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场合下的饭局免不了喝酒,乌烟瘴气乱哄哄一片,明霆涉入其中如鱼得水,蝴蝶一样在各桌前纷飞乱舞。王琨心中的石头半放不放,大事终了,高兴肯定是高兴,然而一切只是阶段性的告一段落,后面的路怎么走下去,任凭谁都一眼望不到头。
明霆看出了王琨那一丝难以释怀的忧虑,揽着他的肩膀直接问,王琨如实相告。明霆酒意上头,不与王琨客气,大着舌头叫他老王,并开解说道,今朝有酒今朝醉,一件事结束了就是结束了,哪怕明天销售告诉你一台车都没卖出去,那也是明天再发愁。否则酒吃得不尽兴,事情也没得到解决,岂不是两头都不沾?
王琨提醒,目前订单量还是不错的,不会一台都卖不出去。
明霆哈哈大笑。
话说回来,他在王琨面前风骚,压根儿不去想自己还有一屁股烂账没算清楚,每天都是焦头烂额,只觉得喝多了最好,什么都不想,两眼一闭就是睡觉,管他醒来是几重天?明霆给王琨把酒倒上,又现编了许多公司内部八卦笑料当做调味,王琨逐渐放开,和明霆推杯换盏,最后王琨浑然忘我,和明霆推心置腹起来。
若说涉及关键要害的问题,王琨没提过。他只问明霆怎么才能在这浑水之上保持本心,不被各方利益推着走。明霆喝多了,脑子转不灵,也压根儿不知道王琨的问题怎么解,胡说道,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别管别人乐意不乐意。
这确实是他的真实想法,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一年当中没有出现什么纰漏,到底是他运气太好,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这话在王琨听来另有深意,“想做什么做什么”在一般人理解无非是大权在握,可真在职场里摸爬滚打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会形成一个清晰的认知:但凡想要真的做点事情出来,权力是与束缚成正比的,从此再无个人意愿,全要顾全大局。
在王琨看来,明霆嘴上潇洒,行动上跳脱,看上去无法无天,拿着公司决策当儿戏,实际上真要到落地的每一个细节,何时不是亲力亲为,忙得脚不沾地?哪次不是圆得天衣无缝?王琨一方面对明霆的敬佩更加深切,另一方面深深的意识到自己还没有这种自说自话收拾烂摊子的魄力,还需龙场悟道,修行则个。
晚饭结束的时间早不早晚不晚,一部分人离开,还有一部分人意犹未尽,明霆就主动组织起续摊事宜。当然他只是动动嘴皮子,表示所有开销算他头上,大家尽情享乐,至于场地相关,自然有下面的人落实。
今日一系列活动的主角是王琨部门,明霆不想让刘初阳等人多加班,就没招呼他们露面,连司机老张都早早按时下班,不用等他到深夜。唯一留下的是李凯旋,这小子算是奉江曜森的命到场围观,毕竟越野部门离他们再远,也采用了他们的技术支持,派个人来意思意思得了。
李凯旋和明霆相熟,又爱玩,一想到上次明霆去夜店最后把自己搞进局子里的奇葩经历,怕再生事端,就跟着明霆走了。
明霆是个很好的玩伴,什么都会玩一点点,鬼主意多,又能活络气氛,哪怕有个“老板”名头,实际上没有老板架子,肯放低身段扮丑逗笑,自然人人都喜欢他。要是真存了巴结攀附的心思,那更是要上赶着捧场。明霆来者不拒,很快就喝了个酩酊大醉,浑然忘我。
在激昂的音乐声中,明霆手中的骰盅落定,周围几波人高喊着点数,悬念不断堆叠,明霆的心也跟着砰砰直跳。只是就在他即将揭晓答案时,他的心脏跳动突然超出了身体能承受的负荷,似是要从喉咙里窜出来一般。
这个感觉似曾相识,跟上次与吴雪容吃饭时类似。明霆怕自己在众人面前失态,连忙落荒而逃。夜店里黑漆漆一片,噪音又大,就算明霆有反常举动,大家只以为他喝多了要去吐,没太放在心上。
明霆挤过拥堵的人群,把自己锁进厕所的格子间里,对着马桶狂吐不止。身体身处袭来的汹涌之感似是不把心肝脾肺一起吐出来决不罢休的意味。与此同时,他的鼻腔、喉管都被占用着,气是怎么都喘不上来。明霆的脑子被酒精控制,由不得他镇定思考,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要死了。
他不能死,绝对不能死!明霆发狠,脑袋用力往水箱上砸,希望以此疼痛来抵消另外的恶感。但这并无用处,他的眼前一片黑暗。
等醒来时,人还在格子间里,见到的是李凯旋的脸。
“明总,你怎么样?”李凯旋关切问道:“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明霆茫然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我看你去了厕所,怕你喝多了找不到回来的路,就跟了过来。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你出来,担心出事。就……”李凯旋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跟着老板来厕所,又碰到如此窘事,实在是不够光彩。还好明霆没锁门,要不然破门而入那就更尴尬了。
“我、我没事,就是喝多了……”明霆不想节外生枝,“进来栽了一跤,嗨!你可别说出去!”
