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见到那个人

岳宁和乔君贤陪着岳宝华打了长途电话后,一同出门前往故宫。岳宝华说起港城的事,阿松看着电视台轮番播出宝华楼吃出胶布的新闻,急得都快哭了。

“华叔,我打个电话回去,让他们停播这个新闻。”

“哇哦!”岳宁惊叹道,“一个电话就能让新闻停播?”

这乔君贤放在上辈子,那可是分分钟能压热搜、全网删帖的小说霸总啊!哪像她这个现实里的“霸总”这么Low,最多只能在网上跟那些黑子互喷。

“乔家大姑太太是港城电视报业大亨蔡家的长媳。”岳宝华说,“不过这事还是……”

“挺麻烦的。”岳宁立刻打断爷爷的话,转过头对乔君贤说,“这可真是我瞌睡了你递枕头,不用停播,就让它播。我已经做好铺垫了……”

听到要让岳宝华去指责、砸胜华楼,乔君贤有些担心地看着岳宝华:“华叔做不出来吧?”

岳宁看向爷爷,爷爷的气质确实不像能做这种事的人,她说:“也是哦!那还是我来吧!吵架打架我挺在行的。”

吵架打架在行,这算什么光彩的事吗?

到了故宫门口才发现今天来得不巧,故宫有重要的外事活动,这个时段不对外开放,实在可惜!

他们有些失望地准备往回走,一位过路的大爷热情地说:“要不去后边的景山公园,以前那可是皇帝的御花园,还能看到崇祯皇帝上吊的歪脖子树。到了顶上,整个北京城都能尽收眼底。”

大爷给他们指了方向,岳宁谢过大爷,三人一同前往景山公园。

乔君贤带着照相机,岳宁在歪脖子树下打卡留念。

今天天气不算炎热,景山对岳宁来说一点儿都不高,可岳宝华腿有静脉曲张,爬这点高度也觉得很累人。

岳宁陪着爷爷走一会儿,歇一会儿,总算来到了万春亭。站在这个位置,红墙黄瓦、尽显皇家气派的紫禁城尽收眼底,岳宝华这一身汗也算没白流。

岳宝华确实累坏了,找了张长椅坐下歇歇脚。

“岳宁,过来!”

乔君贤招手,岳宁跑过去,乔君贤指着前面的白塔问:“这个角度,怎么样?”

远处山峦横卧,白塔坐落其间,岳宁称赞道:“漂亮。”

她手里被塞了照相机,她一直以为摄影发烧友会把照相机当成宝贝,不让别人碰,可这个乔君贤是个例外,特别大方,直接把照相机塞给她玩。

刚开始他还会帮她调好参数,现在索性让她自己调试。岳宁调好了,让他看:“这样行吗?”

“可以。”

坐在长椅上的岳宝华,看着凑在一起的两颗脑袋,几次欲言又止。他真的有话想跟宁宁说,不说的话,只怕今晚都睡不着觉了。

乔老板在港城素有广结善缘、礼贤下士的好名声,这可不是虚名,就像这次伸手帮自己,那是尽心尽力。

可细想一下,且不说如今港城的豪门公子们一个个都不愿过早结婚,乔君贤的大哥乔君慎快三十了吧?换了四五任女友,也没见有结婚的迹象。就算乔君贤愿意结婚,与乔家联姻的不是本城豪门,就是南洋富商,他们这种小富之家实在高攀不起。

“爷爷。”岳宁喊道。

岳宝华回过神,岳宁招手说:“我们祖孙俩拍张照片。”

岳宝华走过去,被孙女挽着胳膊,祖孙俩依偎在一起,乔君贤按下了快门。

乔君贤收起相机说:“差不多了,我爷爷下午三点多的火车到,估计也快到宾馆了,我们回去吧?”

“走。”

到了山下,有个小卖部。乔君贤问:“渴了吧?喝汽水?”

