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道诀(最强弃少)

三生道诀(最强弃少)

作者:鹅是老五 状态:完本 日期:09-30

叶默蓦然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了,美女师父也不见了,最重要的是他还记忆起了另外一件原本不属于他的可怕的事情。 于是,叶默趁着下课的时候,急匆匆的跑进一个没人的小胡同…

《三生道诀(最强弃少)》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鹅是老五
    叶默蓦然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了,美女师父也不见了,最重要的是他还记忆起了另外一件原本不属于他的可怕的事情。于是,叶默趁着下课的时候,急匆匆的跑进一个没人的小胡同,第一件事就是扒下自己的裤子,其实他只是想查看一下自己的小鸡鸡而已
  • 作者:鹅是老五
    在这里,拥有灵根才能修仙,所有凡根注定只是凡人。莫无忌,只有凡根,一介凡人!
  • 作者:鹅是老五
    叶默蓦然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了,美女师父也不见了。他也发现了自己成了被世家抛弃的弃子,被别人退婚的苦逼,还是被女人站在讲台上拿着他情书羞辱的对象......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还记忆起了另外一件原本不属于他的可怕的事情。
  • 作者:鹅是老五
    这是一个支离破碎的角落,这是一个被遗忘的世界。那一天,是宁城最失意的时候,那一天,他被硬生生的带到了这里。这个角落因为有了宁城,将在浩瀚星空中留名,这个世界也因为有了宁城,将在无尽宇宙中精彩!
  • 作者:鹅是老五
    地球元气复苏了,但这真不是地球灵气复苏的故事,而是一个流浪宇宙的故事。
  • 作者:鹅是老五
    地球穿越到异界的多了,可是林云却从异界重生到地球了!这还不是最让林云郁闷的,最让林云抓狂的是他发现自己正躺在精神病院......
  • 作者:鹅是老五
    死在自己多年朝思暮想的女人怀里,这就也算了吧,可醒来时他却发现自己居然穿越了?穿就穿了吧,但随后他又发现自己已经倒在了战场中?好吧,爬起来!可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又发现自己所在的军队正面临全军覆没的下场?于是他长叹道:这叫我情何以堪啊……
  • 作者:鹅是老五
    无尽宇宙之中有八道鸿蒙道则,这八道道则每一道都被一个无上强者融合。没有人知道,宇宙之中还有第九道道则,这一道道则破开鸿蒙,无人可触。
  • 作者:鹅是老五
    地球第一个轮回,仙神消失。地球第二个轮回,龙族绝迹。地球第三个轮回,人类迎来绝望。身处地球第三个轮回中,丁欢不想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
    希瑟同意和道奇还有他的朋友们一同出去野营,是因为她很想和这个男孩走得更近一些。但海滩悬崖边发现的神秘黑石冢,打搅了他们的二人世界。希瑟确信他们已经唤醒恶毒的灵魂。未知之物隐藏在漆黑的暗夜之中,吞噬了一个又一个同伴,仿佛正在酝酿致命的复仇。一年后,希瑟很庆幸自己能从黑色石堆墓的诅咒中侥幸逃脱,但她仍然在等待道奇从昏迷中醒来。如果他无法醒来,她该如何证明自己的理智与清白?
