,属于是违禁物品。”

傅骋低笑一声,圈在林早腰上的手臂收紧,把他往自己怀里带了带。

趁着林小饱不在,林早又揪住他的背心,小声问他:“你……你能不能控制啊?我会不会被你传染啊?你还有没有那个啊?”

傅骋笑着,摸摸林早的脑袋。

别担心,他会控制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