岳宁却看上了小饭桌上摆放的一杯杯用玻璃杯装的酸梅汤,大概是为了防止苍蝇盘旋,杯子上盖着一片片四方的玻璃。她说:“有冰镇酸梅汤,喝这个吧。咱们南方喝凉茶消暑,北方就是酸梅汤。”

“好啊!华叔,您呢?”

“我也喝酸梅汤。”

三人各要了一杯酸梅汤。岳宁喝了一口,说道:“好喝。”

“那当然好喝了,酸梅汤可是清宫御用饮品,当年慈禧老佛爷就爱喝酸梅汤,民间也跟着喜欢上了,有‘铜碗声声街里唤,一瓯冰水和梅汤’的说法。景山公园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皇宫后苑……”小卖部的售货员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特别能侃。

岳宁一杯酸梅汤下肚,这位大哥还在滔滔不绝地讲古。她放下玻璃杯说:“大哥,我纠正一下,酸梅汤可比慈禧老佛爷出现得早多了。据传满人进关后,依旧爱吃肉,胖子特别多,乾隆皇帝一看这不行,就让人研制出了这么一个方子。乌梅去油解腻,桂花温肺化饮,甘草泻火解毒、润肺祛痰,山楂消食化积、行气散瘀,再加上冰糖一起熬制,就成了您这酸梅汤。您说的那句诗是嘉庆年间的进士郝懿行写的。”

“姑娘,你可真有学问。我这是遇到高人了?”

岳宁笑着说:“就是喜欢吃,也喜欢研究吃而已。大哥,再见!”

“常来啊!”大哥说道。

“有机会还来。”

乔君贤见岳宁回头,说道:“就连那句诗是谁写的都知道?”

乔君贤说出了岳宝华的心声,这孩子怎么懂这么多?

“你知道我以后想干什么吗?”岳宁问乔君贤。

乔君贤仔细想了想,说:“以你对做菜的钻研,而且华叔刚好有酒楼,你肯定是做酒楼老板。”

“对啊!那我会开哪种类型的酒楼呢?”岳宁又问,“是像爷爷这样遵循传统,酒香不怕巷子深,甚至把这条巷子都做出名气的酒楼呢?还是开在高楼大厦里,像咱们住的宾馆里那样的高档餐厅?”

乔君贤认真地说:“以你的年纪和天赋,做高档餐厅没问题。我爷爷本来就建议华叔去铜锣湾开店,你要是真这么想,回港城后可以考虑。这样我以后吃饭就方便了。”

岳宁嘿嘿一笑:“你掉进我二选一的陷阱了!两者都不是。我去了港城,首先要做爷爷的好孙女,帮爷爷一起打理生意。我会把精力放在读书上,我要上大学。我莫伯伯是博士,港城的大学也有博士学位吧?”

她从开酒楼的话题一下子跳到读书上,乔君贤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能顺着她的话说:“大学毕业可以拿学士学位,往上还有硕士,然后是博士。你说的莫伯伯,就是那个教你读书的人?”

“对。他曾下放改造,和我们父女俩住在一起。”岳宁继续问,“港城的人都读博士吗?”

这几天接触下来,乔君贤一直感觉岳宁的思维跟他们这群在海外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什么区别,可这个问题让他发现,原来她有些方面真的一点概念都没有。

“怎么可能?别说上了年纪那辈人,就是普通人家的年轻一代,大多读到中学就出来打工赚钱养家了。别说是博士,就是副学士都不多见。”

岳宁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么你们呢?像你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般读到什么程度?还有,在港城读什么专业赚钱多、地位高?”

“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般都去英美留学,拿个学士学位就差不多了,好一点的,像我就拿个商科硕士。最赚钱的专业?经济商科、法律和医学。”乔君贤回答道。

“如果学了经济,工作好找吗?薪水高吗?未来发展前景好吗?”岳宁一连串地抛出问题。

岳宝华刚才还为孩子要读书而高兴,现在却有些听不懂了。难道说她在与乔君贤的接触中,觉得做厨师配不上乔君贤,所以萌生了读书提高地位的想法?

他问道:“宁宁,你不是想做厨师吗?”

