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血红:一名德军士兵的东线回忆录

雪白血红:一名德军士兵的东线回忆录

作者:京特·K·科朔雷克 状态:完本 日期:10-31

这本回忆录是二战期间服役于东线的一名德军士兵的第一人称记述。作者并未着眼于对战争原因或战术使用的审视。相反,他通过记录日期,着手呈现出德军士兵日复一日所面临的现实,以及他们通常横死战场的命运。科朔雷克的许多战友被苏军坦克碾死,或被炮弹炸成碎片。作为一本毫无保留地捕捉到战争的无常和恐怖的著作,强烈推荐给各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是笙
    某日大雨。钟影出门发现没带伞,恰巧手机上裴决发来信息,说已经到了。钟影笑着下楼。男人撑着伞站在滂沱雨雾里,身形挺拔。等多久了?刚到。裴决伸手搂住钟影,将人纳入自己怀里。好像回到小时候,也是大雨天,哥哥晚放学,出了校门看到等着的妹妹。那个时候你在想什么?长大了的钟影问。闻言,裴决只是笑,不说话。想什么?钟影凑近。裴决注视她弯起的唇角,忍不住低头去亲。在想雨这么大,下次还是不要妹妹来接了。妹妹会着凉的。钟影不信:我还以为你会说,妹妹这么好,长大一定要娶妹妹呢。裴决笑,过了会,说:嗯。被你发现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年上爹系霸总,温婉沉静美人-前期专注拉扯,后期专注谈恋爱。时间线穿插/日常向/慢热/
  • 作者:沧月
    《夜船卷》:《曼青》《夕颜》《雪满天山》和《夜船吹笛雨潇潇》。《曼青》是青色的爱。是病弱少女与契丹武士走马天涯的渴望。是那一只折翅的蝴蝶,终究只能在江南葱绿的竹林叶子底下守望外面的阳光。《夕颜》是绯红的爱。夕颜花一样的颜色,是剑刃上冷却的血,是少女心头涌动的一点热。《雪满天山》是纯白的爱。是皇族贵胄少女激昂的战鼓下飞溅的雪花,是战乱之后,平静携手,相濡以沫的那一眼凝望。《夜船吹笛雨潇潇》是金色的爱,是最耀眼的女孩儿、最肆意畅快的爱恨,是一束明媚的光,虽然历经波折,却必定与他终身相随。世上,只情之一字,太轻,伤人;太重,伤己。
  • 作者:十二月不冷
    新文《病美人是年代文大佬白月光》求收藏,文案在最下方,还有多本完结年代文可入坑)本文原名:七零海岛女厂长本文文案:一朝穿越,杜明月成了七十年代被抱错的小可怜,小可怜长相娇媚,容貌过人,命却不好。前有重男轻女养父母对她动辄打骂,还打算把她卖了给儿子换前程,后有贪财好色未婚夫步步紧逼。前有狼后有虎,何止一个惨字了得?但前世独自一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杜明月表示:这都不算事!面对养父母:白天装病不做家务,晚上偷攒东西准备跑路。面对渣男未婚夫:表面哥哥你真好,实际大饼画得香。恰好林家真女儿主动找上门认亲,杜明月二话不说背上行李就走,还顺带薅了一把厚羊毛。本以为回到乡下的日子会很艰苦,却发现爸爸是大队长,妈妈在公社上班,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全家都是宠女儿/妹/姐狂魔!杜明月摇身一变从丫鬟成了小公主,结果美滋滋的日子还没过多久,却忽然得知自己有个娃娃亲对象,还远在海岛?父母为难:要是不愿意去的话就算了.....杜明月却当即表示:我愿意!七十年的海岛还没经过过度开发,物产丰富,海鲜遍地,别人眼中的荒凉地却是杜明月眼中的美食天堂!