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时隔大半个月, 沈西辞弯腰进了剧组接送工作人员的小巴车,里面光线很暗,满车的人几乎都在打瞌睡, 唯独蓝小山在后排精神抖擞地挥手:“沈哥!这里!”

沈西辞在他旁边的空位坐下, 将窗户拉开一道缝, 清晨的凉风吹进来,总算是把车里那股皮革浸着汽油的闷人味道冲散了点。

蓝小山探着脖子往前面张望, 见前门都关上了, 也没第二个人上来, 他缩回来小声问:“沈哥,绍哥真没跟你一起来啊?”

沈西辞点头:“嗯, 怎么了?”

“就是有点不习惯, ”蓝小山欲言又止, “……沈哥, 你们不会吵架了吧?”

“怎么可能?阿绍说他今天有事出门一趟, 所以才不跟我一起去片场。”

沈西辞现在没那么紧张了,一方面是绥县就这么大,没找到盛绍延的踪影,盛家二叔的人多半已经离开了。另外就是,离盛绍延恢复记忆没几天了, 就算真的被找到,回了盛家,盛绍延也吃不了多少亏。

“没吵架就好!”蓝小山放心了,他现在有点理解网上那些嗑CP的人的感觉了,这可是他天天看着的CP啊, 就差浇水施肥捉虫子让他们好好成长了,可千万别be!

他又积极地拉拉自己的连帽衫, 推荐:“沈哥,绍哥没在,你拿来练技术的树叶放我帽子里?”

沈西辞指指自己的衣服:“你绍哥特意让我穿的,说他这件衣服帽子很好装叶子,取放都方便,不用麻烦别人。”

才发现今天沈西辞穿的确实是盛绍延的衣服,蓝小山咋舌,不是吧……绍哥连这都算到了?人没来,但无差别防备任何人?

到了片场,灯光组的人已经调了两个多小时的光,还没调好,副导演急得上火,正在跟灯光组的组长吵架。都是老搭档,已经翻旧账翻到了五年前在一个剧组时,那卷大力胶到底是被谁弄丢的。

沈西辞和蓝小山站旁边吃瓜,温雅歌裹着大披肩走过来,掩着唇打了个哈欠:“口罩帅哥今天没来?”

沈西辞:“他今天有事,就没跟我一起过来。”

“这样啊,”温雅歌打量他几眼,问了个和蓝小山同样的问题,“没吵架吧?”

怎么都觉得他们吵架了?沈西辞无奈:“温姐,真没有吵架。”

不说盛绍延失忆之后,性格和行事作风跟沈西辞印象里相比,都真善美了很多,即使是上一世,那个习惯了上位者说一不二,性格有些冷僻的盛绍延,两个人也没有真正的有过什么矛盾,双方都会自觉让步甚至妥协。

无聊地按着打火机,温雅歌听了两耳朵副导演他们吵架,问:“敲门那件事,听导演他们说,全程都是口罩帅哥做的紧急公关,一手把你从负面新闻里拉出来,还涨了不少粉?”

“嗯,对。”沈西辞想到,这下是更说不清了,万导他们还夸盛绍延能力很不错,问沈西辞在哪儿找的这么厉害的经纪人。

“看起来,你们运气都比我好多了。”温雅歌点燃手里的薄荷烟,只抽了一口就没动了,更像是纾解一瞬间翻卷的情绪,她继续道,“你肯定知道吧,我之前找过口罩帅哥,问他要不要跟我。”

没想到温雅歌会把这件事提起来,沈西辞点头:“我知道。”

“拍戏这种事太耗精力了,每天回宾馆都像被抽干,谁能有余力在片场还谈恋爱?”温雅歌停顿片刻,“我那时候没跟你对过戏,看见他,还以为他是从前的我,就多管闲事,想把他从烂泥里捞出来,没想到是我想多了。”

