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批美人是暴君的黑月光

疯批美人是暴君的黑月光

作者:绮墨言 状态:完本 日期:02-03

她与苏言尘几世纠葛,将情归何处?…

《疯批美人是暴君的黑月光》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茅盾
    三叉路口突然挤住了。八成新的一辆奥斯汀,困在人力车和塌车的一群内,司机先生拚命揿喇叭,歪戴着鸭舌帽的脑袋从车窗里伸出来,睁圆了的一对眼睛望着后面,嘴里嚷着:喂,喂,你这赤老……眼睛瞎了么?
  • 作者:刘亮程
    《一片叶子下生活》精选了刘亮程的散文作品36篇。刘亮程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方式观察着他所生活的家园,周遭的一切,包括虫子、鸟、蚂蚁、狗、树、阳光、风、土墙……以及人,在他的笔下都是不一般的存在,他写他生活中的事物、身边的人、生活的状态。其文字朴实理智、充满哲思却又不刻板严肃,看似平常的东西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读之令人印象深刻,回味无穷。
  • 作者:二十来岁
    又怂又爱吃瓜小画家VS人前死鱼脸人后大暖男军医宋雨晴刚给半年不见的男朋友发了分手短信,下一秒,她就到了七十年代羊城的街道上。正想拦住路人问他们在拍的什么剧,就被个中年妇女连拉带拽地带回家了。宋雨晴被所谓的家人轮流数落,懵了大半天,宋雨晴总算是搞清楚了:她,赶上穿越潮流了!脑海里疯狂搜索,没有找到一本小说的女主或者女配是叫宋雨晴的,也没有什么原主的记忆灌输到她脑子里的,咬破手指把血按到她戴着的平安扣上,也没有出现空间异能!现在她是老宋家的老三,大哥、大姐都早有工作了,双胞胎弟妹还在读小学,本来说好卖给她的工作却被表姐抢走,高中毕业没有工作的她目前只有两条路:要么下乡当知青。要么嫁到老男人给人当后妈。宋雨晴没有任何犹豫,果断选择下乡。但下乡劳作太辛苦,某天在田里晕了过去,再醒来就看到了......前男友???赵平生!你死定了!——赵平生在一次全球病毒危害中被感染去世,莫名穿到了1968年代成为了一名军医,并被调到海岛。穿过来两年后,某天附近生产队送来了个昏迷的女知青,他查房时不经意看了一眼,差点当场哭出来了:虽然三年未见,但他非常肯定,病床上躺着的女知青就是他女朋友!好不容易等到有独处的机会,他还来不及高兴,就听到女朋友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之后,医院里的医生护士看到赵医生一改往日的死鱼脸,咧着嘴笑嘻嘻地上班,天天给203病房的女知青送吃的。本来都要决定在这个离谱的世界孤独终老的赵平生:看不得女朋友吃一点苦,还是提前把人拐进他的户口簿吧!——下一本《年代文里的反派闺女》云笑笑高考超常发挥考上了理想中的学校,得瑟过头的下场是:她穿书了。云笑笑穿到了一本叫《七零之重生做厂长》大女主年代文里,书里从七十年代开始写起,主要讲了大女主云舒重生回到丈夫牺牲后,收拾极品婆家分家养娃、创立乡村小作坊、恢复高考后以全省第一的成绩上大学、把小作坊搞成全国知名大集团、同时收获真爱等波澜壮阔的小半生。她看大女主专心搞事业看得身心舒畅,但穿到书里她就心梗了。云笑笑装病半个月才摸清她现在的情况:一、书里的大女主云舒是她亲妈;二、她是云舒和早死前夫的大女儿,也叫云笑笑;三、她是个小时内向、大了脑子拎不清的小反派;四、此时是九零年春节,她高考半年前;五、这本书正好只写到九零年春节就完结;六、结局里小反派闺女会被关进少管所……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她再来一次高考不一定能考上大学啊!!!而且,什么?她要被关进去?那不行,从小长在红旗下的祖国宝贝花朵拒绝做违法违规的坏事!但是!面对面甜心苦的爷爷奶奶、精明算计的叔叔婶婶,她坚决把反派作风坚持到底!至于她的厂长亲妈,安静做个她成年前的提款机就可以了。不给?那就继续当个小反派!——云笑笑穿书前,这是一本年代大女主文。云笑笑穿书后,这是一本年代小反派文。
  • 作者:风月独见
    楚醉骤然穿越到了女尊修真小说中,不巧还穿越到了大婚当天,在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就被人带着御剑去迎亲。楚醉一路上都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最后决定先将人娶回去,后续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决定,但没想到说好的迎亲,众人把她送过来之后就全撒丫子跑了,压根没有把新郎接回去的意思。最为关键的是,她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她这位长得俊美不似凡人的夫郎,乃是传说中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修为高强的大魔头!