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

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

作者:盛世清歌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陈雪莹是出了名的扮演女王,专门为白富美客户测试男友忠诚度,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渣男纷纷显形。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成为活不过三章的炮灰。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阅读提示:1.女主和女二都是穿越的,携手并进,共同在古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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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存稿《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前世造孽,今生穿越。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这日子,没法过了!阅读指南: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文案如下:陈雪莹是出了名的作精女王,作得惊天动地,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女配。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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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竞修罗场+强取豪夺】日更洛笙天生媚骨,娇憨明艳,幼时沦落青楼被洛氏夫妇所救,收做养女,长得愈发身酥体软,勾魂摄魄。谁知一日,养母落水后神神叨叨的说自己重生了,说五王萧楚淮是个伪君子,表面清冷孤高,实则心狠手辣,暴戾好色,日后将会毁了洛氏一族,强娶洛笙。大义当前,洛笙痛下决心为恩人一家献身,引诱五王,充当奸细。宫中,女眷都说那矜贵明朗、稳重自持的五王不食人间烟火。洛笙不屑一顾,昏暗佛堂中,如妖似媚缠上男人肩臂,殿下,腿软……下一秒被无情拎开。洛笙:……洛笙使尽了浑身解数,就是不见人上钩。说好的要强娶她呢?!直到一日,萧楚淮的孪生弟弟出现。养母发出尖锐的爆鸣声,坏了,这个才是!洛笙立马甩掉五王,更换目标。宴会上,洛笙精心绣好的荷包刚送到萧楚沉手里,平日淡漠清朗的五王萧楚淮,生生捏碎了手里的茶盏!洛笙被强夺进东宫那日,瑟瑟发抖的望着萧楚淮。笙笙玩弄孤,就没想过后果?阅读指南:1. 1V1,SC,笨蛋娇憨小妖精VS高岭之花为爱发疯2.雄竞修罗场,含高岭之花黑化,兄友弟恭?兄弟争妻强娶豪夺情节。男主哥哥,反派弟弟。截图留存:2023.11.12
  • 作者:司马紫烟
    边城。冒险家的乐园,犯罪者的天堂。这个地方平沙无垠,白天,太阳下热得像火炉,能把人都烤焦。入夜,却又冷得能叫人发抖。犯了罪的人被流放到这里,脱狱的重囚逃避在这里;於是这里又形成一个虽有王法而又无人执行的地方。拳头与刀剑形成了法外之法,由拳头大、胳膊粗的执行着。然而,这地方却又出奇地富裕,在河底的沙粒可以淘洗出金子,大的像豆,小的像米。在沙堆里有时能挖到大块的美玉。在草原上有成群的野马,深山中,固然有着吃人的虎狼,-也有着珍贵的红狐、银狐、黄狐,它们的皮毛比黄金都珍贵;假如你懂得采药,这儿更有着无以计数的昂贵药材!