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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风光
    他是形象完美,个性善良的屈经理,怎么可能是会对著小秘书屁股流口水的大色狼?(擦口水中)他是干净整洁,光鲜亮丽的屈经理,怎么可能会让小秘书发现其实他住福德坑?(藏臭袜子中)所以整个人如此体面、优质又奸狡??咳,足智多谋的他,要追上这位清纯小珍珠秘书简直就是轻而易举嘛!不过虽然他很不爱吃醋(只是非~~常不爽和赌──气而已),那些性别属公的也对他的女人垂涎得太刺眼了吧?居然一再篡改她的资料,让她迟迟不能成为他的妻,实在让他这个好好先生屈经理异常之生气谁?是谁说他假正义之名行吃醋暴力之实?是啦是啦,这次他若不抓出那个见不得人家甜蜜的蹩脚骇客,他干脆就用大声公喊本人是醋桶好啦!
  • 作者:王义祥
    东汉末年,腐朽没落的东汉王朝分崩离析,外戚宦官当道,军阀混战,天下大乱,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作为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的曹操,怀抱救国之志,除暴抗强,惩治腐败,几经沉浮,终于以一个政治家的魄力,军事家的谋略,消灭了军阀割据势力,统一北部中国。在政治上,他坚决实行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极力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制定了一套治理国家和军队的法规措施。他注释的《孙子兵法》和《兵法摘要》在国内外军事史上都占重要位置。在文学上,他开建安文学之先河,登高必赋,吟诗言志,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他精围棋,功书法,好音乐,一生不信天命,移风易俗,提倡节俭,重视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为改变政风、民风树立典范。这部电视剧定位于历史人物故事片,描述曹操从22岁到66岁近半个世纪的所作所为,充分展现曹操在治国用人、发展生产、和睦民族、繁荣文学诸方面的卓越成就,突出表现曹操在军事谋略和家庭婚姻情爱方面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揭示人物复杂多面的本质和个性。
  • 作者:司马紫烟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古今第一奇女子女皇武则天,身材窈窕,肌肤如缎,姿态撩人,论容颜,武氏乃女人中的女人,女人中的精品……野心勃勃,志向远大的武则天,为独揽大权,荣登皇位,施尽手腕,耍尽高招。用美人计,致晋王于手掌;夺皇权,垂帘听政,废中宗;为平定天下叛党,选派高手入江湖。铁板道人、飞钹禅师身怀绝技,为扶吴国,保大唐正统,与武则天手下斗智斗勇;张士远、高元泰、白发龙女崔素素皆大内高手,具上层武功,为诛叛党,身入江湖,与叛逆之徒刀剑相接……禁宫之中,武氏玩弄男人于股掌,与扶余国王的一段恋情,历经波折,却延续至老,留下古今后人评说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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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Lestat,斯图尔特-汤森饰,Stuart Townsend)从一段十余年的沉睡中苏醒过来,他决定走出黑暗进入阳光世界。不再满足于被禁锢在阴影之中的莱斯塔特在哪些从来没有见过他真面目的人类中穿梭,他把自己重新塑造成为地球上离上帝最近的东西:摇滚明星,并用他的音乐唤醒了在冰窖中已经沉睡近6000年的吸血鬼女王--来自埃及的阿卡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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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身边都藏着不为人知的诡故事,本书为《夜夜夜惊魂》系列第二季,共收集《被诅咒的婚纱》、《假乳》、《魅箫》、《壁虎》、《我知道那晚你干了些什么》、《冰激凌》、《黑暗后的黎明》、《陪你听潮》、《意外伤害》、《噩梦》、《死亡密码》、《招魂潭》、《亡舞》、《动物凶猛》十四个悬疑短篇故事。
