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他是认认真真的,逗她高兴。【一+二更】

玉京已经盘桓在京畿要地四百余年。

从前朝至今,玉京都是王都。

前朝开国后定都玉京,当年便开始修建宫殿皇城,历经三百年历史,最终成为如今的繁荣。

后大楚开国高祖皇帝登基为帝,建立新朝,不愿劳民伤财,皇宫依旧沿用前朝旧宫殿,只多做修整,又重修了京北的玉泉行宫。

先世宗皇帝新修水路,引长河与荣江,从桂南道伊始,一路流经豫荣道、岭安道、榕江道最后直达京畿道。

为了连接运河水路,玉京以南扩修运河原,百年来休养生息,最终形成了新玉京。

因此现在的玉京城比之前朝大约有两倍不止,因水路通达,贸易恒通,因此繁荣昌盛无有可比。

从长信宫出来,一旦穿过达官显贵居住的状元巷和梧桐巷,热闹便扑面而来。

主要巷道都用青石板路铺就,马车行使虽然颠簸,但雨雪天气地面却能干干净净,畅通无阻。

景华琰并不介意姜云冉探看,他甚至帮姜云冉扶着腰肢,怕她坐不稳摔倒。

男人的手掌结实有力,让人安全倍增。

“玉京的主要巷道是这一百多年来陆续修建的,如今已四通八达,因为道路修建整齐,因此百姓出入也方便,城中的商铺林立,虽不及麒麟巷繁荣,却能让百姓方便生活。”

临街多是小商铺。

姜云冉打眼望去,发现都没有高大的旌旗欢门,家家户户都是八扇门的宽窄,就能开一间小小的杂货铺。

若是餐食铺子,一边是灶台,另一边摆两三张桌,便就可以开门营生。

九城兵马司也掌管城中布局,每逢巡逻都会督促清扫,所以家家户户都不在外摆摊子,街道依旧显得整洁。

姜云冉一路看过来,发现这个时辰早餐摊子都歇了,有的人家闭门闭户,回去歇着,有的则继续忙碌,为中午的生意准备食材。

小杂货铺、酒铺、布料铺,裁缝店,甚至还有专卖牙粉的铺子,端是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

说起来,姜云冉真没好好逛过玉京。

这个繁华的都城,她总是行色匆匆,未曾驻足欣赏。

“真繁荣啊。”

景华琰扶着她的腰,听到她这样感叹,也不由笑了一下。

“这是主要街巷,其他小巷几乎没有店铺,所以街巷迎脸的店铺生意最好。”

姜云冉点点头,她微微直起身,忽然问:“焦圈好吃吗?”

她还没吃过玉京当地的小吃。

刚才一闪而过,看到一家铺子有人排队,不由有些好奇。

景华琰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颊:“就知道吃。”

虽然这样说,他却还是吩咐了一声,马车不停,不多时,梁三泰就送了一个油纸包进来。

姜云冉打开纸包,里面的焦圈还很烫手,炸得金黄酥脆,上面有一层赤红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

景华琰瞥了一眼,说:“是红糖的,咸甜口,你尝尝。”

姜云冉点点头,也不客气,直接咬了一口。

红糖经过油炸,甜味减淡,油香却越发醇厚,有点甜,又有点咸,酥酥脆脆的,内里还很韧,很有嚼劲。

说好吃也好吃,可又没有那么好吃。

让人忍不住赞叹的程度。

“唔,不错,”姜云冉脸颊有些鼓,犹如豆蔻少女那般可爱,“没有名气来的让人惊艳。”

景华琰眸子一直落在她脸上,挪不动分毫。

出了宫的姜云冉,多了几分鲜活气。

让人流连忘返。

姜云冉从不浪费食物,一口气吃了半个,到底吃不下去了。

“放着等回家再吃吧。”

姜云冉说着,就要把红糖焦圈收起来。

这时一双大手伸过来,接过了那半个焦圈。

“回去就不好吃了。”

景华琰很自然咬了一口,倒是一点都不嫌弃她。

姜云冉很有些惊讶:“陛下!”