香辣蟹、红烧鱼、清蒸大虾蒜蓉蛤蜊!海岛,她来啦!——起初,岛上的人看着肤如凝脂,一身娇滴滴的杜明月,都摇头,认为她待不了多久就会哭着喊着离开海岛。结果没想到她不但没走,反而还留在岛上开起了厂子,带领岛上居民工作赚钱,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看着自个逐渐鼓起来的荷包,海岛海鲜出品全国,海岛也成了国内著名旅游地,大家只想对杜明月说:杜同志,你是我们的神!他们甚至还看到军中第一硬汉霍骁霍营长也都铁汉生柔情,心甘情愿为她亲手洗衣,还低声轻哄:昨晚累到了吗,我帮你揉揉腰。路过的人脸色发红:哎呀妈呀,不是说霍营长只把人家当妹妹吗,这哪里是妹妹,这分明是小祖宗吧!——————林诗诗重生了,上辈子她临死前才无意得知身世真相,想到自己在乡下搓磨几十年,恨透了命运的不公。所以一朝重生,她想尽办法戳破身世之谜,终于成功回到林家,看着眼前气派的洋房,衣着华贵的父母,还有文质彬彬的未婚夫,她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这一切!至于乡下杜家,还有那从未见过面的穷娃娃亲对象?林诗诗转身便将那些人忘在了脑后,满心期待的投入林家的新生活中,本以为自己会在城里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却发现林家的日子和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当林诗诗被重男轻女的林家人,刁蛮刻薄的婆家人折磨得近乎麻木的时候,就听到杜家人赚了大钱,修起了新楼房,开起了小汽车。而本该样样不如她的杜明月,却被家人和丈夫宠得仍如十八岁一样娇俏,还成了女厂长?!怎么会这样!——男主视角:知道家里安排娃娃亲对象来海岛找自己的时候,霍骁是拒绝的,他对结婚没有任何兴趣,一心只有事业,不过父母先斩后奏,等小姑娘上了火车才告诉他。无奈,霍骁只能接受,并决定把小姑娘养在身边,只当口头夫妻互不干涉。后来。霍骁:......脸好疼。——————《病美人是年代文大佬白月光]》文案:直到死后,白如意才知道自己是一本年代文里的早死女配,是为女主堂姐提供工作、房子、存款甚至裙下臣的工具人。上辈子在堂姐的鼓动之下,她不顾身体参加工厂招考,熬夜创作,不远千里参加比赛,呕心沥血获得不菲成就。父亲因她升迁,未婚夫时常找她借钱,堂姐也主动提出她工作繁忙帮她打点家里。她以为万事妥帖,却不知私底下父亲嫌弃她不够贴心,反而与堂姐亲如父女,未婚夫也嫌弃她过于冷淡,偷偷和堂姐暗度陈仓。得知真相的她因劳累过度当场咽气,并且她透支生命挣来的一切也都在她死后被堂姐占据。白如意:......所以她上辈子那么拼到底是图什么?重活一世,白如意决定彻底疯狂,直接摆烂!父亲晋升不顺利?左耳进右耳出:哦。堂姐没工作?翻个白眼:关我屁事。未婚夫求复合?直接给爷滚!不再拼命工作后,白如意发现不仅心情愉悦了,身体变好了,甚至连运气都变好了。不然的话为什么整个片区最优秀的青年,所有姑娘们的梦中女婿严泽会向她求婚呢?男主篇:严泽,大院最优秀的年轻人,容貌俊朗,前途光明,就连家世也是一顶一的好,可二十好几都没结婚,外界纷纷猜测他患有隐疾,家人苦不堪言,放下最后通牒让他找对象,不然就由家里安排。结果没几天就看到他一手牵着白如意一手拿着结婚证回来了。所有人,包括严家人都以为他是为了应付结婚随便选了个人。但只有严泽自己知道。他等这一天等了多少年。(男暗恋女,女主娇弱美人男主清冷恋爱脑,宠宠宠!)
