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夫人,沉迷种田

县令夫人,沉迷种田

作者:不及风月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刚穿到饥荒严重的古代时,那个便宜丈夫如是说道:蛮横无理,不堪大用。温舒茵拿手国内上下八大菜系,清蒸焖炖样样精通,一顿简单的闷炖茄子就把县府上下治得服服帖帖。闻言,潸然垂泪,泫然欲泣,转头却在便宜丈夫饭里多颠了两勺盐。便宜丈夫:……权倾朝野的丈夫又是这么说的:人若不懂得识时务,怕是会吃不少苦头。温舒茵哦了一声,这次多颠了两勺糖。便宜丈夫长叹一声:……夫人,我错了。*学了几年农学的温舒茵多吃了两颗头孢,脑子一晕,穿越到穷困潦倒的青山县县令夫人身上。夫人听着是个好事,然而偌大个县府各个对她冷言冷语。好在,温舒茵有一手好厨艺,进出了两趟厨房,把县府上下治理得服服帖帖。还顺便拐了一个挑食到鸡皮龟毛的县令丈夫。然而青山县穷山僻壤,饥荒一年比一年严重,而县令丈夫厌世已久,三不管,温舒茵刚来不久就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饥荒。根正苗红的温舒茵难以漠视,为了解决民生问题,温舒茵撸起袖子,改良田,择地而耕,选良种,尽力为大家带来更好的生活。冬天难以种植导致伙食不够?温舒茵改良了树种,慢慢杂交筛选有抗寒因子的作物;煤炭过少,大片百姓在寒天下冻得酱紫,温舒茵推出了新式棉花,为冰冷的雪夜里带来一线生机。温舒茵自认为是个普通人。但不知不觉,她越走越远,成为这个动乱朝廷唯一被珍爱的人才。…

最新更新第3章 第 3 章

《县令夫人,沉迷种田》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啾咪嘛
    [27号入v,感谢订阅]周琳琳小时被同父异母的二姐推到了河里,身上染了病,做不了重活儿。村里有人嘀咕:周琳琳那丫头,以后难嫁,娇娇弱弱不能挣工分,哪个婆家会要?周琳琳不愁嫁不出去,只苦闷提防着家里那个爱装的某人!多年以来,她那位二姐周玥宛若无事发生过一般,顶着一张无辜的脸,在亲爹后妈弟弟妹妹面前,唯唯诺诺,伏低做小。甭说如何要让亲爹周二锤相信,就连她自己都差点怀疑当初的事情是不是有疑虑了?她拉着高高的警戒线,谨遵李冬娘的叮嘱,时刻保持和人的距离,惹不起,躲得起。谁知道,一夜之间,周玥像变了一个人,在她们和亲爹周二锤面前都不装了。敢骂后娘李冬娘恶毒,敢说亲爹周二锤软骨头,一对眼珠子也敢光明正大恶狠狠瞪她和弟弟们。连亲姐周玫也没逃得了一句偏心外人的冷血鬼。瞧着张牙舞爪鲁莽作妖的二姐,周琳琳心里竟反而松了一口气。**周琳琳并不知道自己那个高冷的大姐是一篇年代文中的女主,自己那个白莲花二姐的芯子已经换了一个人,此刻正摩拳擦掌欲欲跃试地想要打脸他们这一屋子的极品。看着二姐成天上蹿下跳,热衷抬杠,好似一刻都安分不下来。心情却从最开始生气得不行,渐渐变成看热闹了。看着她轻声细语满脸羞涩地跟人搭话,顿时甩了甩胳膊上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原来二姐不是不装了,只是不在她们面前装了。只是再仔细瞅瞅,咦?看清男人的样子后……周琳琳:又有热闹看了!【预收文1】懒男人与馋婆娘[八零]石溪村的苗樱桃,长得圆润丰满,看着格外有福气,关键一看身材就是个好生养的,娶回家当媳妇极好。可村里人却只能望而止步,只因苗家丫头不仅是个大胃口,每顿吃得比青壮年还多,媒人更是隐隐约约透漏口风,要娶苗家丫头,彩礼数目可不是小数。石溪村的俞云飞,长相俊秀,一眼瞧去,像个有知识有文化有相貌的文质彬彬的城里人,只有村里人心里一清二楚,这俞三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大懒蛋,干活不积极,偷懒第一名。既叹息,又嫌弃,感叹着可惜了呦。谁料,有一天这一懒一馋的两人能相对眼呢?村民们砸吧着嘴,琢磨两人正好相配,也别嚯嚯其他人了。只有俞家的俞二媳妇皱眉叹气,又来一个极品,真得分家了。【预收文2】八十年代假爹假妈带娃日常一朝意外,已经厌倦城市生活的二十一世纪夫妻穿成了八十年代大山里的一对新手夫妻。新手夫妻结婚不到一个月,但儿女双全。