楚醉:……果然就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秦凌看着面前的楚醉,有时觉得命运一说委实奇妙。楚醉曾在他年少时因为一时心善救过他,所以楚家得罪他的时候,他留了口信,说如果他们愿意把她送过来,他就放过楚家。却没想到楚家人会错了意,以为他看上了她,就这样给她套上大红喜服把人送了过来。他本想待她好些,帮她恢复灵脉,助她提升修为,便算是还了她当初的恩情,却不知何时将自己的一颗心也交了出去。【本文将于5月26日周四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预收文《当偏执魔尊遇上无情道》:世人都说荀凝天生感情淡漠,是个修无情道的好苗子。事实也的确如此,荀凝拜入天元宗后三年结丹、五年化神,修炼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师门长辈对她予以众望,只盼她入轮回境稳固修为后,率领门派后辈,扛起除魔卫道之责。荀凝入轮回境后,完全不受侵扰,甚至还在其中救下了一个孩子。出了轮回境后,她方才知道她在幻境内无意中搭救的,并非什么孩子,而是幼时的魔尊荆绝。若非她出手,荆绝早已在轮回境内受心魔所侵,身死道消。荀凝决定挽回这个错误,亲手将魔尊斩于剑下。-魔尊荆绝性格阴鸷、狠厉嗜血,仅提及他的名字,便足以让人感到胆寒。然而却没人知道,他年少时,曾经有过一段遭人折磨侮辱的悲惨过往。他化魔后,亲手将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尽数斩杀,然幼时的一切,终成他心底的伤疤。金丹损毁,踏入轮回境,被困幼时幻境之时,他以为自己再无生还可能。却没想到,有一人,将他从泥泞中拉起,就这样牵着他的手,带他走过那慢慢长巷、脱离那噩梦般的过往。他爱极了那双牵着他的手,和那手上的温度。于是出幻境后,他直奔天元宗而去。他不惜化身为正道弟子,跟在她的身边,陪她走过无尽海、陪她度过天魔劫、陪她血战十万幽冥……纵使知道她修无情道,他也相信这么多年下来,他会成为那个例外。直至身份败露的那一刻,她毫不留情的将剑穿入他的肺腑,他才知道,她是真的没有心。于是他终于撕下伪装,将她扣在无渡海下,贪婪的向她索取着,她曾经亏欠他的日日夜夜……—————————————————预收文《娘子那么软》:裴南五岁的时候骤然被定下了一门亲事,给他定下的娘子才刚满周岁……裴南十分不愿意,奈何反抗无果,他最终还是决定先去看看这个未来有可能成为他娘子的小肉团子。没想到小肉团子娇娇软软,第一次见面就拉着他的袖子不放手……自此以后几十年,每次想到自家娘子,他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字都是软……-沈月自懂事之日起就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夫郎,他长得特别好看不说,还每次见面都给她带好吃的,于是她觉得家里这门亲事定的对极了!—————————————————预收文《是谁心里小鹿乱撞》:姚馨是个重度社恐,因而能宅在家她绝不出门,能发消息解决的问题她绝不打电话。家里常年只有她和猫相依为命。直到这天猫猫生病,她不得已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了门,带着自家猫去了离家最近的一家宠物店。好在宠物店里的人不多,就在姚馨松了口气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长相俊美,气质温和的大帅哥走到了自家猫的身边,温柔耐心的查看着猫的情况。原本十分怕生、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用爪子挠人的小祖宗,在他的怀里居然十分乖巧,甚至轻轻的用头蹭着他的手。姚馨:……是个小叛徒没跑了!为了自家小祖宗的健康,姚馨难得主动加了对方的微信,以便后续出了什么问题即使与男人进行沟通。此后不久,姚馨就发现似乎不只是她的猫,她的心似乎也被某人给拐跑了。这天,姚馨一边低着头搅拌着手里的咖啡,一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家猫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考虑做它的爸爸呀?秦宿看着面前低着头,脸颊泛红的女孩儿,低声笑道:好。【社恐女画手X温柔男宠物医生】
  • 作者:黄易