乔君贤却高兴了:“你要是学了经济,就来跟我干呗!我开厂,你帮我管理工厂。薪水给足,年底还有分红。”

“我肯定要做厨师,要做酒楼老板,当然是跟爷爷一起干。我就是问问你,经济商科这类专业毕业的人普遍收入如何?社会地位怎么样?”

乔君贤点头说:“收入高。就算是港城本地大学毕业的,薪水也不差,年底还有分红。普通人月薪一两千,这些人毕业几年,如果做到一定职位,一年能有十几万甚至二十来万。要是能进洋行工作,薪水会更高。港城如今正朝着财经中心方向发展,金融业更是火热,薪水高,地位自然就高。”

岳宁拍手道:“那就行了。我就读经济商科,拿个硕士学位。等我拿到硕士学位,我要找个风景特别好的地方,开一家酒楼。要让大家都知道,酒楼的主厨是个读书人。我开酒楼可不是只为了赚钱,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我是以菜会友,和大家一起品鉴美食,这是为了情怀,正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上辈子她确实是为了情怀,毕竟身价几百亿的富豪亲手做菜,难道是为了挣钱?

“你是这么打算的?”乔君贤觉得她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可又好像有些异想天开,“你是为了结交朋友,不是为了赚钱?”

“我当然是为了赚钱,而且啊!等让人有了这种深刻印象之后,我就把胡萝卜、白萝卜、水萝卜、青萝卜切成细丝凉拌,取个‘群英荟萃’的菜名,卖你一百八一盘,你也会觉得一点儿都不贵。”

“什么?”乔君贤倒抽一口气,忍不住笑起来,“群英荟萃。岳宁……你……”

岳宁笑得狡黠:“咱们不挣穷人的钱,专赚有钱人的。”

刚刚收起笑容的乔君贤又被她挤眉弄眼的滑稽表情逗得笑岔了气。他好不容易停下,问道:“你都告诉我了,不怕我拆穿你?”

“大哥,有钱大家一起赚啊!等我读完书,你这几年怎么也赚了不少钱了吧?不给我投资?你就是我的活招牌啊!到时候你把我那儿当成你的饭堂,隔三差五来光顾,让那些财主家的公子少爷小姐觉得不来我这里吃饭,都不好意思说自家有钱。”岳宁用胳膊肘捅了捅乔君贤,给他使了个眼色,“我生意兴隆,年底大家一起分钱。”

乔君贤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站在她的店铺前为她招揽客人的画面,这画面太好笑了,但他不能再笑了。他强压着笑容说:“这听起来是门好生意。”

岳宁伸出手:“来来来,合作伙伴,我们握个手。”

乔君贤憋住笑,伸手与她握住:“那就说定了,我给你投资。”

岳宁豪气地说:“行,萝卜开会我给你打七折。”

“萝卜开会?”

“就是群英荟萃。”

乔君贤憋得都快内伤了,只能侧过身去笑。不行了,再听她说话,他非得疯了不可。

岳宁不理会那个笑得前俯后仰的公子哥儿,对爷爷说:“爷爷,爸爸曾经问我,馄饨摊和高档酒楼哪个更挣钱?”

岳宝华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他说馄饨摊靠走量,高档酒楼靠卖高价。”岳宁眨眨眼,“您知道我怎么说的吗?”

岳宝华摇摇头,岳宁说:“我说,我高价酒楼和馄饨摊都要开。我要让有钱人心甘情愿为我的手艺掏钱,也要让普通人吃得起我的手艺。”

岳宝华笑了一声,暗自笑自己尽想些没用的。宁宁的想法真要做起来很难,但孩子有想法,而且方向没错,尤其是读书,这才是正途。

“我们说个你当前马上会遇到的问题。”乔君贤说。

岳宁看着他:“什么问题?”

“先不说两边教学内容差异巨大,港大的高级程度会考用英文,港中文的入学资格考试用中文,而且是繁体。你怎么办?”

乔君贤问出这句话,忍不住笑了。

岳宁气鼓鼓地问:“乔君贤,你笑什么?你不会是因为我不会英文、不会繁体字,参加不了考试,所以幸灾乐祸吧?”