她伸手要抢,却被男人按在了身侧,一动都不能动。

“无妨,我不嫌弃你。”

姜云冉的脸倏然有些红。

景华琰慢条斯理吃着,另一只手慢慢上移,在她唇上点了一下。

“夫人,出门在外,可不能乱叫。”

姜云冉眨了一下眼睛,一下被转移了思绪,片刻后,她脸颊绯红,难得有些不知所措。

“那我唤您……老爷?”

景华琰微微叹了口气。

他把焦圈吃完,取了帕子仔细擦手。

“怎么不叫夫君?”景华琰无奈道,“我还挺期待的。”

姜云冉脸上更红。

她把袋子收拾好,一边取了茶壶给两人倒茶。

马车里晃荡不停,姜云冉不敢倒满,只倒了小半杯。

“哪家夫人也不能在外面张口闭口叫夫君,”姜云冉嗔怪道,“怪羞人的。”

景华琰垂下眉眼,端起茶盏润了润口。

他说:“那回家就能叫了?”

姜云冉终于明白,他在逗她玩。

于是她果断问:“还有多久到麒麟巷?”

景华琰瞥了她一眼,淡淡笑道:“快了,大约还有一刻。”

“如此看来,老爷对京中很是熟悉。”

景华琰点点头,他把车帘挂起,跟姜云冉一起看外面风景。

“十五岁时,家里事情稳定,我才得以出宫,从那以后,隔三差五都会出来一趟。”

景华琰十五岁被封为太子,当时朝中大臣对他很是支持,他的太子之位还算稳固。

他是皇后嫡长子,生来便是常人所不能及,从小到大优秀聪慧,沉稳持重,无论立嫡立长还是立贤,都唯有他一人。

无论当时先帝是什么心思,其他的宗亲朝臣又是什么心思,只要景华琰还活着,就没有其他人机会。

而景华琰,也的确活到了登基日。

可他这样的天潢贵胄,在成为太子的前十五载岁月里,也只能困在长信宫一方囹圄。

姜云冉有些好奇:“老爷,当时就连年节祭祀,您都未曾出宫吗?”

这问题有些僭越。

但不知为何,姜云冉就是想知道这一段过去。

景华琰收拾好茶壶茶盏,才笑着说:“未曾。”

“父亲虽久病,不过在天启十四年之前,都还未卧病在床,依旧能出入家宅,”景华琰道,“父亲在,儿子们便无用武之地,况且,当时我也不想外出。”

外出,就意味着风险。

虽同样年少失恃,但母亲过世时,姜云冉已经十一岁了,她已经算是少年,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可景华琰那时才四岁。

她无法想象,一个四岁的孩童,是如何在危机四伏的长信宫中生存下来的。

她想起之前梁三泰说过,陛下年少时饿伤过胃,以至于现在只要错过饭时,就会胃疼。

或许,那时候他就连入口食物,都是小心谨慎的。

姜云冉对于景华琰只有敬佩。

他的确能常人所不能,才能屹立在万万人之上,成为九五至尊。

姜云冉忽然感叹:“老爷真的很厉害,让人十分敬仰。”

她这个感叹没头没尾,景华琰不知她究竟在想什么,只说:“不是我厉害,也不是我多聪明,只是因为我意志坚定,就要好好活下去。”

母亲让他好好活下去,他就努力做到了。

没有其他原因。

姜云冉却笑了一下。

她眉眼浅淡,今日的妆容温柔婉约,这样一笑,犹如芙蓉花开,让人觉得馨香扑鼻。

“普天之下,芸芸众生,多少人想要好好活下去,最后都不能做到,所以老爷才是最厉害的那一个。”

就像她母亲,像庭芳的家人,像那个战战兢兢的小宫女素雨。

谁会不想活着呢?