  • 作者:青青绿萝裙
    上辈子,我的猫头鹰迷路在了太平洋直到我大学毕业,它都没有送来霍格沃茨的通知书这辈子,猫头鹰准时到了——变形课教授(?)来孤儿院(?)接走了我好像哪里不太对啊?!虽然开局孤儿院,但并不是第三代黑魔王女主獾院,升级流,成长系,目标是成为下一任校长既然都搞事业了,恋爱这种事就看天意吧注:本文为爱发电,非日更,不建议养肥,没人看就没动力写了
  • 作者:弥萝
    隐秘大佬x明艳大小姐[下本开《拥星吻云雾》&《重度偏宠》]1.傅明则,影圈新生代头号人物,清冷淡漠,身世成谜。但这些并没有妨碍他屠尽各大男神榜单,圈内圈外都在猜未来何人能将他虏获。谁也不知隐秘处,他的掌心热烫,将一个姑娘禁锢,微凉的气息落在她的耳侧,什么时候给我名分?而那个姑娘,赫然是众人眼中他最不可能爱上的,去到哪儿都是万人空巷的顶级solo女神,徐映竹。2.情人节,港城资本大鳄身份已经公之于众的傅明则没有任何铺垫地公布婚讯,我要结婚了,和暗恋了十年的白月光。@徐映竹转评赞全线爆发时,徐映竹转发了他的。恭喜傅先生。在无人知晓的小号,徐映竹也发了一条。我要结婚了,和暗恋了十年的白月光。开心转圈圈jpg。3.婚后,傅明则时常摩挲徐映竹指间的婚戒。徐映竹不明所以,问他,你这是什么毛病?傅明则笑,不踏实。 拥有你名正言顺的拥抱你,就和做梦一样。后面的话没明说,但徐映竹懂。凑近他,缠着他一阵深吻。吻毕,藏了多年的秘密呢喃倾泻,傅明则,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一场跨越十年的双向暗恋/强强互宠/双向奔赴---预收《重度偏宠》调香大师 x 投资鬼才暗恋成真,先婚后爱几年前的一场车祸,光风霁月的傅家二公子傅寒星右脸破相,遭了不少罪性格也变得孤僻阴冷。北城无人敢惹,背地里的讥讽看低却也没少。傅夫人却在这时告知他,小时候给他定了门娃娃亲。他要是没意见,半年后成婚。傅寒星连未婚妻的名字都没问,便点头应下,不过为了安母亲的心。....本以为只是一场相敬如宾的商业联姻,却不想傅太太日常画风是这样的,老公,你怎么还不去上班?你不上班,我新一季的衣柜怎么办?老公,我洗澡累了,要背背才能出来。再不就是扯着他的嘴角:老公,你别总是板着脸,我会害怕的。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忍了些日子,傅寒星烦了,冷着脸让她滚。傅太太. 裴画默了默,回道:滚也不是不可以,我得带上你和你全副家当。傅寒星:.....? 裴画转身从保险柜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张,扔他脸上,上面赫然写着:傅寒星只爱裴画,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她。#儿时的诺言,也是诺言##滚,也要带着傅寒星一起#小剧场:各大媒体发现傅二少变了,那么工作狂的一人,每天都踩着下班点出公司。有次,有记者没忍住,冒死一问,二少,最近工作不忙?傅寒星答:忙。那....再忙也得按时回家陪傅太太。万般无奈和温柔,从头到尾,皆因她而起。
  • 作者:小韫
    八卦版:渔镇是一个尚未开发的古镇,民风淳朴,居民之间都认识,有事没事就凑一起八卦最近发生的两件大事。第一件。老谢家的儿子谢翡考上北大了!这孩子从小就不错,成绩好,不早恋,没事就帮忙看家里的小超市,就是性子怪冷的。第二件。有个女人搬来我们这里,在老谢家对面买了房。年纪轻轻,长得这么漂亮,还有钱,一定是靠男人!后来,他们发现——1、她是知名剧作家,许多电视里才能看到的明星和大人物,都是她的座上宾,都上赶着讨好她,是真正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2、老谢家的儿子一见她就脸红,有事没事总往她家跑。剧情版:初见时。虞意是知名剧作家,风评极差,据说一双漂亮的凤眼勾遍天下无敌手。谢翡是刚毕业的高中生,长得好,性子冷,为人清纯,原则性极强。她叼着烟,斜倚柜台看他结账,你长得挺好看的。轻薄的烟雾笼罩着她艳色夺人的面庞,谢翡心跳加速,冷然道:我不会上你的当。事后,兄弟们纷纷调侃:翡哥,那女人是不是在追你?谢翡:嗯,我未来女朋友。文艺版:虞意最喜欢渔镇的夏天——漂亮精致的少年冲她吐了吐舌头。那一瞬,燥热与黏腻袭上心头。暧昧丛生。姐弟恋心机boyVS美艳大姐姐公告:本文将于2月27日入V,希望大家多多支持PS:1.男女主身心唯一,HE。2.文中人物、地名、情节等均为虚构,勿代入现实。3、自产粮,不喜勿喷。下一本《我在恋综遇到前男友了》求收藏呀文案:杜浅浅甩了李致两次。第一次,她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清冷禁欲学神校草李致信了,第二天惨遭分手。