“我可没有说你是烂泥的意思。”说着,她视线投向前方,语气很淡,“只是想填补一下遗憾,当初要是也有人来捞捞我就好了。”

温雅歌解释完,不知道该再说点什么。她做事很少跟人解释,又顾及因为自己的操作,给人家的感情埋下什么隐患和雷,毕竟,遇到渣男,是她自己运气不好。

“没关系,你自己游上来了。”沈西辞跟着她一起望着远处,“恭喜你,这辈子,你再也不用做饭和洗碗了。”

烟上燃完的火星差点烫了手。

温雅歌偏过头,定定地望着沈西辞,又像是没在看他,好一会儿才低下眼,蓦地一笑,语气不太正经:“回去告诉口罩帅哥,盯人确实要盯紧一点。”

沈西辞这个人,就像一棵充满生机的树,坚韧,包容,温柔,好像什么病害都伤不了他的枝干。

对他们这种心里某个地方有点破破烂烂的人来说,吸引力真的很大。

不知道是不是被蓝小山提醒后,又被温雅歌提醒,沈西辞发现,盛绍延不在,他还真的有点不习惯了。

拍完一场戏,所有人都没动,等看着监视器画面的导演发话,是继续拍下一条还是重来。沈西辞视线无意识地扫了一圈周围的工作人员,没有看到预想中的人,才意识到自己是在找谁。

短暂的休息时间里,来往他身上补喷驱蚊喷雾的,也变成了蓝小山。

换回自己的衣服吃午饭,坐下后,他习惯性地问:“阿绍,你今天是什么菜?”

蓝小山正大口吃饭,抬头:“沈哥,你又忘了,绍哥今天没来啊!”

拿着竹筷的手停下,沈西辞坐在塑料凳上,等着盒饭放凉,想,说不定,从现在开始改掉这个习惯也挺好的。

搭剧组的车回县城,踩着水泥楼梯一层转过一层,打开门,沈西辞朝里面喊:“阿绍,我回来了。”

家里空空荡荡,没有人回答,只有风从阳台直吹过来,掀起他额前的碎发。

“还没回来吗?”沈西辞自言自语,将钥匙扔进置物盘里,洗手,消毒,打开冰箱看了看,准备随便煮一盘速冻水饺。

蓝小山发来一条语音:“沈哥,快快快,那个大佬今天凌晨又上传了新的混剪视频,我分享给你了!艺术品!完全是艺术品!”

锅里的水已经沸了,沈西辞将包装袋撕开,把饺子一股脑全倒进去,用筷子搅了搅,顺手点开蓝小山发过来的视频。

看了一会儿发现,剧组宣传昨天才发了他拍射箭那场戏的新花絮,今天凌晨这个叫“东遇”的人就剪了新的视频,手速也太快了。

弹幕密密麻麻,都在说“东遇老师又放饭了!普天同庆!”“这箭不要客气快射到我心上”“满屏美颜暴击嘶哈嘶哈!”

沈西辞看完,扫到下面的热评第一,足足盖着几百层高楼。

“——就我一个人觉得吗,东遇大佬这次剪的视频里,沈西辞好欲啊!还是那些素材,还是那个人,但,就是莫名很涩!”

“——附议……是慢镜头的原因吗,随随便便笑一笑,我就觉得他在勾引我!”

“——太会剪了,别人剪的沈西辞都没东遇大佬这个味道!好涩好诱!”

沈西辞又把视频看了一遍,满头雾水——什么涩啊欲啊勾人啊,他怎么完全没看出来?