可没有办法了。

想到这里,姜云冉忽然呼了口气:“说这些做什么?出来玩,就要高兴才是。”

她旋即就凑到景华琰身边,跟他一起看外面的风景。

临近午时,街上人头攒动。

上工的百姓们下工归家,小食铺里炊烟袅袅,还有人在街上行色匆匆,显然奔波在生计之路上。

“还是玉京热闹,”姜云冉说,“溧阳就没那么多人。”

景华琰说:“因为这里有广阔天地,有数不清的机会,所以人们趋之若鹜,不约而同汇聚于此。”

玉京就是整个大楚的心脏,只要它强有力跳动着,大楚的新鲜血液就会汩汩流淌。

两个人东一句,西一句,感觉时光如水流失。

一晃神,马车便在麒麟巷前停下了。

梁三泰的嗓音响起:“老爷,到了。”

景华琰整了整衣衫,帮姜云冉系好斗篷,道:“外面冷,你把手炉带上。”

姜云冉颔首,等他下了马车,自己才跟着下来。

景华琰扶着她的手,把她带到自己的身边。

方才在马车上,虽然身处闹世,却偏安一隅。

现在走出马车,才发现热闹是这样近,来去匆匆的行人、商贾和游客交织在这一方市坊中,川流不息,繁荣不止。

姜云冉已经许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宫中一成不变的生活,让人对人间有错觉。

她甚至都要记不清,上一次在市坊中行走,是什么感受了。

但她可以肯定,那时候,她从不觉得外面热闹嘈杂。

景华琰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踏入整个大楚的繁荣地。

这里的商铺都是两层,转角处的几家大店甚至还有三层,从大开的门口看进去,各色物品摆放整齐,客人们闲逛挑选,络绎不绝。

两人走了几步,姜云冉的心神就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

她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甚至都挪不动了。

景华琰见她停下,转头看去,就看到她在仔细看一匹布。

“怎么?喜欢就买下。”

姜云冉却没有开口。

她看得很认真,认真到小二娘快步而出,问她:“客人可喜欢?这是咱们新进的织染缎子,颜色比以前要鲜艳,整个麒麟巷,只咱们如意坊才有。”

姜云冉听到这话,拽了一下景华琰的手。

她指着上面色彩鲜艳的花朵,道:“老爷,这缎子应该用了新的织染技法,以前是不会有这么鲜明的鹅黄的。”

“好厉害啊,不过三五月,就又有新花样了。”

对于自己的老本行,姜云冉倒是很上心。

景华琰见她满眼惊喜,不由也笑了:“你倒是真喜欢针线。”

姜云冉回望他,认真说:“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不熟悉布匹,是当不好绣娘的。”

————

今日天阴。

乌云遮蔽,冷风呼啸,更显冬日寒冷。

姜云冉身上的披风里面有一层貂绒,外面则是厚实遮风的妆花绒缎,风帽在头上那么一遮,衬得她脸儿只有巴掌大。

远山眉,飞凤眸,花瓣唇。

她身量高挑,腰背笔直,仪态优雅万方,无论如何看,都是精致秀丽的大家夫人。

可她那双眸子里,却只有璀璨的星光和坚定的意念。

她这样说着话的时候,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灿烂光芒,景华琰忽然意识到,那是热爱和专注。

因为热爱,所以才格外认真。

所以看到新鲜的布料会那样高兴和欢喜。

这种眼神,景华琰从未在她望向自己时见过。

年轻的皇帝陛下呼吸一滞,不过悬停片刻,便重新展露笑颜。

“夫人真是厉害,”他重新牵起她的手,让小柳子去买布,两人继续前行,“你喜欢,就买回去研究,看看究竟是什么模样。”

姜云冉愣了一下,随即就谢恩:“谢老爷。”

麒麟巷的人很多,不仅有商人和游客,经常还会有加载货物的马车和独轮车在街巷里穿行,越往里去,行走越要小心。

景华琰把姜云冉护在一侧,好让她专心赏景。

“看好脚下。”

景华琰细心提醒。

姜云冉被他握着手,并不觉得前路难走。

“老爷之前喜欢去哪家逛?咱们也去看看可好?老爷定知道哪里好玩。”

景华琰回忆了一番,说:“今岁繁忙,只出来过两次,之前倒是很喜欢逛书社和米铺。”

正巧手边有一家米铺,姜云冉便捏了一下景华琰的手,拉着他走进去探看。

店小二忙上前:“两位客官要瞧什么?今岁的占城稻已经送到了,都是新米,吃起来很香。”