  • 作者:许我无忧
    1.云岫很死心眼,从小就是。刚学习写数字,她把6写成镜面结构,像个音符,老师罚她写一百遍,遍遍都是小音符。所有小朋友都嘲笑她,只有阿巳没有,他说,6有两种写法,他们不知道,笨。于是云岫觉得阿巳是个好人,就像觉得6就应该是小音符一样。所有人都说阿巳是个坏孩子,除了她,——阿巳有两面,他们不知道,他们才笨。后来,猩红的颜色迷了眼,阿巳一步步靠近深渊,她挡在深渊面前:我的男孩,可以不学好,但不可以没有未来。她竭力挽留,可阿巳还是消失在她的世界。阿巳去了另一个地方。而云岫守约去了大学,面对学长的表白,她摇摇头:我有男朋友。学长不放弃,只要肯努力,就没有撬不动的墙角。学妹值得。可云岫眼神坚定,是真的,他打架入狱,我在等他。他打架,是因为那人要追我。学长吓得放下玫瑰花跑了。室友哈哈大笑,岫岫,这个方法好。可她们没想到的是,这个方法云岫用了四年,说得她们都信了。直到某天,她们看到云岫红着眼睛,冲进一个满身硝烟的男人怀里,死死抱住不放:阿巳,我好想你。容行止叹了口气,低头亲吻怀中姑娘的眼睛。他的幺幺,是一个死心眼的人从小就是。2.容行止觉得自己是个异类,从小就是。没有小朋友会喜欢一个异类,除了幺幺。幺幺是另一个异类,学不会写字,还总是对着小动物说话。但这个小异类从小就教他,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于是他努力当个不打架的好孩子。可后来,幺幺搬进大房子里,他却在泥潭越陷越深。抓不住的光,越来越远,只有暴力能拉近一点点。直到,眼前的路变成悬崖,幺幺用身体挡在他面前。那一刻,从来没觉得自己错的容行止后悔了。之后,他不眠不休的努力,戎装加身,重新去找他的幺幺。但那些过去让他依旧是异类,他们劝幺幺离他远一点。他听到幺幺说:你们不能因为一个人过去的不堪,就否认他现在的价值,何况我的阿巳从没不堪过。容行止红了眼眶,握紧了手心精致的钻戒:碎钻砌成的小音符,6的镜面结构,是他们的无字情书。没有人,不想当好人。好人不一定会变坏,但所有坏孩子,一定好过。[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山林飞鸟,任意西东,行与当行,止于所止。]立意:世界没有绝对的黑白,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好坏。食用指南:[1]幺幺有读写障碍[2]放心,阿巳没有入过狱[3]一如既往,下本开《再也不乖》:谢家小姐谢微尘自小乖巧,从不让人操心。在叔伯为混迹KTV酒吧的儿女头疼时,她早早结了婚,时常挽着丈夫的手臂出入酒会,笑容优雅从容。--她成了圈内人人羡慕的典范。大家以为,她会永远如此,可她却突然离婚。众人皆惊,最惊讶的是傅砚言。看着妻子温柔的笑,他签字的手微微发颤。等谢微尘平静告别后,他烦躁地点了根烟,想不到问题出在哪。这段婚姻开始得迅速,结束得匆忙。再见时,她礼貌微笑,而他欲言又止。--她成了圈内不能提起的人。直到某天,傅砚言如同嚼蜡地吃着饭,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电视里,一名女医生正在接受采访,傅砚言抬眸便愣住了。那样的她,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他也从未有过这样复杂的心动。结婚三年,他从未懂过自己的妻子。不,是前妻了。后来天灾突然而至,道路被堵,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不敢进。傅砚言难得冲动,带着救援物资越过层层障碍。所有新送来得帐篷上都写着:名微尘众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谢微尘猛然回头,看到男人的脸,她的眼泪瞬间流下。