把煮好的饺子端到桌上,沈西辞莫名想到,等回了宁城,租房子的话,还是租一室一厅吧,不然太空旷了,他一个人根本填不满。

家里太安静,沈西辞打开电视,财经新闻播报的声音响起,就着熟悉的背景音,把明天要拍的剧本内容分析一遍,又试着换了几种不同的演法,大概确定在镜头前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效果。

忙完才发现已经九点过了,沈西辞站到小阳台上,铺面吹来的风里都是湿润的水汽,他正想着会不会下雨,酝酿许久的雨水就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

霓虹一下就湿了,街上的行人抱着头钻进两旁的店里避雨,摩托车呼啸着开过,轮胎后扬起一阵白色的水花。

盛绍延不知道有没有开那辆摩托车出去,但白天还是晴天,他肯定没带伞。

沈西辞拨了号码。

听筒里一阵安静后,随即响起了拨打的用户无法接通的提醒。

雨太大,单是溅起的雨水就能把人打湿,沈西辞关上窗户,坐回沙发,盯着剧本看了几分钟,却发现一共才看了两行字。

又打了一次电话,依然无法接通。

早上出门时,沈西辞没有追问盛绍延是要去做什么,对方就算失忆,也是一个成年人,他不该干涉太多,但现在沈西辞有点后悔,当时应该多问一句才对。

不过,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信号很差打不通电话的地方了。

沈西辞忽然想到,会提示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的,还有一种可能。

电话卡被拔了。

上一世,盛绍延只说有过一个月的短暂失忆,但这一个月,具体是三十天,三十五天,还是……二十五天?

他不知道。

就像他不知道,手机卡会不会被已经恢复了记忆的盛绍延拔出来了。

时间流速忽然变得很慢,沈西辞听了不知道多久的雨声,再也坐不住,起身拿上外套和两把伞,开门下了楼。

大雨接连不断地砸到伞面上,发出“噼啪”的沉响声,水珠连成串流下来,沈西辞站到街边,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阿弟,这么大雨,你要去哪里啊?”

过了几秒,沈西辞才转过身,提高声音和水果摊的阿婆说话:“阿婆,我也不知道。”

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盛绍延。

阿婆见他手里还拿着一把伞:“你契兄出门还没回来?不知道去哪里接?”

踩着街面上雨水汇集成的溪流,沈西辞站到阿婆的篷布下,沉默片刻:“嗯,他早上就出门了,没带伞。”

“担心他被淋雨对不对?雨这么大,他会自己找躲雨的地方的,真淋了,给他煮碗姜汤驱驱寒气,不会有大事的。”阿婆把装果干的袋子放到沈西辞面前,“吃点?阿婆自己做的。”

见沈西辞不动手,她又笑眯眯地劝道:“等人也要有力气,煮姜汤也要力气。”

沈西辞伸手拿了一块芒果干放进嘴里,很甜,有一股果香气。

盛绍延醒的那天,他就是买的一袋芒果回去。

雨水顺着篷布边沿连成一片银亮的水瀑,被周围的灯光一映,变作浅红橘黄。

每一个出现在街角的人,沈西辞都会看过去,穿过雨帘的遮挡去辨认,发现不是等的那个人后,又收回视线,继续等下一个人出现。

“你和你契兄感情真好啊。”阿婆腿上放着一个竹编的针线筐,正动作麻利地补扣子,闲聊,“他看起来比你大,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救过我。”

上一世,也是下这么大的雨,他晕倒在路边,醒过来时,就已经在一家高端私立医院,住在最好的病房里,来往的医生和护士都对他格外客气,一句话不敢多说。

第二天他才知道,这份客气和畏惧,都是因为送他来医院的那个人。

沈西辞一开始以为盛绍延只是个寻常富三代,家里投资了这家私立医院,也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很快就熟悉起来,盛绍延也成了他关系最亲近的朋友。

直到他在盛绍延家的书房里,看到了他曾祖父的照片,同样的照片,沈西辞在高中历史课本上也见过一模一样的,他惊讶:“你的‘盛’是这个盛?”

盛绍延奇怪:“难道还有第二个盛?”