自己说错话了?岳宁生气了?岳宁怎么一个人走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乔君贤连忙追上去,想解释,却发现自己贸然出口的话,别人理解下来确实容易产生这种误会。

岳宁停在一位站在石桌边练毛笔字的大爷面前:“大爷,能把您的纸笔借我用一下吗?”

大爷写完最后一笔,直起腰。岳宁转头指着追过来的乔君贤说:“我表哥从港城来,他刚才嘲笑我,说老祖宗都是写繁体字的,还说我不会写,就是没文化,我要写给他看。”

“我没有……”乔君贤着急地分辨。

大爷脸色一沉,给她铺了一张纸,让出位子:“你来写。”

岳宁提起笔,笔尖在砚台上蘸了蘸,提笔写下“壹……”

“好字啊!”

大爷刚赞叹出声,却发现岳宁接着写的是“壹隻憂鬱的烏龜”,他疑惑地念道:“一只忧郁的乌龟?这是什么意思?”

岳宁放下笔说:“我跟我表哥说我会写繁体字,他就让我写这几个字。不就是这几个字难写嘛!”

大爷看着乔君贤说:“小伙儿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就是不够大气。”

冤啊……真冤!乔君贤哭笑不得。

“没事,没事。这是文化差异造成的,我们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大爷,谢谢您了,我们走了。”

岳宁回头喊道:“爷爷,走。”

出了公园大门,乔君贤才说:“岳宁,我什么时候说让你写‘一只忧郁的乌龟’了?我什么时候说繁体字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我只是说你可能不会繁体字,去港城考试会有困难,你要是会,直接跟我说你会不就行了?”

“你也不是我表哥啊?”岳宁对他眨眨眼,“知道我为什么要写这么难的繁体字吗?”

乔君贤反应过来,着急地问:“你不是骂我乌龟吧?”

“瞎想什么呢?你是我的合作伙伴,我怎么会骂你?”岳宁不屑地“切”了一声,“我没钱,只能靠实力合作,当然挑难的字写,让你知道,我装文化人绝对能装像。到时候酒楼展现的就是中华传统文化,书画、园林布置,我要用雨过天青色的盘子装萝卜开会。”

“真的?”乔君贤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岳宁无奈地说:“大哥,虽然你是富豪公子,但我想你现在能动用的资金也不多吧?这几天接触下来,我认准你了,你肯定几年后能凭自己的实力发达起来。我这么相信你,你居然在我展现了实力之后,还不相信我?太让人伤心了。”

他们说的是一回事吗?好像她确实没理由骂他是乌龟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乔君贤转念一想,高兴地问,“你真相信我能靠自己做出一番事业?”

岳宁歪着头看他:“不然呢?”

“也是啊!不然萝卜开会卖给谁去?”乔君贤自我解嘲道,“你怎么想到要写‘一只忧郁的乌龟’?”

岳宁直视着他的眼睛说:“你心里肯定在想:‘我从小学繁体字,怎么都没想到写这几个字?’”

被猜中心中所想,乔君贤不好意思地避开她的目光。

岳宝华不知道孙女怎么能在乔君贤这样一个被精心培养的孩子面前占尽上风的。他心里彻底踏实了,就宁宁这机灵劲儿,肯定吃不了亏。

“你别自卑啊!这么天才的想法,只有我那个天才老爸才想得出来。我小时候特别顽皮,莫伯伯说练毛笔字能锻炼我的耐心,爸爸就逼着我练字。只要我闯了祸,他就让我写这几个字。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写字,你说惨不惨?”

“好惨。我以为我小时候什么都要学已经够惨了,没想到你比我还惨。”

“更惨的是,我吃不饱,还得学。”岳宁走到爷爷身边,“那时候我就想,要是爷爷在就好了,我让爷爷打我爸爸的屁股。”

这么聪明、活泼又能干的孩子是儿子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岳宝华一点都笑不出来。要是志荣在就好了。

“我懂了,你那时候很忧郁,想变成一只乌龟缩在龟壳里。”说完,乔君贤拔腿就跑。

“乔君贤,你等着!”