  •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暗藏杀机》(The Secret Adversary),又译作:秘密对手,年轻冒险家。一晃五年过去了,战争已经结束,汤米和塔彭丝这对青梅竹马的伙伴在伦敦异地重逢。兴奋之余,两个年轻人决定成立年轻冒险家公司共谋生计。在餐馆里庆祝时两人意外地听到临座的人提到简·芬恩这个名字。几分钟后又有人以优厚的待遇请塔彭丝冒充简·芬恩去法国会见什么美国人。种种引起了汤米和塔彭丝的好奇心,他们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希望能得到一些有关简的消息。不久他们听到两方面的答复。一位是情报机关的卡特先生,另一位是自称简表哥的美国百万富翁朱利叶斯。然而对于简感兴趣的人远远不止这几个,还有美丽富有的丽塔女士,神秘的布朗先生,女仆安妮特……两人发现简不但带给他们所期待的冒险,还整个地搅乱了他们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将他们置身于危险之中。塔彭丝刚当了两天女佣,主人的尸体就被发现在卧室里。汤米被人打晕、软禁,下落不明。幸好遇到了犯罪学家埃杰顿爵士,帮一筹莫展的塔彭丝出谋划策。这边汤米刚刚逃出陷境,那厢塔彭丝又被布朗先生骗走、失踪了。究竟谁是简?简是谁,为什么大家都在找她?简在哪里?塔彭丝又在何方?就是埃杰顿爵士到这时也没了主张。朱利叶斯在英国各地东奔西跑,终于在一家疗养院里找到了简,但是她因为受了刺激而记忆丧失,根本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汤米不知道该相信什么。简、朱利叶斯、布朗,还有神秘聚会的成员,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塔彭丝是生是死?年轻冒险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不象人生阅历十足的波洛和马普尔小姐,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几个年轻单纯的普通人。汤米和塔彭丝在此书中初次登场。两人都是二十出头,刚刚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十足。他们不是经过了专门训练的情报人员,也算不上是职业的私人侦探,凭着年青人的勇气和机灵他们揭开了许多专业人员(代表正义的执法人员和邪恶的犯罪分子)多少年没解开的谜。至于那个谜底的意义如何,仅仅是作者一时用来编这个故事的引子,并不是书的主题。故事一旦开了头,就自有其继续下去的理由和方式。所以虽然是写战争,写间谍,写犯罪集团,故事情节并不是那样的惊心动魄,人物思想行为方面也显得过于单纯。当然此书写在1922年,那时候的人相对于今天的人心思是要老实单纯了太多。那个时候的作家也不象今天的看了读了那么些007、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等等高科技、现代化工具充斥的间谍片,所以自然编不出能叫现代人动心的间谍故事。小说里对于布朗的种种描写也比较勉强,这样一个犯罪集团头子的神秘和高深莫测是一字一句明明白白写出来的、而不是叫读者慢慢读来自己体会到的。作者的目的是在借此反映平凡的人在非常时期的不平凡事迹。所以智力平平的汤米和塔彭丝能做主角,并且在系列其它的小说里一路做下去。年纪轻轻的简居然能战胜老谋深算的布朗和幕后主使者,而且一赢就是五年,典型的外柔内刚形象栩栩如生。着实成功过布朗的自白。书中的四个年轻人各有特色:塔彭丝冲动性急,汤米稳重踏实,朱利叶斯热情,简则由清纯少女转变成坚韧不拔和敌人长期斗智的英雄。塔彭丝和汤米的对话与性格相辅相成是此书的另一特色。也是喜欢这一系列的人的主要原因。诚如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在篇首的那样,此系列是献给那些过着平静生活而又期待冒险的人。
  • 作者:暖雪春深
