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小师妹要转行

高职小师妹要转行

作者:随月生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被人一脚滑铲踹进河里的棠昭然意外穿成了青云宗小师妹。小师妹是恶毒女配,因私闯禁地,诬陷女主白惜瞳在太清殿被问责。可小师妹不仅不认错,还硬要把罪责往女主身上推,不但让宠爱自己的师兄失望,还让最疼惜自己的师父离心。最终落得个众叛亲离,魂飞魄散的下场。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发生,被问责时棠昭然只好说出了事实,我私闯禁地的原因是……是滑铲杀虎去了!我爸是猎户出身,我就想试试一个滑铲下去能不能杀虎。*被一顿臭骂的棠昭然还是被关了禁闭,她误入剑冢,不想目睹了本书最大反派的杀人现场。那反派是伪装成正常人的病娇,混在青云宗里当个外门弟子。棠昭然想假装看不见,无奈刚辣手摧花结束的病娇似笑非笑的盯着她,一副很像要和她打个招呼的样子。棠昭然只好吹了个口哨。呦,这不是六师兄吗?几天不见,这么拉了?……场面一度很尴尬。*大女主剧情流*诸子百家,主要以儒释道三家为主,女主道家兢兢战战打工人女主X貌美病娇男主…

最新更新第67章 抱歉

《高职小师妹要转行》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长虫夏
    林婉婉下班回家,路上一对龙凤胎抱着她的大腿喊妈妈,她瞬间在风中凌乱。男宝小手抱着她大腿,萌出天际:妈咪妈咪,宝宝终于找到你了!女宝脸颊粉嫩嫩,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她:妈咪妈咪,小希好想你!那个……本姑娘年芳二十三,男人的手都没有碰过,哪来这么大的两个孩子!!林婉婉一脸无奈:两位小朋友,我不是你们的妈咪啊!过了几天,一位开着限量版豪车,身材挺拔,长相俊美的大帅比找到了林婉婉,直接甩下重金:林小姐,我希望你做我两个孩子的妈咪!林婉婉:……
  • 作者:柿橙
    孟璃在26岁那年将青春期所积攒的叛逆全释放出来了。裸辞,花光积蓄去洛杉矶,与一面之缘的男人叛道离经。那天是黄昏,在洛杉矶的某个海滩。她躺在沙滩上,不算温柔的海浪不停地往身上拍打,冲过口鼻。涨潮了。男人的声音蓦地响起。她睁开眼。躺在身旁的男人有着一副极好的皮囊,海水打湿他的衣衫,肌理线条若隐若现,迷得让人挪不开眼。她还来不及说话,他便扣住她下颌俯身逼近,闭眼。在海水淹没过来之前,他吻住她的唇,成为她的氧气。-回国后,孟璃就被逼着去相亲。坐在约好见面的咖啡馆,回想起之前母亲说过的对方条件。——靳时跃,27岁,出身名门,家境优渥,年纪轻轻就当了机长。这条件还用相亲?也不知道哪个介绍人吹得这么离谱?正当打算喝完这杯咖啡就开溜时,对面的位子坐下一人。他穿着正装,西装笔挺,连领带都不见一丝褶皱。气质沉稳矜贵。可唇边的笑却意味深长不正经,对上她的眼,嗓音在这氛围里显得几分暧昧:一个人?孟璃没想过还会再见。她手支着下巴,红唇微启:两个。她点点自己的小腹:这还有一个呢。我的?他挑起眉。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未来老公马上来了哦。孟璃答非所问。