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血帝鸣人

火影之血帝鸣人

作者:59式自行火炮 状态:完本 日期:11-29

首先,这是一个鸣人和他的系统二货伊蒂的故事。 因为从小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鸣人立志成为火影,这样才能想抽谁抽谁! 后来随着对这个世界的深入了解,鸣人发现光是当火影似乎还不够,因为贱人太多了! 最后伊蒂表示强烈不满。…

《火影之血帝鸣人》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画地为牢
    风起云涌,天地变色,苍穹都在为之颤栗! 高手过招,英才辈出,且看谁能笑傲江湖! 请原谅这老套的内容介绍,接下来,欢迎来到王者重临的世界! 这是一本有人喜欢到极致,有人讨厌到极点的书,无法知道你的口味和你的嗜好,因为人都只喜欢自己愿意喜欢的东西. 我不是一个很老实的人,所以我的书,自由,没有规矩.
  • 作者:柳残阳
    项真明白自己的创伤也十分严重,他却暂时顾不得自己了,君心怡躺在他的怀里,如画般美艳的面庞浮着一片红肿;脸颊上,肩背上,手腕上,有着紫黑色的的伤,豆大的水泡密布,看去相当吓人,项真非常为自己及时的救援感到庆幸,他知道只要好好养息,君心怡的容颜不会有什么妨碍,否则,他只要慢上半步,这张如花的面孔只怕要全毁了,全毁了,那后果,项真不敢再设想
  • 作者:伍子橙
    预收《九零娇娇媳摆烂了》求收预收《年代文恶毒女配太娇了》求收叶家从乡下接回来个绝色大美人,但凡见过她的人,无一不说她——这哪是住乡下的姑娘?分明住月儿尖尖上啊,从头到脚美得发光发亮。就是娇纵得无法无天,让所有人厌恶至极。叶朵朵重生的同时,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里,作为对照组炮灰女配,为了凸显女主的美好善良,她必须作天作地。原文剧情毫无逻辑可言,一味地爽爽爽,为了让女主打脸,叶朵朵嫁人了,还要跟她抢男主,问题的是,男主陆时风连她丈夫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觉醒重生归来,叶朵朵看到陆时风喂女主吃糖:我喜欢她干嘛?上不了台面的山头野鸡,要不是看三叔面子,我都不带搭理她,我喜欢的只有你啊,小乖乖一个转身,陆时风觍着脸跑来找她,看着喂到她嘴边的奶糖,叶朵朵一大嘴巴过去。*顾洗砚威严冷肃,不近女色,人人皆知,不知道的是他心尖尖住了个姑娘,害怕吓到她,克己慎行,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终于等到她长大,他也如愿以偿娶她回家,她却要跟他离婚……一向衿贵端方的男人,发疯似的,眼眶猩红把人逼到墙角,狠狠地吻下去的那一刻,他又后悔了,多年的隐忍和经营功亏一篑。看着哭得泣不成声的叶朵朵,顾洗砚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理他,转身要走。一只雪白的细手轻轻地拉了下他的裤腿,顾洗砚回头。叶朵朵跳下床,踮起脚,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顾洗砚拧眉,为了离婚,她竟然委曲求全到此?叶朵朵眨了眨眼,生气了?因为她不够热情吗?于是,主动吻他的唇。这辈子她要抱紧眼前的男人,跟他一样,用命爱他。*大院都在议论叶朵朵不知好歹,顾洗砚早晚受不了跟她离婚……等等,那小两口在干嘛?你一口我一口吃老冰棍,他们什么时候这么恩爱了?也不知道叶朵朵跟他说了什么,平日不言苟笑的顾洗砚勾了勾唇角,笑容扩大,是那么的温柔。众人:???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顾洗砚吗?果然,好命是羡慕不来的。***预收《九零娇娇媳摆烂了》求收谭媛穿成了年代文男主的作精原配,作天作地把自己作没了,女主取而代之,她的男人宠女主,她的娃孝敬女主,什么便宜都给女主占尽了。