“我办事,你放心!”李凯旋拍拍胸脯,把明霆扶了起来。明霆问他几点,他随口答十二点多点,明霆当即愣住,也就是说,他莫名中邪发作的时间点是十二点吗?他是十七岁生日时来到的这个世界,按照过去的时间算,此刻正是他的十八岁生日!
隆隆音乐声冲刷而入,而方才消散的酒精不知为何又席卷而来,麻痹着明霆每一根神经。明霆被李凯旋拉着穿越舞池,妖魔鬼怪快要把他挤得魂飞魄散,等成功脱离时,明霆已经晕得不辨方向。
他满脸赤潮地坐在沙发上休息,翻弄手机时眼睛对不上焦,李凯旋问他怎么了,他说想回家,找摩的佬来接他,随后开始失心疯一样说胡话。李凯旋摸不着头脑,只好拿着明霆的手机翻通讯录,果然看到一个叫“摩的佬”的人,想都没想就拨了过去。
对方仅“喂”了一声,他觉得声音耳熟,可惜自己酒也喝得不少,怎么都想不起来,只道是明霆什么朋友,总不能是真开摩的的吧?
李凯旋立即说:“那个,明总说让你接他,请问怎么称呼?”
“在哪儿?”对方冷声问。
李凯旋被那气势震慑,完全忘记问对方情况,把地址交代清楚,对方又是“嗯”了一声,直接挂了电话。这边刚嘱咐清楚,那边明霆说室内太闷,李凯旋干脆带着明霆去路边透气,顺便等人。
店面坐落在城市繁华地段,别处都已入睡,唯有这里歌舞升平,来往都是穿着时尚的年轻人,在霓虹灯下一簇两簇站着抽烟聊天,好不热闹。店门口是一条小街,街面流动的车不多,可街边停的车不少,其中不乏各色吸睛的昂贵跑车,一看便知是浮躁青年们夜生活的交流名片。
李凯旋找了两把椅子,明霆坐下后先是发呆,好了一阵之后开始和李凯旋聊整个JOJO系列的战力天花板到底是谁,谁的替身面板属性和实际对战不相符,谁的替身技能最BUG。李凯旋听得云里来雾里去,根本听不明白空调和迪奥有什么关系。
是那个卖包的迪奥么?还出空调?他不懂奢侈品,他只知道奥迪。
明霆讲得激情洋溢,顺便祝福荒木老师修习波纹顺利,长命百岁。李凯旋那晕胀的脑袋还没捋清楚关系,明霆又开始从大闹天宫讲西游记。他说他最喜欢孙悟空,如果孙悟空来了,JOJO第一本就能结束全文。
李凯旋觉得自己在幻听。
明霆讲了好一阵,最后口干舌燥,却问李凯旋带没带烟。李凯旋没见过明霆抽烟,他自己也不抽,就叫明霆在原地等着,他去买。马路对面就是便利店,来去这么一小会儿功夫,就见明霆身边儿站了个男人,稍稍弯腰颔首,似乎在和明霆搭讪。
明霆为了今天开发布会特意穿了一身西装,老实说,这并不符合明霆在李凯旋心中的设定。发布会在户外开,八月份最热的天气,他以为老板穿着裤衩背心就能来。结果呢?西装革履,帅是真的帅,热也热得优雅格调。
进了夜场,明霆放松起来,把外套领带一丢,衬衣领口解开,袖子挽至小臂以上,活脱一个浪荡的公子哥。这会儿喝多了坐在椅子上歪歪斜斜靠着墙,头发散乱,满是迷茫的被那个陌生男人问话,竟有几分天真无助之感,仿佛下一秒就要落入恶人之手。
“喂!”李凯旋大叫一声,吸引了那二人的注意力。他连忙跑回去,那个男的指着他问这人是谁,明霆想了想,说是一起来的朋友。那个男人上下打量了李凯旋一番,眼神叫李凯旋很不爽,对方似乎不太在乎李凯旋的身份,只一味问明霆要不要跟他走。
明霆摇头,嘟囔说:“等摩的佬。”