男人一改散漫的痞气,正襟危坐,朝她伸出手:自我介绍一下,你的未来老公,靳时跃。-本以为和他只是一场露水情缘,一场天亮就结束的限时游戏。怎料,之后的剧情走向不是各奔东西,而是共度余生。婚后的某晚,靳时跃突然问她,还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吗?她窝在他怀里昏昏欲睡,心不在焉答:在洛杉矶…..不是。他吻她的唇,在你的十七岁。——西海岸的傍晚18点30分,你出现在日落黄昏时,携着浪漫,坠入我的乌托邦。而你却告诉我,我早就是你的乌托邦——tips:痞帅深情大灰狼x有点敏感小心翼翼也有根反骨的小巫女SCSJ,女主没怀孕,只是口嗨女主视角先婚后爱,男主视角暗恋成真2023.1.18(已截图)
  • 作者:颜依依
    二十二岁生女儿没问题,二十五岁要结婚却太年轻?这是哪门子的拒婚理由!想他这大总裁房子车子金子孩子全有了,就是老婆喊假的,他女儿的妈只愿跟他同居,提到该把手续办一办就落跑,根本就不爱他嘛,逼得他只好耍心机,给她时间证明两人相爱不是习惯、想结婚要快占位,她却找别人喊她老婆,说要试Feel对不对!想证明爱他她能不能换个不叫他吐血的招数?对,打打地鼠出出气,偷偷骂他不打紧,抢女儿的Kitty猫代替他让她抱著睡也没关系──揪豆,这个犯规,居然上星期五餐厅找帅牛牛……
  • 作者:灿摇
    本文将于周四入V,届时三更,感谢大家支持【预收《穿成死对头的鹦鹉后》《新后》喜欢可以点个收藏】卫蓁娇媚动人,出生名门,是长安城一朵不可攀折的娇花。婚事在即,她即将嫁与年轻的太子。太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无人不道这是一桩好亲事。卫蓁却做了一个的梦——原来自己不过是一个画本中的人物,太子另有所爱,娶她别有所求,她的存在只是那二人爱恋的阻拦。最后太子登基,迎娶落难白月光入宫,卫蓁则成了冷宫废后,早早香消玉殒。话本到这里结束,可梦里一切都在延续。不久王朝更迭,一位少年将军起兵谋逆,攻入皇城,冒天下之大不韪。他入宫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杀了皇帝,娶了卫蓁的牌位。从梦里醒来后,卫蓁出屋,望着自家后院那位时常来找阿弟一同练武的俊美少年,微微出神。**祁宴出生高贵,意气风发,鲜衣怒马,是全长安城最耀眼的存在。若无意外,他会如他的父辈祖辈一样,一生戎马沙场,保家卫国。直到那一日,他如往常来友人家做客。春日的微风荡漾,竹帘摇晃,玉佩碰撞声响起。少年转首,看到帘下一道亭亭玉立的倩影走出。春光明灭,女郎冷清美艳,一惯是不喜言笑。却在看到他后,唇角露出了一丝甜润的笑意,极致的明媚。十七岁肆意张扬的少年将军,轻轻愣住,平静回以一笑,耳后却涌起一层淡淡的薄红。他心中有一场春风做成的疾风骤雨,为她摇晃。此后无论春雨秋风,都将逆流而上追逐她。那一日,他动了春心。**祁宴向来做事光明磊落,直到那日,决心谋划得到那个有未婚夫的冷情女郎。【外冷内热的美艳女郎X意气风发腹黑少年将军】1.甜文,1V1,HE,没什么年龄差2.文案写穿书主要引出预知梦,讲前世今生,并非真实穿书。3.背景架空,朝代对女子名节没有过高的要求4.祝大家看文开心=v=-----------------------------预收1:《新后》高岭之花为爱强取豪夺,求收藏简介:老皇帝去世,留下最疼爱的三皇子即位登基。