谭媛两手一摊,决定摆烂了,不作了,重操旧业,开始哄娃:老公洗的衣服好香呀,是我穿过洗得最香的衣服!老公扫的地好干净呀,是我住过扫得最干净的屋子!老公做的蛋炒饭好好吃呀,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蛋炒饭!……男人再大也是孩子,试问,哪个小孩不喜欢被夸呢?而在外人看来,周家那个小媳妇更作了,不是周老板洗的衣服,她不穿,不是周老板打扫的房间,她不住,不是周老板做的饭,她不吃!早晚一天,周老板看厌她那张狐狸脸,跟她离婚。只是,没有。周江亭有一天醒来,发现他媳妇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最亮的星,既然她那么爱他,他就发发善心,也爱她一点:饭,可以多做两顿。衣服,可以多洗两次。床,不用说,每天都可以暖。每天多爱一点,到无法自拔,发现媳妇不爱他,那就,再多爱她一点!重生回来的原文女主,看到前世她的痴汉男主,这辈子连正眼也不看她,整天围着他那个作精小媳妇转悠。同志,你不对劲儿啊!***预收《年代文恶毒女配太娇了》傲娇钓系美人VS卑微痴汉反派原主跟男主下个月结婚,男主那天娶了厂长闺女,原主黑化嫁给厂长,恶毒继母(丈母娘)上线……意外穿成原主的秦云书:别说,挺爽。系统:【宿主请注意,不完成任务,每天丑一点】秦云书:不管,就嫁厂长。话音未落,嘴角长出大痦子,秦云书看着镜子里丑了亿点的自己,生无可恋。系统:【就是他了,请宿主立刻马上嫁给他】秦云书看清那人,白衣长裤,黑框眼镜,一副清心寡欲的老教授样。秦云书:我怀疑他不近女色。系统:【撒娇获剧透】秦云书:……别人穿书,不说通读全文,最差也看了几章,就她,连自己穿的哪本书都不知道,剧透对她来说,简直致命诱惑。可是,她根本不会撒娇,秦云书再次看向那人。系统:【叮!恭喜宿主,剧透+1】一头雾水的秦云书跟着念出来:顾简生,二十五岁,顶级反派……秦云书咽口水,问系统:你不是女配系统吗?让我嫁这个斯文败类?【宿主你好,反派系统666为你服务,请继续撒娇】秦云书硬着头皮走上去,冲着顾简生狠狠一跺脚,咬牙切齿道:讨厌!【叮!恭喜宿主,剧透+3】三天后,不会撒娇的秦云书,整本小说,倒背如流。秦云书:顾简生是懂自我攻略的,真是全世界最好撩的大反派。***北城大学最年轻的考古系教授,顾简生,清冷衿贵,淡漠疏离,对谁都爱答不理,如果不是他媳妇死缠烂打,他才不会跟对方结婚。结婚了又如何,顾教授不喜欢她,就算守在身边,却被视为空气,顾教授简直杀人诛心。直到后来某日,学校组织面具舞会,他单膝跪地,执起她的手,亲吻,小心翼翼又虔诚。众人惊得下巴掉地上: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顾教授吗?顾简生:于她,他蓄谋已久。
  • 作者:问橙
    下一本预收《穿成年代文女主亲姑姑》,求收藏啦宝子们我换文名啦!!原名《芙蓉美人在七零》简介:有颜有钱的二十一世纪单身女富婆陆水芙穿书了,穿成七零年代上山下乡,和她同名同姓的女知青。已知男主结局:上工农兵大学前途无量,和校花女主甜甜美美谈恋爱。已知原主结局:未婚先孕,跳河殉情。可去ta大爷的吧……眼下有两个选择。一、她尊重原著,在半年后跳河自尽。说不定还能身死穿回她的大house。二、她逆天改命,远离男主,找机会回城。在七零年代创出一片天地。她从来不是逆来顺受的人,而且不知道再次身死后还能不能再穿回去,所以选择一的风险太大。她果断选择二。没想到绞尽脑汁回城后,家里父母双亡,只剩下嗷嗷待哺的三个弟妹张着嘴等着她。上辈子亲缘关系浅薄的陆水芙第一次被甜甜地叫姐姐,心尖尖仿佛被一只小手拂过,蓦地一软。行吧,冲这一声姐姐,她接下这个烂摊子了。陆水芙为了自己和三个弟妹的温饱在七零年代努力生活,搞事业,考大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顺道还勾到一个优质体质男。-优质大龄(26岁)男青年段岁聿,大学数学系教授,成天沉迷学术无心婚嫁。某天段老师看见自己的学生(原书男主)和自家对象拉拉扯扯,他表面不动声色,上前贴近对象,低头装作不经意地宣示主权,忘了介绍,叫师母。陆水芙顺势勾住段老师手臂,在人前故作依恋地朝他甜甜一笑,你来啦~段岁聿心头一松:抱歉,来晚了。