他以为自己很认真地在拒绝对方,实际上完全无法控制表情和神态,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副娇憨模样。那男人晃晃手里的车钥匙,笑着说:“什么摩的?我开车带你去兜风?”随即,他按了一下,停在路边不远处一台保时捷911闪了闪灯。
这下连李凯旋都看出了端倪,这……这是在勾搭明霆!李凯旋当即警铃大震,虽然老板英姿卓绝,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就能上手摸的吧?漂亮妹妹也就算了,一大老爷们儿凑什么热闹?而且开个911就敢出来显摆?这货知道明霆什么家底吗?年轻人我劝你别太激进。
明霆没理对方,朝李凯旋伸手要烟,李凯旋赶忙帮明霆点上,用手掌护住火焰。周围霓虹斑斓,明霆面前那一点火光却是别样颜色,让明霆的脸躲在柔雾之后,加之他眼神迷离,竟是与平日里那咋呼模样截然相反的深邃。
一头红发更显妖冶,夹着烟时更有几分风情。
这脸是那男人最喜欢的,想要把上手,花点力气也无妨,明霆口中喷出一口青烟,轻轻咳了咳,有点委屈地问李凯旋:“摩的佬怎么还不来?”
“呃……”
李凯旋正要找理由,只听一道引擎声灌入耳中,还未过脑子,那声音已经由远及近,近在眼前。
这条街上其余人的目光也随之望了过去。
只见一台漆黑如墨的跑车对向而来,低转速拉出了高亢的咆哮声,强迫每一双眼睛不得从它的身上离开。这车不似色彩鲜明的法拉利或者兰博基尼,全车如水流一般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在一般人眼中仅能用“帅得离谱”来形容,车尾翼更是翘挺夸张,那车从眼前经过时,分明可以看出尾翼几乎要高过车舱顶。
就当大家以为是哪个富二代深夜飙车,只见那跑车在路口掉头回来,在夜店的门口停稳。
如此神秘优雅又具有超强战斗属性的车近在眼前,大家自然会去看车头的车标,结果找了半天不见彰显身份的标志,这令众人议论纷纷。
“这是什么车?”
“没见过,车门都是透明的哎!”
“哇!你们看!”
车的造型过于夺目,半扇透明的车门如鸟翅般张开,整条街的人似乎都在期待着这位“车主”露出庐山真面目。
但见一只穿着黑色皮鞋的脚探出来,黑色西装裤从裤脚到腰线的线条像是第二层带着筋骨的皮肤一般。万众期待下,神秘车主终于展露出全貌。
那人身材高挑,肩背有形。上身穿着简单黑色T恤,短袖边还稍稍折上去一些,但那面料的立挺程度和轮廓感绝非廉价单品。妙得是,即便拥有好身材,那黑色体T恤也并非紧贴身体,用力把线条暴露得一览无余才心满意足。反而是恰到好处的宽松感,看上去更加若隐若现,松弛有度。
他的腰间还有一条黑色细边银扣腰带,手腕同样是黑皮银色腕表,就这样一点点低调银光的点缀,远比珠光宝气高贵许多。
当然衣冠再怎么奢侈,都比不上那张脸价值连城。那凛冽的压迫感与世界格格不入,他就那么站在车前,像是夜巡的鬼魅骑士。纵然是混迹欢场多年的老鸟,也不敢保证自己在哪家店里见过这般绝顶人物。
他是谁?他来做什么?周围人全都好奇地盯着那人,更有胆子大的已经走到他的面前,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但那个人目光冷淡,视而不见,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慢步走到了一个红发男人面前。