结婚前,男方的二哥病死,二嫂再嫁,留下个正逢能吃不能干、谁都不想要的八岁小子,最后只有连媳妇都没娶的他把人带回了小小的茅草屋子。结婚后,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弟弟的女方更惨,弟弟弟媳直接偷偷地一起逃跑躲债了,六岁的侄女带着四岁的侄子可怜巴巴找上门。结果倒霉催的,新手夫妻被催债的上门抢孩子,一个撞在墙上磕到了头,一个直接被人敲了闷棍,双双呜呼。刚穿来的夫妻俩:……好消息:两人都年轻了十几岁!坏消息:无儿无女、自由惯了的他们突然多了三个娃?#新手爹妈磕磕绊绊养娃日常#他们喜欢大山,亲自打造山中桃源
  • 作者:钢铁小屋
    入V公告:本文3/25日开始倒V,从21章开始V,入v当天更万字,当天更新时间改到下午15:30。女尊男生子,种田文。苏屏鸡蛋过敏致死,穿越到大婉国,这里正值盛世,南方经济发达。苏屏成了独生女,母父对她很好。家在南溪镇上,家里经营着铺子,她准备开心地躺平了。但是,为什么到了古代还要读书啊?而且读书就算了,为什么见官得跪啊?苏屏只好努力读书,中了秀才就不用跪了。西平府文风鼎盛,苏屏只好每天早起学习。因前世受过高等教育,17岁,苏屏终于中了秀才,还是甲等第二名。她终于可以真正地舒服地躺平了。苏屏学废了,再也不想往上科举了。她决定娶一个合心意的小夫郎来伺候自己,以后让他干活。看了半年,好像能确定未来夫郎是谁了。*安许从小就好看,受到母父和大哥的宠爱。但是也知道在村里,数她们家孩子最多最穷,吃糠咽菜才能渡过难关。安许越长越大,竟然越长越高了,他要嫁不出去了!怎么办?安许还想靠嫁人过上好日子呢,怎么能嫁不出去!不行,安许等不下去了。各个村里的镇里的县里的好女郎,他得尽快挑好,靠自己那张好看的脸嫁过去,再长高就只能捡差的嫁了,那不行!等等,镇上,苏家报纸铺的苏秀才不但不嫌弃自己长得高,反而还很喜欢?她很年轻,只大自己两岁,长得也好看,还是每个月有三两银子拿的秀才。这真是再如意不过的妻主了。安许想嫁过去,可是苏秀才不许。她说要等两年,等到他18,现在先处处。这一处安许才发现,苏屏真不会说话啊,可她也是真舍得给他花钱。成亲后,她的银子是越给越多了,妻主真是个好人啊。先婚后爱,中午12点更新1章。ps:1、私设如山2、背景仿宋,混合唐朝明朝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步非烟
    天下闻名的剑神郭敖,长剑笑傲天下,忽然接到了一封财神帖,他立即放下手头所有的事,赶赴千里之外。侠心医术的医神李清愁,于苗疆中九死一生,财神帖来,他毅然远去。大漠追杀,龙卷飘摇,捕神铁恨,手接财神帖,立刻远引。谁能播弄江湖风云,翻云覆雨擒龙手? 秘魔之影横现江湖,少林危!武当危!天下大厦将倾!英雄事,儿女情,秋雨杯酒,问天下苍生。 也只能武林客栈,暂洗风尘。
  • 作者:春长不老
    12.20入v,当天日万 上夹子那天23:00更 啾咪放假啦,晚上九点更新,其他时间都是改错字,不更的话你来评论区揍我!!欢迎收藏!!预收《一枕槐安》放在最下边了本文文案:【何时仗尔看南雪,我与梅花两白头】温执玉是大周最尊贵的长公主,仙姿玉色,世上无双。就是这样一个金尊玉贵的人,却成为兵权的交换品,被迫嫁给了大将军傅偃。成婚后的傅偃在人前对她极好,要星星绝不给月亮,所有人都劝温执玉,有夫如此,此生无憾。每每听闻,温执玉都讥讽一笑,傅偃这份好有几分真有几分假,她看的明明白白。于是,温执玉仗着自己的身份欺他,辱他,要他露出真面目。可傅偃就像是没脾气一般,温执玉每一拳都打在了棉花上。后来,一场宫变,温执玉终于肯相信傅偃对他的真心,她等着傅偃回来就告诉他自己的心意,可等来的却是傅偃战死的消息和一纸和离书。……少时初见,傅偃念了温执玉整整七年。他用兵权换来和温执玉朝夕相处的七个月,后来用了七天忘了她。再次相见,温执玉发了疯似的攥住傅偃的手,眼眶通红,我后悔了,夫君回来吧。夫君?傅偃看着眼前憔悴清瘦的女子,无情的抽出手,淡淡道,在下并未成亲,姑娘自重。娇贵护短长公主x只做不说大将军1.女主追夫火葬场2.男主没死,假死,HE3.主要还是谈恋爱,五毛钱权谋不能再多了—————————————————————————预收文案这本因为是全文存稿,所以收藏差不多就开姜兰卿喜欢李珩,喜欢了整整十年。