占城稻如今已经在长河流域大规模耕种,一年两熟,收成颇丰,在丰收的年景,一亩地可产三百斤,是非常喜人的数量。

景华琰对这些非常了解,不用店小二介绍,就领着姜云冉去看占城稻。

“这个就是,你看,占城稻的米粒偏小,长得很像灿米,不过味道比灿米略好一些,没有那么粗糙。要说香,自然是比不上一年一熟的碧梗米,可产量实在是大。”

“这个是鹅脂米,产量极少,只在桂南道一带少数种植,颗粒圆润饱满,煮熟后油光剔透,家里应该是有的,你可以让厨房做了尝一尝。”

说起稻米,就是景华琰热爱的话题了。

他滔滔不绝把这店铺里的所有稻米都介绍了一遍,说得比那店小二还仔细,最后店小二都闭嘴了,跟在边上偷偷听。

名贵的米他会介绍,却从未尝过,自然不知味道如何。

看着两位穿着打扮,定是达官显贵,他们评价的米粮味道肯定准确。

姜云冉也觉得新奇。

她听到最后,目光却落在了景华琰那双明亮的眸子里。

家国稳定,百姓幸福,皆要靠衣食住行。

只有吃饱肚子,才能有力气种田养家,才能嫁娶繁衍,代代传承。

姜云冉也知景华琰登基之后大力推广占城稻,为了让长河流域的百姓愿意改种,第一年的田税是免收的。

百姓看天吃饭,生怕颗粒无收,有了免税的保证,占城稻才能推广开来。

有了耕种经验,亩产一年比一年多,这让大楚的普通百姓都慢慢能填饱肚子。

只可惜粮贱伤民,也因为丰收,稻米卖不出高价,百姓的日子依旧在贫困上挣扎。

也因此,景华琰要改岁银收法,这一两年慢慢摸索,已经有了大致的方案。

今年已经开始试行。

就如同方才那样,姜云冉眼中的景华琰也是熠熠生辉的。

他或许不是个好人,但他大概是个好皇帝。

景华琰说着说着,发现身侧没了声音,这才停下话头,抬眸看过去。

就看姜云冉正笑意莹莹看向他,眼中甚是还带了些鼓励。

景华琰:“……”

怎么有一种慈祥呢?

跟太后看他的目光很相似。

“怎么?是不是我说的太多了?”

姜云冉摇摇头,她重新牵起景华琰的手,语气很是崇拜。

“我没想到老爷这样厉害,这么多米粮的特点都记得这样清楚,老爷好聪明。”

这夸奖得真是很浮夸,但景华琰却就觉得身心舒畅。

边上的店小二也赶紧上前,语气更浮夸了。

“老爷真是农神下凡啊!小的在这店里做工八年,有时候都要认错,真是佩服。”

景华琰不自觉勾了勾唇角。

他轻咳一声,道:“只听不尝,怕是也不知道区别为何,小二,每样米都买五十斤,夫人回去可以熬粥喝。”

真是实在又贴心。

姜云冉:“……”

她眨了一下眼睛,还是忍不住笑出声:“多谢老爷。”

刚出来逛了两个铺子,就差点买了半马车的东西,梁三泰苦哈哈让小柳公公再去调一辆马车过来,好给陛下和娘娘拉货玩。

从米铺出来,两人就去了书社。

麒麟巷的书社林林总总有十来家,除了朝廷南书局开办的林有书局,其余皆是书商开设。

里面所售卖的书籍种类琳琅满目,自然,价格也是让人望而却步。

不过麒麟巷繁华热闹,若舍得买上一壶五文的茶水,也能在书社静坐,读上一整日的书。

许多家境贫寒的穷学生就靠着在书社读书抄书,慢慢走上了仕途。

景华琰领着姜云冉往边上另一条巷子行去,刚一拐进去,就能感受到里面的比外面安静许多。

游客不往这边来,人少,自然就多了几分清幽。

这里的书社皆是三层楼,景华琰低声同姜云冉说:“开办书社,房租有玉京府补贴,只要一半房租便可,因此书社可以搭盖第三层,也可以降低每日的茶水费。”

姜云冉一想就明白了。

“这个主意真好,是谁想的?”