明霆双眼迷离,但一眼就认出了眼前人,哼唧了两声。
李凯旋目瞪口呆,摩的佬?这是摩的佬?摩的佬是我周梦勋大哥?他难以形容这个熟悉的男人,以为自己对周梦勋的脸早早免疫,可今日的周梦勋虽穿着简单低调,但像是精心装扮过,连身上的香味都比平时要浓。
不是嗅觉上的艳浓,也不是换了味道,而是掺杂了某种别的什么气味,李凯旋形容不上来。
周梦勋的眼睛一下就扫到了旁边那个男人身上,他对靠近明霆的陌生人有着天然的敌意,气势外露,嘴上却一句话都懒得说。雄性生物对“敌意”洞察敏锐,那男人虽不清楚来人底细,但不甘示弱,便说:“抱歉啊,我先来的。”
他刚要伸手碰到明霆,就被周梦勋一眼瞪了回去。
明霆一支烟抽到一半,忽然咳嗽起来。周梦勋皱眉,摊开手掌,明霆只好把剩下的半截交到周梦勋的手上。周梦勋不问缘由,弯腰将明霆搀起来,对李凯旋说:“明总我带走了,以后少带他来这种垃圾场。”
“哎,好,好。”李凯旋心叫冤枉,嘴上说:“哥,你慢走。”他一点都不质疑周梦勋和明霆的亲昵关系,他们二人在李凯旋脑子里的设定就是从高中到现在的好兄弟,兄弟之间撑撑场面再正常不过,更何况那可是周梦勋!
他脑子里是一番画面,其他人只会脑补出来其他。眼见明霆被周梦勋带上车,油门轰鸣绝尘而去,在场所有人无不艳羡,谁不幻想帅哥豪车相伴?虽然到现在都没看清楚那是台什么车,可是停在一起,整条街的跑车都显得光辉黯淡不少。
毕竟那些车路面上能见到,这位帅哥开的从未见到过,不光是车,这样帅的男人也从未见过,唯一令人惋惜的是帅哥捡了个男人回去——忽然,有人反应了过来,拿出自己刚刚拍的照片仔细回想,才意识到这人确实是独一份的,只是他们一时间都没联想到罢了。
被周梦勋贴脸开大的男人吃了瘪,正是不爽,李凯旋决定把刚刚周梦勋的责怪迁怒于此人,阴阳怪气道:“下次出来装逼掌握好分寸,你那一百多万的卡雷拉怎么和人家两千多万的塞纳比?”
男人之间的PK往往就是这么简单,话都不用多说,胜负既分。李凯旋在旁围观浑身舒畅,虽然知道周梦勋其实生活中衣食住行都很简单,并不是一个物质的人,但这哥要是想变得物质,也是绝非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李凯旋不禁赞叹,我们哥哥就是这么豪横。
哎不是,我们哥哥什么时候成摩的佬了?
到了家,明霆赖在车里不出来,周梦勋知道明霆这是喝多了,无奈之下,只得绕到副驾门口去抱明霆。明霆潜意识里知道这里没人,所以也不拒绝周梦勋。
“唔……”明霆口齿模糊:“你什么时候买的车?你不是,不喜欢吗?”
“很久之前的了,一直没怎么开过,弄回来有点麻烦,直到下午才都弄好。”周梦勋说,“只是决定弄这台车的时候太早了,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你其实并不喜欢跑车。把它给你当生日礼物,不知道愿不愿意。”
“当然愿意!”明霆连忙解释,“你送给我的,我就都喜欢。”
周梦勋问:“是吗?”
明霆扑到周梦勋怀里,笑容满面地说:“当然啊!我最喜欢你啊!”一想到最喜欢的人开着送给他当生日礼物的跑车去接他回家,他怎么会拒绝这样的欣喜呢?