沈西辞:“……”

盛家祖上曾是江南士大夫家族,家学渊源,后来世道不好了,便改行做生意,造出了当时的第一艘轮船。一百多年前,盛家移民,以矿业和海运起家,到现在,早已是“看不见的顶级家族”。

不过,知道自己的朋友从一个寻常富二代,变成了一个手握无数石油、金矿、股票和地产这些硬货的巨富家族的继承人,好像也没有什么差别。

反正,无论盛绍延银行卡余额多几个零还是少几个零,自己跟他比起来,都是一个穷鬼。

“那不就是跟电视上演的一样,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阿婆眼睛一亮,“原来电视剧演的竟然是真的!”

这时,有强光手电筒和车前灯扫来扫去,高呼声穿过雨幕:“……这是谁家的?赶紧送医院啊,再晚这条腿都保不住了!作孽啊,干什么想不开这时节进山里!没被水冲下山崖,就去烧香吧!”

沈西辞心头一紧,一下站起身,拎起旁边的雨伞冲进雨里,声带发紧:“谁受伤了?”

一个穿着黑色塑料雨衣的大叔站在街边,见有人过来,大声喊:“是你家里人?满身都是血,腿伤得重哟!”

借着手电筒和路灯的光,红色的三蹦子上,拉货的车斗盖着一层黑黝黝的雨布,被大雨冲得水亮,雨水沿着褶皱流淌,隐约能看见下面盖着个人。

沈西辞几步走近,手伸出雨伞遮蔽的范围,雨水一颗颗砸在手背上,衣袖很快就湿透了。

他试图去揭开那层雨布,脑子像被搅乱的油画颜料,想腿到底伤得怎么样,是怎么伤的?又想盛绍延是不是因为恢复了一点记忆,所以去山里晕倒的地方找线索?或者是遇见了二叔的人,他不该放松警惕的,以为那些人已经走了,就让盛绍延自己出门——

忽然,有人重重撞过他的后背,将他挤到旁边,一把掀开黑色雨布,刺耳的哭喊声传来:“都说了别去山里挖药材,叫你别去了……”

沈西辞眼也没眨。

直到视线聚焦,看清躺在车斗上的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不是盛绍延。

高高悬起的心巨石般骤然落下,手被雨水打湿的地方像失了温,握着伞柄都在抖。沈西辞脚步仓促地退到路边,看着那辆三轮车急匆匆地往医院赶,很快就消失在雨里。

阿婆站在篷布下叫他:“阿弟啊!你都淋湿了!快回来!”

沈西辞回到篷布下面,阿婆拿了条干净毛巾过来,给他擦身上的水:“哎哟,知道你着急,但也不能往雨里冲啊!”

沈西辞嗓音微哑:“阿婆,我打了伞的。”

说着,他视线转向外面的雨里,忍不住又拨了两遍同样的号码,依然是无法接通。

“你这打了伞和没打伞有什么区别?”阿婆擦了好几次,拿开毛巾,“衣服湿成这样了,赶紧回去换一身,不然你契兄还没淋着雨,你倒是生病了!”

沈西辞迟疑:“阿婆,如果有人进山,出了事,会被人发现吗?”

“这就要看运气了,进了山,命就交给了山神姥姥,遇到猛兽啊,踩滑了掉进山崖啊,都有可能,能不能被人发现,可不好说。”阿婆见他白着一张脸,安慰,“你那个契兄,看着是个心里有成算的,真遇上什么事,也会逢凶化吉的。可能下大雨了信号不好,你过会儿再打打,倒是你,赶紧回去换衣服!”

“好,阿婆,你帮我看着——”

阿婆摆摆手:“知道啦知道啦,看你紧张的,你契兄又不会跑了!”

