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十年代娇娇娘[穿书]

穿成七十年代娇娇娘[穿书]

作者:夏挽歌 状态:完本 日期:10-04

陈安安追了一本连载年代文。 书中与她同名的女配是个可怜的炮灰。 女配身娇体贵 白肤貌美。 为了能让哥哥娶上媳妇却被迫嫁给了克妻的老男人。 老男人秉性清冷凉薄,为人不好相处,还有三个难缠的娃。 穿书后,陈安安看着星眉朗目,肩宽腰窄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老男人,原本拒绝当便宜后妈的想法慢慢压了下去,我再想想。…

最新更新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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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2月2日周四倒V,倒v章节从24章开始,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今天先不更,入V将三更奉上。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多多支持哦预收文《闻声寻野》、《花月正春风》,文案见最后,求收藏本文文案:谢锦初是当朝太傅的女儿,京中出了名的清冷美人,有一个自幼订婚如今担任大理寺少卿的未婚夫,人人艳羡。可谁知一朝风云巨变,沈聿背弃誓言,转头尚了公主。对此谢锦初并没有外界想象的悲痛欲绝,本就是想找一个相敬如宾的人过日子,没了就没了吧。可谁多年来镇守边境的素有战神小将军之称的裴季回到了邺安,还总是有意无意的和自己偶遇,甚至还口口声声非自己不娶,这是什么情况?谢锦初:裴小将军,我记得咱们好像不是很熟?裴季:我说我们在梦中相遇过无数次你信吗?谢锦初:……是我脑子有病还是你脑子有病?但是慢慢的谢锦初发现,裴季这个人好像也不赖,披上铠甲他是金戈铁马战无不胜的少年将军,脱下戎装他是邺安城中最负盛名的翩翩公子。更重要的是,每次和裴季在一起,谢锦初总能有心跳加快的感觉。后来,某个仲夏夜的夜晚,邺安城外某个山丘上,漫天的萤火虫。少年黑衣束发,向她伸出了手,眼里满是深情,谢锦初,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体验一次这人间烟火。这次,天间皎皎明月,只为他一人而来。总结来说这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少年将军爱上高岭之花的女主,并用一腔热血将其带入人间烟火,共同守护江山黎民的故事。清冷孤傲但又毒舌腹黑的高门贵女VS鲜衣怒马善打直球的少年将军———————————预收文————————————《闻声寻野》热烈直白的美貌搞笑法学生X表面很淡定但实际上早已泛滥成灾的高冷闷骚医学生闻笙21岁那年左胸处做了个小手术,遇到了27岁的余照野,榆北市顶级医院最年轻的副主任医师。认识余医生的人都知道这人哪哪都好,可偏偏就是整日板着个脸,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就算如此,年轻的姑娘们抵不住那张俊脸的诱惑也总是跃跃欲试,但下场都是被余医生冷冷拒绝了。可闻笙偏不信这个邪,余照野越是冷淡她越是厚着脸皮,还信誓旦旦的要将他一举拿下。男人皱着眉闻笙,你知不知道你今年多大?知道啊,我又没嫌弃你老。余照野冷冷道:我嫌弃你小。我小不小,余医生不是早就见过了吗?不等余照野反应过来,闻笙又赶紧补充道:你还摸过,你得负责任。余照野:?后来一路死缠烂打追余照野的是她,在两人感情最热烈的时候提出分手的也是她。两年后,闻笙做为一场医闹刑事案件的主理检察官,在向证人调查取证时和余照野不期而遇。姓名?余照野闻笙手中的笔顿了一下,面不改色的照例询问,余光中余照野神态自若,就好像闻笙只是个他从来不认识的人一般。某个夜晚,闻笙加班回来,一身疲惫的出了电梯,就看到门口穿着黑色冲锋衣的男子双手环抱在身前正晦暗不明的看着她。闻笙犹豫片刻,走到男子身前几步停下:是…有什么事吗?话音刚落,闻笙便被一股大力推到墙上,男子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不给她片刻挣扎的机会。直到闻笙觉得快要窒息的时候,余照野才稍稍离开,紧接着遍感到唇上一针刺痛感传来,闻笙吃痛轻哼出声。喘息中,男子沙哑着声音道:原来你也知道痛啊。在遇到闻笙之前,余照野只觉得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作用的结果,最不牢靠。直到闻笙出现后,余照野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的深入骨髓,寝食难安。我在荒野中听到你的声音,一瞬间,天光大亮。《花月正春风》忍辱负重亡国公主X铁血草原狼王南唐延续已有三百余年,早已是内忧外患,不复往昔胜景。如今天下三分,南有节度使佣兵自立为王,北有漠北草原虎视眈眈。当今南唐君主软弱无能,外强中干。但其女懿德公主却是惊才绝艳,十二岁时一篇《治国赋》名扬天下,晓誉四海。懿德公主萧清瑶虽是中宫皇后所出,但却无半点骄矜,自幼跟随舅父镇国将军习武艺,读兵书,意气风发南唐无人能出其右,实乃一奇女子也。然好景不长,萧清瑶17岁时,自幼教导她长大亦师亦父的镇国将军叛国。那夜,南唐皇室的血染红了整个上阳宫。南唐国主和皇后用最后一丝力气掩护萧清瑶和太子逃出生天。萧清瑶带着幼弟一路北逃,叛军在身后追杀,走投无路之际萧清瑶混入到一批漠北舞姬之中,这才捡了一条命。本想在漠北暂避风头,密谋复国之事。没想到却在一次为幼弟出头之际被那人看上。沧溟,漠北新一任首领,踩着一众兄弟的尸骨坐上漠北王的宝座,冷酷无情,狡诈善变。床帐之中,萧清瑶被沧溟压在身下,男子声音响起:想救你弟弟的话,就伺候好本王。萧清瑶在漠北忍辱负重,只为有一天能够杀回南唐,夺回江山。沧溟见萧清瑶第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她眼里决绝的恨意和不甘,沧溟此生最喜欢驯桀骜的野狼,看着凶猛的狼王收起利爪臣服在自己脚下,有趣至极。只是沧溟没想到,最后被驯服的那个人,竟然会是自己。南唐漠北交界之地,萧清瑶面无表情的将一把匕首刺进男人的胸膛,决绝的转身走进南唐土地。南唐上阳宫中,女子一袭红色龙袍静坐在上方,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响起:漠北王,久仰。沧溟不顾周围百名侍卫拔刀相向,走上前抓住女子手腕:萧清瑶,利用完我,就一脚把我踹开,天下哪有这么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