    下一本写《尝鲜》,跪球收藏TAT雅痞公子哥纯良小结巴校园暗恋双初恋4岁年龄差1.荒原逢火,荼蘼无声云芽第一次遇到寂燎,是在学校小树林,据说很清高的班花正柔弱无骨靠在他身上。男人模样艳丽慵懒,漫不经心垂下眼睑,语调漫不经心:离我远点。说完便走了。后来,云芽听说,寂燎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随性不羁;曾闯了祸,休学了一年半,回来继续上学。此后,云芽认定三件事——.寂燎是最不能招惹的存在。.寂燎是永远不会动心的公子哥。.她要离寂燎远点,远点,再远点。直到她看见了寂燎眸中控制不住的沉溺。男人独有的气息和黑檀木香水混在一起,勾出甘醇暧昧的味道。他目光暗沉,喉结轻微滚了滚,隐忍克制地凑到她耳边说——小同桌,我好像有点喜欢你。强调数不清次的认定,因你一句话虚妄成灰。2.下一场约会在下一个春天再重逢,已是大学时。寂燎愈发落拓不羁,随性放浪,面对系花的表白,当众说不谈感情,成为公认的浪子。所有人都在好奇,什么样的女孩才能收了他。直到那天跨年晚会,男人染了一头渐变蓝发,弹着钢琴唱了一首《as long as you love me》。快结束时,一个手捧玫瑰花束的红发女孩上台,一看就是表白。众人惊叹女孩的勇气,不约而同等着她被拒绝,有些甚至轻嘲:不自量力。令人震惊的是,寂燎猛地起身,越过钢琴,快步走到女孩面前,一手圈着她肩膀,一手揽着她腰肢,微弯腰,脑袋深深埋在她颈窝。全场愣住,见惯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模样,此刻却以一种极卑微的姿态面对一个女孩的告白。女孩抬手,拍了拍他后背,声音清甜:我来了。他强壮镇定,忍不住委屈控诉:我歌都快唱完了。阅读指南:1.高中即正文,BE;大学即番外,HE2.高中时代没有任何早恋、亲密行为下一本《尝鲜》,文案如下——野痞混子清冷少女晴天第一次见到仇盛时,还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喜欢香香软软的女孩,很嫌弃这个一拳一个肌肉男看起来拽得不行的社会哥,心想,什么玩意啊?!真他妈辣眼睛!!!后来,两人在一起后的某天。晴天枕在仇盛硬邦邦的大腿,男人喂她吃水果,突然问了句。你爱我什么?晴天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新鲜?男人瞬间变脸。晴天立刻安抚:新鲜意味着刺激。仇盛挑起唇角:今晚让你刺激个够。
  • 作者:灯火荧煌
    【入v公告,11.8号入v】【推预收:《修仙版无限流》《高岭之花想要谈恋爱》《大家闺秀修魔之后》《神魔试炼场》】本文文案:在历史上的某一瞬,群星眨了下眼睛。星空闪烁。无数流星划过天际,宛如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赞礼。世界各地的人们,都看到了这场前所未有的大型流星雨。刹那,即是永恒。人们震撼于它的美丽,咏唱它的绚烂。无数人为它痴迷。而在那人类看不见的地方,数不清的阴影开始向世界蔓延。下水道的老鼠长出了人类的眼睛,深海的游鱼拥有了人类的四肢,荒岛密密麻麻的植物中央,是一张张属于人类的脸。随之而来的——便是饥饿。永恒的饥饿。那么人类呢?人类?谁是人类?===王太微和社团里的同学们一起,去观测了一场被誉为世界第一的大型流星雨。然而回到学校之后,她的身体,却发生了让人恐惧的变化。越来越美丽的面容、能让人着魔的魅力——还有,永远无法餍足的食欲。镜子里的女人无比完美,然而镜前的王太微却汗毛直立。她究竟是谁?饥饿如同水蛭,不断汲取着她的神智。可是能满足她饥饿的食物,却只有一种……这是进化?还是异化?亦或者它们本来就是一体?人性?兽性?谁才该是主宰?她是人类,还是披着人皮的怪物?正当王太微被这饥饿折磨得几乎崩溃时,她却收到了一封来自失踪已久的挚友的信。伴随着信的,还有一张船票。于是,为了探寻真相,找到失踪的挚友,她踏上了这场不知道归途的旅程。然而她不知道,末日,早已拉开了序幕。【末日,进化,异变,微克,一点点跑团】本文又名:《异化后我成了万人迷》《人人都想成为我的食物》《我想做个好人》====================================【预收1:《修仙版无限流》】顾元在武侠世界活了十八年,随心所欲,洒脱不羁,闲来红楼听曲,醉时劫富济贫,人称玉面盗圣。