爱人坦言爱屋及乌的情愫叫周梦勋心潮涌动,他浅浅亲了明霆一口,闻到淡淡的烟味,说道:“以后不要抽烟了。”
“嗯。”
“也不要喝酒喝到这么晚。”
“嗯。”
“今天是你生日。”周梦勋叹气,“下不为例。”
明霆醉意尚在,周梦勋半扶半抱把他带进了房间,明霆不肯洗澡睡觉,拉着周梦勋要出门去网吧打游戏。喝多了,倒是不嫌弃周梦勋菜了。周梦勋被明霆这模样逗笑,问他多大了还要半夜跑出去上网,明霆竖起手指说自己十八岁了。
少年对于“长大”最真实的憧憬就是去做以前不能做的、一件又一件具体的事。可到这一刻,他却没什么兴奋之感,因为他经历的成长已经超出了这个年纪应有的负重,当那些喜欢的事情真的可以肆无忌惮去做时,又觉得索然无味,这叫他有些失落。
明霆见周梦勋不信,很认真地重复:“真的是十八岁!”
“好好好,明总永远十八岁。”周梦勋哄他。
明霆看着周梦勋,很多画面与眼前的人交替挤占着明霆的视线,令他分不清哪一个是现实,哪个一个是虚妄。唯有身体痛苦的记忆令他深刻,仿佛埋藏着某个开关,一旦触及,他将会掉入轮回深渊。
为什么与“生日”有关的感触都是狰狞的?他十七岁的生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穿越?来到这个世界时那个三十岁的生日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一睁眼躺倒在一地的文件上?而现在,他的十八岁生日——亦或是说三十一岁生日,是某一种时间节点的提醒吗?
一向无畏的少年从未像此刻这样迷茫惶恐,他不知道以后要走向哪儿,亦无法一腔孤勇,因为他还牵着一个人的手。
他去吻周梦勋,和周梦勋在一起这么久,接吻是家常便饭,可是他还是不太会吻,胡乱不得章法。这一次他很用力,扑着周梦勋滚到了床上,自暴自弃地什么都不想思考,只希望能永远和周梦勋在一起。
倘若做不到永远,那就把眼下的每时每刻都无限延长好了。
“周梦勋,我真的不会谈恋爱。”明霆沮丧说:“我分配不好自己的时间,好多事情做的很笨。你对我那么好,送我那么贵的跑车,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对你再好一点,我没什么能给你的,我……我没跟人谈过恋爱,我骗你的!”接下来的话隐没在唇齿缝隙之中,周梦勋没那么温柔,他翻身把明霆压下来,吻够了,在明霆的下巴上咬了一口,问道:“为什么要骗我?”
明霆不知道,无助地望着周梦勋。他只知道现在向周梦勋和盘托出,是作为真正的自己面对周梦勋,而不是一个成熟的幻影。
看了周梦勋一阵,明霆双手捂脸歪向一边:“我好像真是一个笨蛋。”
周梦勋忍俊不禁,他拥上明霆,低声道:“真没跟别人好过吗?那太好了……我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我们就像小时候那样,有什么不会的,就一起学吧。”他拨开明霆的衣襟,明霆有点痒,却没有再躲。
明霆一直以为周梦勋是一个自我管理能力超过阈值的变态,他会想是不是成熟的大人都这样。其实不然,周梦勋只是会把他放在高于自己的位置,珍惜他,从来不强迫他罢了。
窥探到对方的良苦用心后,明霆自责自己实在是粗神经,其实他可以主动一点的。
即便有了很长的心理铺垫,当异样的触感抵达明霆的神经末梢时,他还是会忍不住地想要挣扎,周梦勋说自己慢一点轻一点,当然,这只是嘴上说说,那双强有力的手臂变成了钢骨牢笼,把明霆死死圈在其中。
周梦勋不住地叫着明霆的名字,爱人的呢喃不具有实际意义,只是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自己没有在梦里,他所触摸的、拥抱的都是真实的。明霆抓着他问,周梦勋我们可不可以永远在一起。他不知道有什么不可以,若是没有明霆,不论过去还是将来的一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明霆……”周梦勋的双臂从明霆的腋下穿过,胸口与明霆的紧密摩擦像是要把彼此捏实揉匀合二为一才行。他与明霆深吻,直到最后一口气都被消耗一空时都不愿松开,明霆亦没有推拒他,而是双臂环着周梦勋的脖子,搂得更紧,直到那濒死那一刻,没过顶端的刺激将二人彻底归于天地。
明霆急急喘气,嘴唇在周梦勋左侧眉弓上婆娑:“我知道,我知道……我也爱你,我最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