沈西辞回了一趟家,两分钟换了身衣服下楼。

时间越来越晚,阿婆比平常晚了半小时关店,遮雨的篷布没收,还给沈西辞留了一盏灯。

沈西辞站在那盏暖色的钨丝灯下,经过的人和车都渐渐少了。

暖光铺了一地,地面就像散光镜,一只青蛙从墙边跳过,溅起了几滴水。

沈西辞想,盛绍延大概是走了。

从决定让盛绍延在出租屋留一个月开始,他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原来,分离并不是可以一语带过。

腿站得有些麻了,沈西辞想,盛绍延离开后,他的生活并不会有很大的改变,雨停了之后,天依然会亮,今天他一个人去片场,明天也一样可以,他很快就可以改掉以前的习惯。

伸手去拿靠在墙边的两把长柄伞,连绵不绝的雨声中,突然传来了摩托车的引擎声。

越来越近,近到能听清轮胎碾过地上的水流时的细微声响,这呜呜咽咽的引擎——

指尖一颤,沈西辞不可置信地转过身。

破旧的摩托车停在了篷布下面,车身上全是溅起来的泥点、树枝和残缺的腐叶。

盛绍延解下黑色的雨衣,反手挂在车把上,长腿跨下车,他穿一件冲锋衣,黑色工装裤,裤脚被短靴扎紧,黑色的鞋面上沾着厚厚一层泥和草屑。

沈西辞一直看着他。

许久才喉口干涩地开口:“你去山上了?”

即使穿了雨衣,盛绍延身上的衣服也湿了大半,靴底在干燥的水泥地面留下深色的湿印,他站到沈西辞面前,拉起他冰冷的左手,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了什么。

残留的体温贴上了手腕薄薄的皮肤,让沈西辞无法抑制地轻轻一抖。

一条蓝色晶石串成的手链。

保留了晶石原始的形状,每一粒的大小、形状、方圆都不相同,但每一粒都蓝的纯粹,颜色有深有浅,有的里面有雾状的絮丝,像清澈的湖面起了薄薄晨雾。

“这是——”沈西辞越看越觉得熟悉,他诧异地抬起头,“哑巴少年耳坠上蓝色的晶石?”

因为这个角色,他去找以前住在山里的人打听过很多失传或没失传的风俗习惯。

以前住在山里的人会按照传统,将从大山深处岩洞里找来的蓝色晶石打磨抛光,和老银一起做成耳坠,送给家里人,祈求对方健康平安,所以他才会给季组长建议,为哑巴少年添耳坠这个饰品。

虽然他从未体验过这种感情,前世除了盛绍延,也没有人这么用心对待过他。

“嗯,现在,你也有了。”仔细将金属扣扣上,手链与手腕的尺寸无比贴合,一寸不差。

看着澄澈的蓝色晶石缠着瘦削的手腕,凸起的圆骨弧度柔润,盛绍延眸色深暗。

“这条手链……哪里来的?”

“我找当地人当向导,去了山里产这种晶石的岩洞,里面的晶石大多都有杂质和裂纹,颜色也不明显,我想挑其中颜色最干净最好看的,所以花的时间有点久。回来之后,我找人借了打磨抛光的工具,二十分钟前才刚做好。”

盛绍延执着他的手腕没放,“山里没有信号,后来手机没电了,你是不是等很久了?”

旁边靠墙立着的长柄伞上,雨水都已经晾干了。

过了零点,雨势才逐渐变小,淅淅沥沥,像天然的白噪音。

盛绍延这一天里翻山越岭,好几个险处都是拽着树藤上下,藤上的刺划出红痕,掌心被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回来时水泡又被树藤蹭破,一双手看起来没有一处好皮,很是扎眼。

此时,他坐在沙发上,把手掌张开,沈西辞正小心翼翼地给破损的皮肉清洁消毒,最后涂上一层药。

“痛不痛?”

“我要是说不痛,是不是在撒谎?”

沈西辞的动作更放轻了几分,又担心:“你淋了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喉咙痛吗?”

盛绍延沉沉的目光跟着沈西辞腕上那一抹蓝移动,隔了一会儿才道:“没有不舒服,不过,可能是淋了雨,我觉得有点冷。”

他太清楚,想让一个人心软,应该怎么做。

“沈西辞,今天晚上,我可以跟你一起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