    称虽异,但肯定是当今之世最独一无二的地方: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却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故事发生在两晋南北朝,五胡乱华之际,在淮水和泗水之间,有一大片暰横数百里、布满废墟荒村、仿如鬼域的荒弃土地:南方汉人称之为边荒,北方胡人视之为瓯脱。而位于此区核心处的边荒集,却是当世最兴旺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她既不属于任何政权,更是无法无天,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硅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正是由那里开始。边荒是老天爷为有本领的人而设的,在那里有着另一套生存的哲学和法规。本书以符坚攻晋的淝水之战为前提,对当时的门阀时势五胡晋朝都有详细的描述,第一集算是一道开胃菜,以后的章节会愈来愈精彩。边荒是南北的缓冲地带亦是故事的重心,黄易融入历史的功力又再一次发挥,这是一套历史武侠的作品,就如大唐双龙传般没有让人议论的情色。
  • 作者:孤猪一炙
    本文10月29日周六v,当天万字更预收《和离后她养了外室》文案见最后====本文文案====阿淼是得万千宠爱的世家女,娇美金贵。她母亲是长公主,父亲是国公。她身边往来的皆是王子皇孙,显赫尊贵。阿淼初长成,想要迎娶她的公子王孙无数。京中众人好奇,究竟这朵富贵花将落何家?起初,众人以为探花郎宋杉有这个福气,不料这门婚事黄了。后来,三皇子想迎阿淼为皇子妃,阿淼却不肯点头。众人嘲讽:阿淼心比天高,她想嫁的男子只有天上有。后来,阿淼嫁了一个寒门小将。霍寻只是一个泥腿子将军,靠着战功入京为官,他甚至连接近阿淼的机会都没有。他倾慕她,却从不敢奢想。他只能暗中注视她,若是偶尔能帮到阿淼一点,那晚他就会兴奋得翻一百个跟斗。阿淼选婿,他侦查男方,仿佛自己嫁女儿一般,生怕她嫁人后受一点委屈。霍寻觉得,阿淼配得上天下最好的男子。忽然有一天,那个金尊玉贵的娇气少女跑到他面前,睁大眼睛问:霍将军,你是不是喜欢我呀。【男主后来靠自己升官】=================预收《 和离后她养了外室》注:男c女非,外室上位苏樱樱是商户之女,却生得妩媚明丽,是渝城有名美人。因缘际会,她高嫁了吏部侍郎家公子沈告,本以为上天厚待,不料三年后却因无所出惨遭休弃。樱樱没脸回老家,便去郊外的庄子避世隐居,远离世俗。她游戏乡野间,结识一位解甲归田的军士李一刀。李一刀生得健壮,满身力气,帮她驱赶山间野兽、挖水井、摘野果。樱樱看着他的身影,目不转睛。这天,樱樱听闻前夫沈告即将迎娶新妻。她咬着牙,心中恨恨:你娶新人,凭什么我不行?于是这日她请李一刀吃酒,对他娇声道:跟我好,一月给你十两银子,怎么样?李一刀:……================《王妃她跳墙跑了》*跑了文学*阿锦从小跟着师傅在山中生活,采药为生。这一年,有人在山腰建了个院子,没多久,院子来了一个漂亮公子和他的七个仆从。从此,阿锦再也不去看野猪打架了。她喜欢蹲在墙头,看公子弹琴喝茶,看他吟诗作赋,不似凡人。喂,你好看归好看,可挺笨的。阿锦笑话他。公子慢慢抬头,神色清冷:我笨?阿锦点头:是呀,你看你,不会煮饭,不会洗衣,你笨不笨?公子轻轻一笑,恍若天神:那,你教我?后来,公子带阿锦一起回了家。阿锦才知道,原来她才是最笨的那个。不会弹琴画画,不会写字绣花,甚至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乡野村妇,不堪入目。府里的人都这么说阿锦。阿锦瘪瘪嘴,抱着漂亮小团子跳墙跑了。
  • 作者:一卷丹青
    [原本叫《大小姐买月亮》别走错了喂][每天早十二点更新,除这个时间就是在修文][娇纵大小姐x忠犬 但都狗][1]一个偶然机遇,藏族少年巴桑到大都市交换学习。他下定决心:1.好好学习,多出来看看。2.珍惜在外读书的机会,不做恋爱等浪费时间的事情。前者他完成了一半,后者……苏家娇生惯养的掌上明珠佯装中暑。她瘪着嘴坐在长凳上,晃着脚尖,拖长音娇声道:巴桑,背我。[2]他又下定决心:1.好好学习,建设家乡。2.继续珍惜看外面的世界的时间。3.挑起苏瑶学习欲,让她能顺顺利利考入央美。4.以及和她永远在一起。[3]但交往后,巴桑发现,他又完成不了。因为第二天,苏瑶随意逗弄着小狗,嬉笑着和新的男孩上了小轿车。而这个寡言少语的少年成长成了男人,纵使成熟干练,西装革履,也如同那天站在雨夜一样狼狈。内心困兽,嘶吼着、狂叫着、愤怒着——他要出人头地,以及,占有她。[4]而故事的开头,就在一切结束之后。然而,他发觉自己有多低估白月光的杀伤力。他舍不得。-*老情人重逢,是爱恨交加,是欲触碰又缩回来的手。======排雷:双c,女主在九年里交过别的男朋友。双视角。
  • 作者:花冉叶
    过完生日的第二天,我妈说要给我介绍对象,她的好闺蜜生了五个儿子,让我随便挑一个。但是和我一样成年的只有对方的大儿子。我不想去相亲,照片中这个长发披肩眼睛跟黑洞一样的男人实在是不合我口味,可在我妈的铁拳制裁下不敢反抗。在和相亲对象见面后,对方表示没有人会比他更合适我了。我一脸问号:???这家伙一定是大有问题所以才找不到女朋友!本文将于7/15日入V,V当天3更,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