原男主赵向阳:……预收《穿成年代文女主亲姑姑》文案姜柔穿书了,穿成年代文里和她同名同姓的女主亲姑姑。小侄女从小丧父丧母,家里亲戚对她不好,霸占她家的房产把她赶出门。最后侄女成为首富后狠狠报复回去了,又在原身落魄时添油加火,致使原身进了监狱。于是,当失去双亲,从乡下返程的女主被带回城时,姜柔不顾冷血家人的反对,执意把小侄女留在自己身边。不是她有多好心,而是想着都把你养在身边了,总不至于以后把我送进大牢吧!从小孤苦无依,打工赚生活费也要上学,一路重点小初高重点大学研究生毕业,毕业当天还没大展拳脚就穿了的姜柔怒了!既然重来一次,她选择先创业!先赚钱!姜柔从卖大碗凉茶开始,走上逆袭致富之路。-孟永年是村里的孤儿,从小和被爷爷收养,爷爷走后他和姐姐相依为命。姐姐姐夫意外身亡,他受两人嘱托,将侄女送到城里姜家,没想到被那家人拒之门外。可是隔天姜柔就来了,和昨天居高临下的态度判若两人,主动要收养侄女。将侄女送到姜家后他没有立即回城,他不放心侄女一个人,也担心姜家会不会真心待她,于是准备在城里待一段时间,等他确认侄女生活稳定后再做打算。可是他在城里没有亲戚身上也没钱,只能去工地做小工扛大包。没想到,意外撞上了正在卖凉茶的姜柔……
  • 作者:爱伦·坡
    萧伯纳曾声称: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但是,在美国文学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坡更加命运坎坷的大作家了。他的一生大多在同命运搏斗的逆境中度过。一八四九年十月初,坡连续几天处于谵妄状态,弥留之际大呼上帝保佑我!就此饮恨以终。这一呼声凝聚了他对坎坷半世的悲愤。坡的一生穷愁潦倒,不仅备尝辛劳忧患,而且受尽人间白眼,不断遭到明枪暗箭的中伤。无论在他生前也罢,死后也罢,在国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外界对他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在了解他的人心目中,他是杰出的诗人,天才的短篇小说家;但在那些对他的作品、人格和私生活抱有成见的人眼里,他却是叛逆和疯子,甚至是酒鬼和瘾君子。其实根据大量材料看来,他对所爱的人始终和蔼可亲,一片至诚;只有对那些所恨的人,他才态度高傲,寸步不让。不管怎么说,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总是无可争辩的,他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作出的贡献也是抹杀不了的。要研究美国文学,对爱伦·坡的作品不可不了解,而要了解他的作品,首先应该了解他的一生。收录:失窃的信金甲虫毛格街血案跳蛙红死魔的面具罗杰疑案一桶白葡萄酒泄密的心写在羊皮纸上的遗嘱黑猫
  • 作者:一字眉
    下本开《那个姓霍的疯子》,戳进专栏可收藏~钟黎车祸醒来,发现自己失去了一部分记忆。记得自己结婚了,老公长得超帅巨有钱,但把她当替身,结婚两年晾在家里守活寡,白月光一回国,就把她踹了,还想让她净身出户,简直凄惨。但想不起来老公长什么样。病房里站着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英俊不凡,手里拿着她的收费单据,腕上一块表就顶一套房。——超帅、巨有钱。钟黎礼貌询问:请问你是我老公吗?男人神情微妙:现在不是。OK,那就是了。钟黎叉腰开骂:渣男!还我青春!还我爱情!不分我一半财产,休想让我成全你和那个小妖精!傅闻深:?-傅闻深把出院的钟黎领回家,她发现,这个家里一点自己的东西都没有。这么迫不及待就想赶走她和小妖精双宿双飞?呵!做梦。钟黎翘着二郎腿往沙发上一坐:给我买三十个包,十个Hermes十个LV十个CHANEL,我要每天背一个不重样。给我请一个司机,两个厨师,三个保姆,要三十岁以下年轻帅气有肌肉的。再去给我买个大钻戒,要十克拉以上,结婚两年连个戒指都没有,你很穷吗。钟黎给自己安排好了脚踩渣男、干掉白月光、分走一半财产离婚逍遥快活的虐渣剧本。