无数人恨她恨得牙痒痒,也有无数人崇尚她的自由洒脱……不料一朝失足,麻烦缠身,生死关头,性命将休,顾元才猛然发现——好家伙,这感情是个修仙世界!还是无限版本的!本文又名:《活了十八年,我才知道自己可以修仙》《从武侠到修仙,我经历了什么》《修仙之后,我成为了无限流试炼者》---------------【预收2:《高岭之花想要谈恋爱》】我,高岭之花,又称倔强小白花,天生长了张高傲又倔强的脸,自尊自爱,绝不吃嗟来之食……可是软饭实在是太好吃了,我没忍住,只好吃了又吃。因为这软饭实在是太香,我忍不住,就对这软饭的制造者,我亲爱的未婚夫,产生了一丝难以克制的爱慕之情。我只想和他谈一场长长久久的,充满了金钱臭味的恋爱,吃他一辈子的软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未婚夫拿的剧本,好像和我不一样。那剧本上满满写了无数个字,歪歪扭扭,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终于把那些字给看明白了。原来这满纸写的,竟然也就只有四个大字——强取豪夺!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学到了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总是用一种冷漠傲慢孤高的眼神看着我,用不屑的目光亲我,用高傲的表情抱我,一边冷笑一边给我喂饭。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吃下这口香甜的软饭。而我更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吃饭吃得正香甜时,他便会对着我开始红眼睛,露出那种求而不得、爱恨交缠、既怨恨又悦慕的纠结神情。对此,我只想真诚地表示:我是真的想和你谈恋爱的。而他只会咬牙切齿地对我表示:别再说这些花言巧语了,你以为这样就能降低我的警惕吗?死心吧,你永远也别想从我身边逃走!我:……今天,高岭之花也是想要恋爱的一天啊。--------------【预收3:《大家闺秀修魔之后》】我,陆十九娘,一个大家闺秀,柔弱不能自理。每天能做的事情,就是弹弹琴,绣绣花,写写字,钓钓鱼。为了做好这个大家闺秀,这些年来,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敢出任何差错。现在我快要及笄了,家中姐妹都铆足了劲,试图嫁个好对象,每天争奇斗艳、勾心斗角,阴谋诡计连番上阵。身处其中,我自然不能例外。毕竟,我知道,嫁人,是我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再加上家里长辈天天催婚。于是,我开始了我的钓鱼大业。——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一场梦。梦醒之后,就有很多鱼跑到了我的鱼塘里,主动求我钓,一副痛哭流涕的样子。可是……拜托你们搞搞清楚好不好,我是想嫁人,但不是想当你们的保镖啊!谁家娶媳妇是用来当保镖的啊!……我能怎么办呢?我也很绝望啊!毕竟,我只是一个不能柔弱自理的,大家闺秀而已。
  • 作者:谢天
    一个瘦弱的大学生,如何拯救世界于濒临灭绝的边缘?他恶补了使骨骼伸缩自如的缩骨神功;来去如风的轻功独步风云;威力无穷的掌功大劈掌;千变万化的暗器手法百指乾坤,而这些都只是旁枝末节,最重要的是,他必须破解网路上的病毒……
  • 作者:六六
    本书是作家六六的生活随笔集,文字活泼风趣,将日常生活之中的细节富于了戏剧性的表现,处处都给大家以喜悦快乐的阅读体验,难怪有网友对其文字如此评价,跳脱之扬、新鲜灵动,轻松幽默,活泼可亲,散发着生活的智慧和纯真。六六情感大作,作者幽默表述自我生活。喜欢六六的朋友,想锻炼一下自己脸部、腮部肌肉的朋友,想体会小肚子笑得发酸的朋友,想把眼泪笑出来的朋友,不妨读一下六六的《仙蒂瑞拉的主妇生涯》跳脱飞扬,清丽细腻,智慧幽默,新鲜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