做女儿时,她是南安王府最娇贵的嫡女,父兄疼爱,母嫂纵容。后来,姜兰卿如愿成了四皇子李珩的妻。当时的太尉沈逐云大权在握,把持朝政,李珩处处受阻。那天,一向冷漠的男人红着眼,满身酒气,只是一句我妻兰卿,求你,帮帮为夫。就让姜兰卿丢盔弃甲,忘了从前种种不公。李珩登基大典的前一夜,姜家一门尽数问斩,姜兰卿被蒙在鼓里,等着做李珩的皇后。凤仪宫里,李珩捏着她的下巴,语气冰冷,朕看和你待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恶心。李珩,你会遭报应的。登基大典上,姜兰卿踏上高高的宫墙,在文武百官的注视中一跃而下。衣袂翻飞,姜兰卿隐约听见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再次睁眼,姜兰卿对上一双熟悉又陌生的眼,沈…沈太尉?只见男人轻轻将她的手拢在掌心,卿卿,怎么不唤我云郎了。姜兰卿:……世人皆传,心狠手辣的沈太尉曾经有一心爱之人,小名卿卿,和南安王之女姜兰卿十分相似。上辈子姜兰卿不信,可如今,她莫名其妙成了沈逐云的妻,看着满书房画像上和自己有九分相似的女子,陷入沉思。沈逐云不似传闻那般阴鸷,他温柔体贴,知晓她的喜好,更重要的是,这人与李珩势如水火。御花园,故人相见,李珩拦了她的去路,问她为何与自己这般生疏。姜兰卿垂眸敛目,朝沈逐云怀里缩了缩,夫君,我害怕。娇贵柔弱最会惹人心疼女主X偏执疯批只对女主好的男主
  • 作者:墨武
    本书为墨武所著历史武侠小说《刺心》第六部《无冕之王》。身既死兮神以灵,吾魂魄兮为鬼雄!斛律明月为了齐国的大业纵横天下三十年,却四处树敌。郑玄出手,并不稀奇,因为除了孙思邈,道中人和斛律明月早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可刘桃枝、火金土三卫均是斛律明月的膀臂,为何也对斛律明月出手?在孙思邈看来,天下逐鹿,本是野蛮行径,强者的盛宴只会搅乱一世太平,但这世上有几个孙思邈?就像世人,都在贪求阿那律,殊不知,这世上本没有什么如意,这律,本是天地之道。但孙思邈选择的路,即使再远,他也会走下去……
  • 作者:昆山玉
    缘更本文文案:同那个举国闻名的浪荡子订婚之后,当了十五年大家闺秀的时苒逃婚了。她没想到,原本是绝地挣扎之举,这一逃,竟逃出了另一番广阔天地。阅读提示:1. 女主真逃婚,不掺假2. 成长奋斗型大女主古言,女主纯正古代闺秀3. 这还是一篇爽文,女主很聪明,这应该算金手指吧4. 架空,所有的规矩仪制作者说了算本文参加科技兴国征文比赛,参赛理由:女主帮助东西方交流,引进西方先进技术,推动生产力变革,令国家更加强盛预收文《我在古代搞旅游》求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学刚毕业,吃百家饭长大的李青青没来得及回报乡邻建设家乡就穿越了。新家同样是交通闭塞,穷得只剩人品的小山村李青青:穷不怕,有手有脚有家人,有心有力有头脑,早晚会富起来。咦?咱家后山竹林子里的黑白胖子……它不是熊猫吗?李青青她夫婿:娘子,你是不是还忘了一个人?本文就是女主在古代做美食,rua团子,建设家乡,搞搞旅游的美好生活。预收文《功勋警犬的退役小日子》欢迎收藏穿越成一条上班有编制,退役有工资的功勋警犬,平安退休后的小日子,不要太精彩哦
  • 作者:周浩晖
    本书为周浩晖《刑警罗飞系列》之二《鬼望坡》。罗飞来了,这个传奇警探兴致勃勃,环着破解秘密的热情,与探寻身世之谜的青年蒙少晖,一同踏上共同的目的地——鬼望坡。偏僻的明泽岛,神秘的鬼望坡,一切充满着无可名状的诡谲气息。每到月色明媚的深夜,鬼望坡无人可达的最陡峭处将出现一个神秘黑影,它怀抱婴儿,一动不动地坐着,像在俯望夜幕中的村落,又像在诅咒活着的生灵。最让人惊骇的是,这个黑影只在夜晚能远远望见,白天则消失无踪。随着罗飞和蒙少晖的明察暗访,鬼望坡与蒙少晖的身世之谜呈现出某种奇妙的关联——婴儿夜啼,鬼影再现人间,明了身世真相的人却三缄其口。慈悲的和尚、精干的村长、最勇敢的富人、貌不惊人的杂货店老板、以酒度日的无赖……距离真相最接近的人,也是如此接近死亡。洛夫遇到了生平最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