景华琰顿了顿,才道:“是母亲的老师。”

母亲的老师?

也就是说,想出这个主意的,应该是曾经的太子太傅。

“倒是位有远见卓识的大家。”

景华琰应了一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道:“你看第一家,挂着春字招牌的,叫探春书社,里面有后厢,每逢旬日都有诗词政经辩论,很是热闹。”

姜云冉算了一下日子,有些惊喜:“今日恰好是旬日。”

“嗯,”景华琰帮她拢好风帽,道,“是,特地选了今日而来,就为了让你看一看热闹的辩论。”

进了书社,小书童们便上前问安。

姜云冉注意到这里的书童有男有女,皆是灰衣素服的学生打扮。

毕竟大楚女子可读书,百多年传承下来,女先生越来越多,书社的书童也渐渐男女混杂。

他们自己,本来也是读书人。

只是尚且年幼,家境贫寒,便在这里做书童赚取微薄工钱,书社给他们的另外一项福利,就是可以在下工之后读书两个时辰。

姜云冉听到这里,不由感叹:“许多时候,就差这一线生机。”

两个人先上了二楼,在书架中穿梭。

其实宫中懋勤殿藏书颇丰,只要市面上的书社推出新书,必要往南书局送上十本作为库藏,懋勤殿自然都有。

不过在书社里选书,倒是有一种别样的宁静之感。

这里的书生很多,大多衣着简朴,他们头上戴着学生巾,身上挎着打着补丁的褡裢,里面放着的除了笔墨书本,偶尔还有干馍馍。

这书社进来就不能走,五个铜板对于许多学生来说,需要拼命努力才能付出。

一刻光阴都不舍得浪费。

看着他们,姜云冉忽然生出一丝感同身受。

为了目的,他们都是可以舍弃一切的人。

姜云冉虽然长于市井,但十二岁之前,她几乎都在逸香阁中求学,后来母亲猝然而亡,她肩负起所有孩童的生计,一边又要与鸨母周旋,求得一线生机。

二十载似乎镜花水月,风过无痕。

她从未关心过鸟儿高飞,关心过百花盛开,未曾驻足凝望苍穹,也从不关心芸芸众生。

她拼尽全力活着,一路前行,耗尽所有的心力。拉扯着她的兄弟姐妹们,挣脱出逸香阁这个巨大的牢笼。

她之前骗景华琰,说她来过麒麟巷,当时她表现的很自然,仿佛真的来过一般。

但其实,来过麒麟巷的是顶替她身份行事的茉莉。

姜云冉心里装着太多事,她要为兄弟姐妹的未来谋划,要重新谋算入宫,还要把阮氏一族彻底拖入深渊之中,让他们再无起复的可能。

她脑中有一张网,编织着所有的计划,却唯独没有享受生活。

今日在麒麟巷走上这一遭,看到了人间烟火,也觉得心里紧绷的那根弦,微微松动了。

景华琰似乎感受到了她心绪转变。

他停下脚步,回眸看向她。

目光中只有纯粹的关怀:“怎么了?”

姜云冉回过神来,她呼了口气,抬眸对景华琰粲然一笑:“有点喜欢这里。”

是的,谁会不喜欢呢?

景华琰每逢出宫,最后来的,都是这一条安静的书香巷子。

他牵起姜云冉的手,带着她下了前楼,往后面的厢房行去。

越靠近,越能听到欢呼和雀跃。

年轻人三五成群,或坐或站,他们手里拿着书本,心中装着天下。

每个人斗志昂扬,慷慨激昂,对于当今的政治针砭时弊,偶尔也歌功颂德。

看着他们,能清晰感受到家国的未来。

两人只站在门外,未曾踏入这一方净土。

姜云冉问:“他们骂的,贬的,老爷可都听了?”

景华琰挑眉一笑:“听了。”

“如何?”

姜云冉满心好奇。

景华琰淡淡道:“等他们能当着我的面骂了,我就骂回去。”

姜云冉愣了一下,随即低笑出声。

她的笑声轻灵悦耳,方才的沉重一扫而空。

她发现,景华琰的玩笑,总是很好笑。

他是认认真真的,逗她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