三皇子面容清俊,出尘不凡,可惜少时入过道观修道,早已斩断红尘,戒去七情六欲。以至于登基三载,后宫都未有一女子。群臣多次上谏选后。新帝不悦,不顾群臣反对,从宗室收养了几个义子。就是想尽快传位,好早日隐居,归园田居。为此,朝臣操碎了心。一日,皇帝去道观,在大雨迷蒙中,遇上了一位女郎。女郎姿态婉柔,手撑着纸伞,从青青的迷蒙烟雨中走出。她身上的锦缎名贵,一看便知出生名门。二人在一个长廊下避雨。皇帝望着烟雨,记起梦里也曾有过这个女子——雨打西窗,她乌黑如浓墨的长发披散在肩膀后,婉伸郎膝上,抬起漆黑莹莹的眸子,向他轻诉夫君对她不好。梦里一切,恍若前世。从道观回来不久,薄情寡欲的皇帝得知:那是义子的未婚妻。1.一个铁树开花,老房子着火的故事。年龄差12岁,女主17,皇帝292.禁欲圣人强取豪夺-----------------------------预收2《穿成死对头的鹦鹉后》羲兰是凤鸟族小公主,六界公认的第一美人,一身凤凰毛漂亮昳丽。三万岁那年,她历劫失败,被雷劈后,穿到了一只鹦鹉身上。鹦鹉羽毛烧焦,面目全非,丑陋无比。这时她被一只修长的手提了起来。手主人:世间竟然有这等丑陋的邪物。羲兰:……过了会,手主人:等等,这好像是我养的灵宠。羲兰:?穿成死对头仙君的鹦鹉,被他捡到回家的第一天,羲兰内心是绝望的。世人皆知,她与这位洛渊仙君不和。落到他手上,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一个凄惨下场。**洛渊仙君最近发现自己养的小宠物有灵气了。从前小宠物只会鹦鹉学舌,拾人牙慧,别人说什么她说什么,如今竟然有了自己的灵识。上一次,他听到她在背后骂他王八蛋。这一次,洛渊去镇压仙兽,鹦鹉叫:笨蛋,笨蛋,这样打架是不行的!洛渊一剑挥下,剑气森然,所有敌人应声倒地。鹦鹉:……洛渊修炼,鹦鹉会叫:不许修,不许修,这样修会走火入魔的!陪我说话!一晚上过去,洛渊修为大增。鹦鹉:……洛渊日日带着灵宠。那一日准备沐浴,他将鹦鹉放在鸟架上。鹦鹉看仙君宽衣解带,目眦尽裂:?????等等!这他妈是我一只鸟能看的吗!仙君眸光锐利,扫来一眼。羲兰眼珠子咕噜一转,看着仙君修长的身子,口中缓缓吐出一个字:淦……洛渊终于意识到:这只鹦鹉,不对劲。**洛渊仙君年少成名,天赋卓绝。他容颜俊美,清冷矜傲,年纪轻轻便得剑道仙法大成,天命道他日后会一统三界,成为神尊帝主。然他飞升路上,必须经历的劫是一场情劫。司命簿上写,他会与一只凤鸟族的女仙,纠缠一生,最后削去自己的情骨,将凤鸟斩于剑下。至此,彻底断情绝爱,成就无情大道。然而仙界众人等啊等,没等到洛渊与鸟族的感情纠葛,只看到洛渊仙君肩上,日日蹲着一只鹦鹉。二人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众仙:其实鹦鹉也算鸟……某仙甲:与一个鹦鹉有感情纠纷,也未尝不可……某仙乙:虽然丑了一点,但仙君喜欢就好吧。某仙丁:真的,他超爱。趴在洛渊肩膀上的羲兰,凶凶看了他们一眼:可恶,我不是鹦鹉,我原身是小凤凰!我可漂亮了!————————————专栏完结文可看:1.《娇鸾》高岭之花太子X美艳皇妹【伪兄妹、强取豪夺】2.《禁庭娇》权倾朝野摄政王X娇柔不屈皇后【青梅竹马、破镜重圆、强取豪夺】
  • 作者:张中行