杜浅浅:我昨天中邪了,脑子不清楚,对不起。第二次,她说:我一直对你念念不忘。金融新贵李致,八卦小道消息说其人清冷禁欲、有如神佛,不可能妄动欲念。然而,在杜浅浅苦追三个月后,他又信了。确认关系后的第二天,杜浅浅穿好衣物在门口回头,看着俊美如神祇的男人,我之前脑抽了,对不起。第三次,李致冷瞥她一眼,道:你以为我还会信你?杜浅浅:……看来这一次任重而道远,她决定徐徐图之。半个月后,杜浅浅被恋综选角导演朋友抓了壮丁,进入恋爱小屋,对上李致冷沉的视线。杜浅浅:我说我是为你来的,你信吗?QAQ李致:呵。杜浅浅:……QAQ回避依恋型人格女主VS高冷禁欲但每次都栽女主身上总裁男主#什么?追夫火葬场?##明明我一追他就上钩了#推荐我的预收文:《这炮灰我不当了[快穿]》每一篇言情文中,总有那么一个女炮灰——人美心毒家世好,多才多艺学历高,人生目标却是和女主抢男主。哪怕男主虐她千百遍,也依然待男主如初恋。最后结局惨淡,轻则毁容失身流落街头,重则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林漪成为她们后,只有两个想法——1、惨的必然不能是我;2、走主角的路,让主角无路可走。渣男biss!推荐我的预收文:《白饭粒,蚊子血[快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每一个原配陪男人白手起家、奋斗成功后,都成了糟糠之妻,惨遭厌弃。每一个男人功成名就后,都嫌黄脸婆碍眼,年轻貌美的情人才是真爱。意外身亡后,古武传人夏花绑定了原配逆袭系统。系统:宿主将穿越成各种被抛弃的原配。我们的目标是,打倒每一个小三,让每一个渣男都痛哭流涕回心转意唯爱原配一人。夏花拿到世界大纲一看——1、被抛弃的过气女星。著名女明星用尽人脉资源捧红穷小子后,甘愿息影做全职主妇。成为著名影帝的穷小子却在片场遇真爱,一手炮制女明星婚后出轨假新闻。女明星身败名裂人财两失,穷小子和真爱功成名就双宿双飞。2、(待补)……夏花冷笑一声,手指掰得咔吧响:不,我的目标是,打倒每一个人渣,让每一个渣男一无所有!作者微博:小韫恰柠檬,喜欢作者可以关注哦~~~
  • 作者:托妮·莫里森
    ★大都会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样子:奢靡,温暖,吓人,到处都是和蔼可亲的陌生人。可她不是大都会的对手,它渗出的音乐每天都在发出恳求和挑战:来吧,来作恶吧。★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酝酿十年的作品,充满诱惑、令人震惊,是现代小说中最迷人的篇章。 ——《芝加哥太阳报》★这一切一切的悲剧——选择爱人,冒险去爱,然后失去、一无所有,对他们全都无足轻重。——托妮•莫里森乔与妻子维奥莱特从南方乡下来到大都会谋生。他们热烈地爱着彼此,以及这麦加般的城市圣地。但是二十年后,两人的感情和梦想已在大都会中迷失。乔遇见了十八岁的女孩多卡丝,同样入骨的孤独,让他们彼此找到了慰籍。新鲜的爱情令乔忧伤又甜蜜,为了维持这种感觉,他开枪打死了她……《爵士乐》借鉴爵士乐即兴演奏的方式推动故事进展。这部杰作已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不朽名篇。
  • 作者:惜之
    她是他未婚妻的最好朋友,但……他跟踪她两次!他找征信社调查她!他买下她隔壁的公寓!变态?他承认。理由?他无法解释。就如同他无法解释第一次见面时,心头的那股悸动所为何来!他想,问题或许出在他脑中消失的那块记忆拼图,而她,或许有办法给他一个答案……
  • 作者:花清辞
    黎千凝是自学成才的厨艺大师,凭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工逆天出圈。力压一众履历牛逼的五星大厨,成为新一界烹饪大师。人生正得意,被一粒花生米呛死,穿到一本团宠修仙文中——她崽是头号炮灰,而她是炮灰崽崽早逝的亲娘。千辛万苦摆脱自己早逝的剧情,回家一看,哦豁!!!家徒四壁的房子,被欺负得可怜兮兮的豆芽崽!黎千凝把心一横,不就是修仙嘛?谁不会呢!!然后,挥着一把菜刀闯进了修仙界……很多年以后,每个初入修仙界的人都有一个疑惑:为什么第一剑修门派最传奇的红衣女修,手里拿着刀?!……#黎天赋差千凝靠一把菜刀逆袭修仙界##只要足够努力,命运就追不上我#PS:剧情慢热,主线是女主升级修仙,有男主。穿书里原情节不是真相,前期每个人看到的也只是片面的真相,具体会揭秘。错字后续抽时间改,谢谢各位支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