#在灾难面前,什么都是弱不禁风的,唯有爱最能抵挡一切#生命的长河,有人随波逐流,也有人逆水行舟。谢微尘用力划着浆,只望抵达彼岸,就在她撑不下去无助崩溃之际,他来了。--别怕,你只要向着太阳往前走。那背后呢?有我。#若你坚持追逐阳光,那我就作你身后的月亮#越向往高处的阳光,就越要深进黑暗。从全民惊慌到重归盛世太平,她不顾自己的生命,而他付出了曾视为生命的事业。十大奉献最大企业家评选会上聚光灯闪烁,无数摄像头怼到傅砚言脸上。傅先生,请问是什么驱使你捐出了你所有的资产?傅砚言难得一笑,目光落在台下观众席上的某处,因为我的前妻。前妻?对。他抢过话筒下台。所以前妻,你愿意嫁给我吗?第二次。……傅砚言:我曾以为美满的婚姻生活,只你的迁就,那么从现在开始,换我妥协。谢微尘:我曾以为我的乖巧会让所有人满意,除了自己,家庭束缚了我,可离开你,我才发现我的翅膀长在你的身上。……#这是一场放逐灵魂最后又回到最初归宿的旅程#--从离婚后开始的恋爱。--爱不是枷锁,是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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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我的人外痴汉男友》】外星特种逃狱,联合政/府发布了单只五百万星币的巨额悬赏。雨夜,平影下班路上遇到了怪物的袭击。暗巷内,将人开膛破肚的异型迅速拟态成人,用空荡荡的眼眶和布满小巷的触手上的无数只眼一起看向她,触手和带有口器的前肢蓄势待发。平影:哦,五百万诸事缠身的她盯着光脑上的报警装置思考片刻,最终在报警后和把它带回家之间选了后者。如果你再站在这里,再过三分钟就会被发现。她笑眯眯地关掉光脑,指指身后不远处的楼房:与其继续东躲西藏,不如跟我走吧?*平影小时候一直想养条狗。一开始是爸妈不愿意,等到后面只剩她自己时,她却连自己都养不活,等到她能养活自己时,又发现市面上的狗因为城市污染大多短寿,她不想再失去东西,所以没敢再养。直到她遇到那只异种。她把他拎回家,给他取名字,当食量很大的狗养。他蠢,傻,坏,嘴硬,自作聪明,爱惹麻烦,屡教不改,胡乱吃醋到听到她说他不好看就会暴怒乱叫把脸揉成各种怪状,一看到她和别人接触又会争风吃醋,动手时完全不计后果,犯了错又只会装可怜。蠢到掉价。麻烦透顶。缺点说上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但是这是她的狗。所以,五百万,一千万,一个亿——都不行。谁也不许把他夺走。阅读指南:【感情流】!轻万人迷但1V1。女主混乱中立。倾向于【互相驯养】。中短篇。未来架空设定,部分设定参考了某些电影,但请勿代入现实,世界观上一定有BUG。一切设定为剧情服务。预收《二次暗恋》高中时期,陈玉白曾是元照的头一号舔狗。因为元照的名字听起来像冬天,所以她爱屋及乌还觉得冬天最好。冬天的确好。只是不是因为名字好,而是因为在冬天,她可以借口是被冷风吹才掉眼泪,而不是承认自己是因为听到元照说她中央空调,对谁都好,很讨厌她,才掉眼泪。陈玉白伤心极了,但只要元照来找她,她也愿意原谅他。但一直到她转学离开,她喜欢的元照也没主动来和她说任何一句话。原来是她在犯贱。*高中毕业四年后,元照成了著名的乐队主唱,粉丝千万,风头无两。陈玉白则误打误撞成了公司派给他的实习助理,默默无闻,做各种杂活。他不提他们是高中同学,在高中总追着他跑的陈玉白也装作从不认识他。即便他后来服软主动叫她的名字,她也只会低着头叫他元先生,元照哥。他的要求她会做,却永远公事公办,永远不多说一句话,谋划着转正后就调走,不和他有半分瓜葛。直到他两的某次接触被有心之人拍下,他们是地下恋人的谣言迭出,风波骤起时,陈玉白才第一次在公事之外主动找了他。递交了一份离职申请。你就这么想甩开我?想当什么都没发生?为她意料之外的冷情,元照咬牙切齿。然而陈玉白只是摆出一副死人脸看他,语调平缓地求他:别再为难我一个打工的了,元照哥。*她是舔狗,是为了对他好所以对好多人好的中央空调,是没皮没脸爱幻想以为会和他在一起的恋爱脑。喜欢元照时她也曾很快乐。但暗恋是蠢事,她再也不要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