每天放肆作妖,狠狠花钱,变着花样气气老公,阻挠他和小妖精情人见面。剧本进展到一半,她脑子突然好了,记忆恢复了。她没有结婚。傅闻深不是她的渣男老公。是她车祸前刚刚当面拒绝过的联姻对象。看看被她使唤穿围裙给她做饭的男人,想想这三个月的账单……钟黎诚恳道歉:我现在从你家里滚出去好吗?傅闻深摘掉围裙,慢条斯理擦了擦手:不是让我还你青春,还你爱情,分你一半财产。钻戒买好了,傅太太,你要去哪?*非常有礼貌的作精vs秋后算账腹黑系——————————接档文《那个姓霍的疯子》,求收藏~跟了霍少之后,叶嘉宁的日子一下子好过起来。辞了一周八个的兼职,从学院六人间宿舍搬到价值两亿的顶层豪宅,没多久又开着一辆限量跑车来上课。塑胶姐妹眼红:你跟的谁啊?叶嘉宁答:霍沉姐妹吃惊:那个姓霍的疯子?-近来教室里常来一个男生旁听,穿纯黑卫衣,肤色极白,帅得过分扎眼。总是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气场冷恹,生人勿近。班里女生频频留意,悄声八卦高冷帅哥到底是哪个学院的。直到下课,坐在前排的叶嘉宁收起课本,将帆布包挎在肩上,转身叫他:霍小狗,走了。*狗血系列,双向救赎*不许看我老婆,不然眼睛给你挖喽*虽然但是,是个甜文
  • 作者:培果
    何爱音从来不知道,爱情可以把人折磨到这种地步……她在二十一岁的夏天认识了他,也从此尝尽单恋的苦涩;就算知道他的心里只有姊姊,她仍旧无法阻止自己的心陷落。她因为他的温柔而爱上他,却也因他的温柔而遍体鳞伤──她强迫自己死心,去接受另一个爱她的好男人,怎知,却总是很没志气地,在他露出一点情意时又笨笨地回头……文森·古赫拉温受暗恋女子之托,照顾她来法国读书的妹妹,而这美丽迷糊的东方佳人,让他不由自主想小心呵护。他不是不知道她美丽眸中流露出的爱意,但是他的心已满,再也容不下别的女子──直到一个局外人点醒了他,他才发现,自己对她的感情已变了质!他迫不及待想告诉她,但是佳人却在这个时刻消失无踪,只留给他满心的悔恨……
  • 作者:松木石
    重活一世,曾经对她弃之如敝履的状元郎拱手送上虎符,粮草,人脉,跪在地上恳求她,奢望她再爱他一次。颜如缺早已将目光投在了前世为救自己而死的提督厂公谢清川身上。这一世,谢清川装的很好,也很可爱,红透一张脸,小声地喊她殿下。可颜如缺早就知道谢清川是条疯狗,能止三岁小儿夜啼。谢清川妄自菲薄,敏感多疑,心系一人却独独不敢靠近。后来,千帆过尽,枯木逢春,他十步杀一人,于刀尖舔血,状若修罗鬼刹。无人知道在公主帐下阎罗谢清川是个什么德行,他面颊潮红,衣领敞开露出小麦色的腹肌,只敢小声又珍视的重复着几句话。求你了,公主殿下,看我一眼。求你了,陛下……再疼我一次。姐姐,你喜欢我一下啊。主线版文案千年世家,流水皇族。琅琊王氏,陈郡谢氏,名声鼎盛,风头无两,自古人人宁作王谢堂前燕,不为皇家座上宾。她闻鸡起舞,悬梁刺股,把书读烂,妄图为寒门子弟撑起一片天,让那些凋落尘埃里的普通女子们也能窥见天光。这是一条咸鱼公主的翻身之路。预收文在隔壁《反派毙于风雪》史书记载逆贼谢如琢冻毙于玄元三年雪冬。历史系陆尘歌捻过一纸书页,莹白指尖恰好停留在谢如琢三个字。名字怪好听的,可惜是个反派。谢如琢行军火烧粮草,救灾贪墨银两,流放蛮荒还能调戏女郎。所以南帝应无缺——收回他的军权,查封他的庭院,挑断他的手脚筋脉。这样对待一个史书里的反派,也都是正常。史书多片面,可野史又有谁当真。二十加冠少年某,惊才艳艳,一柄春游仗剑无双。谢如琢此生,深恩负尽,死生师友。他本以为自己臭名昭著,活该遗臭万年。可有千年后有人借着无数零星野史,夙兴夜寐,烧灯续昼,拼凑起与史书大相径庭的真相。史书记载南帝应无缺,少时平定西域,封狼居胥,后登大宝,百姓新乐太平,夜不闭市,路不拾遗。陆尘歌遍寻千书发现,南帝应无缺,只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无能鼠辈。她从漏洞百出的史书里,发现有人杀史官千万,只为抹去他的功绩。玄元三年,抱着残剑的青年在雪日里醒来,他看着身边的姑娘犯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