    《作文杂谈》是怎样的一本书,有什么特点,有什么价值,我想,一位博学的长者的写作体验,好比一桌丰盛的筵席,读者是搛一箸红煨熊掌,还是舀一匙竹荪双脆汤,要随心所欲才好,如果有人从旁不厌其烦地指指点点,说该怎么吃怎么吃,是一定会惹得与筵者皱眉的。但有一点我还是要提一下,就是作者把作文的方法看得很活。他说条条道路通北京,他并不把自己所谈看成学习写作的不二法门,也不认为世界上有这种不二法门。作文在有法无法之间,这也许是中行同志许多宝贵的体验中很重要的一点吧。读者读这本书,不要抱上西天取经的态度,以为可以从中取得无量妙法,要抱逛花儿市的态度,花是随心草,捡顺心的买几朵几枝,赏色闻香,自得其乐。要活读,不要死读,这才合乎作者的意趣。该书是人民教育出版社资深编审张中行先生所著的一本关于如何写作的小书,作者总结自己同语文打五十余年交道的经验和体会,以简明实用的方式与读者交流有关写作的多方面知识。
  • 作者:村上春树
    每个人各自拥有某个特定年代才能得到的特别的东西,彷佛像是些微的火焰。小心谨慎的幸运者会珍惜地保存,将它培养大,当做火把般照亮着活下去。不过一旦失去之后,那火焰却永远也回不来了……本书是村上春树最新的长篇恋爱推理小说,故事描写一位22岁女孩小菫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恋爱。就像笔直扫过广大平原的龙卷风一般热烈的恋爱。那将所到之处一切有形的东西毫不保留地击倒,一一卷入空中,蛮不讲理地撕裂,体无完肤地粉碎。而且刻不容缓毫不放松地掠过大洋,毫不慈悲地摧毁高棉的吴哥窟(Angkor Wat),热风将印度丛林中整群可怜的老虎烧焦,并化为波斯沙漠中的狂沙暴,将某个地方少数民族的城邦要塞都市整个掩埋在沙里。一个壮观的纪念碑式恋爱。至于恋爱对象则是比小菫大17岁的已婚者,再补充说明的话,是一位女性。这是一切事情开始的地方,也(几乎)是一切事情结束的地方。然而,在这样深刻的同性之爱里,读者亦可瞥见作者刻意放入的异性爱恋,这些欲言又止的莫名情愫,搀杂揉合而成一股朦胧谜样的结局,再再试探着村上迷的阅读品位
  • 作者:古灵
    长得高有啥米了不起?长得帅又有虾米路用?最多也不过是喝鲜奶长大的咩!人家也不赖啊!长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也没少什么东西啊!只是当他这棵大树对她一见钟情,想尽各种步数勾引她,最后甚至使出卑鄙无耻的下流手段,想用一只怪怪的手镯绑住她,还粉不要险的想爬上她的床,做她的棉被、亲爱的、心肝宝贝!哼!就算他拿整个苏格兰当嫁妆送给她。她都不会屑!开玩笑!要是哪一天他火大了,他只要用两根手指头就可以送她上天堂耶!啥?高地的男人是绝绝对对不会对女人动手动脚?
  • 作者:礼也
    【日更,晚12点前。】【围脖@礼也li】百年校庆日,有两位受邀演讲的校友极其瞩目。一位是名商世家的太子爷薄浮林,另一位是学生时代平平无奇、如今却斩获大奖的新人建筑师黎想。聚餐时难免聊到青涩时光,有人问起黎想。她说:以前喜欢一个竞赛班的…学长,只要他们补课结束后是下雨天,我就会装成是隔壁班没带伞的同学,拿本书坐在他后面空位上一起等雨停。众人听后捧场唏嘘,对她的遗憾表达安慰。黎想笑说不过是场独角戏:都过去了,谁还在乎十几岁的一场雨啊。难得沉默一整晚的薄浮林喝得大醉,突然抬头,微微皱眉:不是26场雨吗?tips:不是学长是同学,双初恋。新文填旧坑,十几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