乔君贤哪里跑得过岳宁这个牧羊女,没跑几步就被追上,胳膊被一把揪住。

他平时也算经常锻炼,力气不算小,可岳宁力气太大,他挣脱不开。

想起她在小杨沟把一个男人扛起来扔下山的场景,乔君贤真担心她也对自己来这么一下。他连忙喊道:“女侠饶命!”

岳宁松开手,笑着说:“看在咱们是合作伙伴的份上,这次就饶了你。”

“多谢女侠饶命。”

“你跟我详细讲讲港城考大学的规则吧?”

“我读到中三就去美国了,我有个从小玩得很好的兄弟考上了港中文,所以我大概了解一些,但不是特别全面。港城作为殖民地,从开埠起就一直推行英文教育,英文教育有利于殖民统治,就业市场也更青睐英文流利的人。所以英文中学的数量一直多于中文中学,民间资助成立的中文中学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别说是去英美留学,就算在本港,英中的学生也占据很大优势……”

乔君贤一路上跟岳宁细细讲述,岳宁捕捉到了最为关键的一点,问道:“所以自修生也可以参加中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

“考试分为两种,分别是针对英中的高级程度会考和针对中中的高等程度会考,两者存在差异。英中是在中七进行考试,中中则是在中六考试,大学学制也有所不同……”

岳宝华跟在两人身后,听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情,心想宁宁哪还用得着他操心呢?

一路聊着就到了宾馆入口。乔君贤说得太投入,没留意后面的情况,岳宁眼疾手快,一把扯住他:“小心!”

乔君贤一下子撞到岳宁身上,而那辆黑色皇冠轿车已经从他们身边驶过,开到了宾馆门口。

轿车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位短发丽人,朝他们这边看过来,挥手喊道:“君贤。”

乔君贤高兴地快步迎上去:“慧仪姐。”

这时,车子后座又下来两个人,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和一位妆容精致的美妇。

岳宁原本还在惊叹短发丽人的超有气质,可看到后面出来的贵妇的瞬间,身体不由自主地晃了晃。她紧攥拳头,暗自咬牙告诉自己,这个人与她毫无关系。

这个女人,她只在照片上见过。即便此刻对方烫着头发,涂着红唇,身着香奈儿套装,岳宁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就是那个为了去港城,宁可抛下年仅两岁的她的女人。

小时候,她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有妈妈,自己却没有。她吵着向爸爸要妈妈,爸爸拿出照片给她看,照片里那个女人抱着胖乎乎的她。

她对着照片喊“妈妈”,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被野兽啃得残破不堪的婴孩尸体,吓得跑下山,到地里去找爸爸。爸爸拿着铁锹,让她带着上山,把那具小小的尸体埋了。

晚上吃晚饭时,爸爸和莫伯伯说起这件事,聊到了这个在当时全国都存在的陋习,她这才明白妈妈的决定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如果那时爸爸也跟着走了,她这样一个两岁的小女孩,能不能活下来都很难说。幸好爸爸留了下来,历经千难万险也要把她带在身边。

那天,她用笔尖戳穿了照片上女人的脸,爸爸看到后骂了她,她倔强地大喊:“这个坏女人不是我妈妈,她不是我妈妈!永远都不是我妈妈!”

爸爸收走了照片,把她抱在怀里。她在爸爸怀里说:“宁宁有爸爸,还有莫伯伯,还有春梅婶婶,宁宁不要妈妈。”

从那以后,她拼命想要忘记这个女人,可越是想忘,就越是会梦到妈妈把她扔在山坡上、河滩边……

直到她恢复前世的记忆,上辈子她父母双全,却重男轻女,对她的所有培养都是为了让她为弟弟奉献一切。她释然了,这辈子,她能得到爸爸全心全意的爱,已经比上辈子强多了。那个女人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她没必要去恨,也不强求彻底忘记,淡化她的存在就好,她终于从这个梦魇中走了出来。

如今见到真人,没必要激动,就当是个陌生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